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4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8 月23 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人民中路2号,宜兴宾馆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7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赞成7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76,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林琳、梁娜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8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