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原《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容为:“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募集资金申请,是指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提取或划拨的时间等。
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及保荐代表签字后,报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审批后,由审计部监督按财务流程支付使用。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现将第九条内容修订为:“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首先应严格履行合同审查程序,确保项目合同的公正、透明和定价公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操控和滋生腐败行为。在付款环节也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募集资金的使用申请,是指使用部门或单位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内容包括:合同依据、特定用途、金额、款项提取或划拨的时间等。申请金额在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申请金额在200—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审批;申请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半数以上成员签字审批,并通知保荐代表人;申请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相关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签字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评办法》的议案。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业绩考评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志光为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志光先生为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彭志光先生为公司内审工作负责人。
彭志光先生个人简介如下:
彭志光,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大专。中级会计师、企业会计师。曾任益阳床上用品总公司财务科长、广州市贺丰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湖南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
彭志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彭志光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37-6351465
传真:0737-6351067
电子邮箱:954483265@qq.com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春林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和《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