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1—015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12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11年8月23日傍晚六时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正式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金城潮州酒家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聘期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费用为人民币伍万元正。
三、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关联方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咨询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使公司关联方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地产项目公司及其关联地产项目公司的运作更规范化,帮助其参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规范标准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接受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与其签订《房地产咨询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地产项目公司及其关联地产项目公司参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运作标准提供经营管理类方面的咨询服务,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拓展、招标采购、人员编制及薪酬管理等方面。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向公司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企业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洛阳银行三门峡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企业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利率为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60%,具体以银行最后批准的利率为准。
截至2011年8月23日,加上此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为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担保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9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值为:120,682,592.36元,负债为:78,010,162.31元,所有者权益:42,672,430.05元。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会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建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罗会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罗会学先生简历如下:
罗会学,男,1949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国家一级项目经理。1969年至1996年在广铁工程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房建队长、广铁第四工程段段长、广铁第五工程公司经理、广铁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至1997年任广铁集团公司房地产处副处长。1997年至2001年任广铁集团基本建设处处长。2001年至2002年任广铁工程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至2009年任广铁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2009年至今任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