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保定天鹅 公告编号:2011—051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相关风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经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是新疆莫代尔纤维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特纤”),募投项目采用由郑睿敏先生领导下的杭州奥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奥通”)研发团队研发成功的莫代尔纤维生产工艺技术(以下简称“莫代尔技术”)。现将募投项目相关风险予以说明。
一、莫代尔技术未经规模化生产检验的风险
莫代尔技术经过小试、中试和试生产等应用试验。2010年3月试生产出的产品经检验达到莫代尔纤维标准,表明在改造后的普通粘胶纤维生产线上,采用莫代尔技术能够小批量生产出达到标准的莫代尔纤维;但不表明在莫代尔纤维专用大规模生产线上,采用莫代尔技术能够连续稳定生产出完全符合标准的莫代尔纤维。由于莫代尔技术尚未经过规模化生产的检验,所以募投项目建成后能否连续稳定生产出完全符合标准的莫代尔纤维产品存在不确定性。
二、莫代尔技术不能被新疆特纤吸收消化的风险
公司持有新疆特纤85%的股权,实际主导募投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生产经营。虽然公司具有在粘胶长丝领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粘胶长丝和粘胶短纤维在技术原理、设备工艺等方面存在关联,但是莫代尔纤维属于新型粘胶短纤维,与普通粘胶长丝存在区别,而且莫代尔技术来源于合作方郑睿敏和杭州奥通。因此,虽然合作方能够给予全面技术支持,但是新疆特纤学习掌握莫代尔技术需要一定时间,存在不能顺利吸收消化莫代尔技术的风险。
三、技术提供方经济赔偿能力有限的风险
根据公司2010年11月26日与郑睿敏、杭州奥通签署的《关于设立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如果出现《协议书》中约定的相关情况,郑睿敏、杭州奥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郑睿敏、杭州奥通能够用于赔偿的资产主要包括:郑睿敏和杭州奥通合计持有的新疆特纤15%的股权以及杭州奥通自身资产,如果募投项目损失超过一定金额,郑睿敏、杭州奥通则不能赔偿全部损失。
四、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建设的风险
募投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预计2012年12月竣工投产。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工,影响预期效益。
五、募投项目不能取得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划,并且经过市场调研、方案论证后慎重决定建设。尽管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等条件做出的,若上述因素发生变化,项目可能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因此,不能排除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和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进而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业绩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