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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1-037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1-038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经营需要,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上述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商品房销售,水电安装,室内外装璜。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总资产15,880,306,573.29元,净资产3,357,885,377.01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81,649.63元,实现净利润627,879,720.1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2、被合并方: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

      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38号,法定代表人:戚金兴,经营范围:专项开发、经营杭政储出(2005)54号地块,商品房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9,187,538.49元,净资产100,288,464.74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4,999,682.00元,实现净利润302,631,113.4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合并完成后,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入公司;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

      5、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合并完成后,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的员工安置按照公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8、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双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减少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

      2、杭州新城时代广场房产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1-03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推进公司代建业务的发展,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公司的代建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子公司的投资主体为公司,无其它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子公司名称(暂定):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3、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为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推进公司代建业务的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