两部门发布支持
商圈融资发展指导意见
商圈融资发展指导意见
2011-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银监会日前发布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等措施,发展商圈融资,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亿元以上交易额的商品交易市场达4500多个,10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达70多个,已建、在建和规划中的物流园区近600个,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平台约2.3万家。但是,由于商圈内多数商贸经营主体属中小企业,抵押物少、信用记录不健全,融资难问题较为突出,亟须探索适应中小商贸服务企业特点的融资新模式。
意见认为,发展商圈融资有助于增强中小商贸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缓解融资困难,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健康发展;有助于促进商圈发展,增强经营主体集聚力,提升产业关联度,整合产业价值链,推进商贸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意见明确,要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支持银行开展商圈融资业务;积极发展商圈担保融资;大力促进供应链融资;深入探索其他融资模式,研究推动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质押融资试点。同时,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促进实体商圈与各类融资机构开展合作;推动虚拟商圈与金融机构合作。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