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7日生效,报告期自2011年4月7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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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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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标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为“新兴ETF”,申购、赎回简称为“新兴申赎”,申购、赎回代码为“510261”。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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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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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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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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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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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④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7日生效,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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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息(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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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7日生效,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10月6日,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建仓期未满6个月。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文批准,公司股东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基金销售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紧急应变制度、授权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十五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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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处宋德舜先生的任职日期为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相应的流程,并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保证了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本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属于本基金的建仓期,也处于市场大幅度调整时期,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在综合考虑股市下跌风险和紧密跟踪指数的基础上,最大程度获得建仓期内的超额收益。自基金合同成立六个月后,本基金的目标是将年化跟踪误差和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来自建仓节奏。在合同约定的六个月建仓期结束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将主要来自保留一定现金应对日常赎回以及成份股调整等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日常管理中通过选择适当的策略尽力克服这些不利影响,确保年化跟踪误差和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76%,跟踪误差为10.46%。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7日生效,截至6月30日仍处于建仓期。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截止到上半年末,内因方面,虽然估值处于历史底部水平,但是在基本面业绩没有改善、通胀不断创新高的背景下,估值中枢也不断下降;外因方面,欧美经济复苏放缓,全球债务危机不断恶化,无论是从影响我国经济出口的基本面,还是从国际市场情绪方面,都对国内市场产生负面影响;这可以从今年以来的几次弱反弹中得到验证,因此,估计今年下半年市场仍难有系统性机会,但存在以业绩为支撑的结构性机会,尤其是代表经济转型的新兴产业的结构性、交易性机会是值得期待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研究部、财务综合部、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人员、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小组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1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1年上半年,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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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无对比数据。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7元,基金份额总额802,542,137.89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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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无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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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无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奥成文 薛有为 薛有为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40号文《关于核准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于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3月29日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322,145,926.24元,其中净认购额为人民币1,314,344,687.99元,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95,814.11元,折成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和利息为人民币1,314,440,502.10,折合1,314,440,502.10份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4月7日,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1,314,440,502.10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是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目标ETF的标的指数是上证新兴产业指数。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等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元。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按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两部分。损益平准金(已实现)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未实现)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损益平准金(未实现)和损益平准金(已实现)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分红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 印花税
(1) 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交易印花税按单边征收方式,卖出股票按1%。征收,买入股票不征收。
(2)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其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其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1)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05年6月13日(含当日)起,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时代扣代缴10%的个人所得税。
(2)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其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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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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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 取0。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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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 取0。
B.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与关联方无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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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500,000.00份目标ETF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0.09%。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不存在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00元,无债券作为质押。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00元。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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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没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任何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期新增1家证券公司的1个交易单元: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交易单元)。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进行债券投资、权证投资和基金投资。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
基金简称 |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 |
基金主代码 | 32001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4月7日 |
基金管理人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02,542,137.89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名称 |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主代码 | 510260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4月7日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1年6月8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上证新兴产业ETF,密切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上证新兴产业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新兴产业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上证新兴产业ETF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上证新兴产业ETF的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陈勇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755-83026688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info@lionfund.com.cn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998 | 95588 | |
传真 | 0755-83026677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lion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5,959,788.31 |
本期利润 | 5,963,788.3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5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7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66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07,808,636.6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7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50% | 0.08% | 3.32% | 1.28% | -2.82% | -1.20% |
过去三个月 | 0.70% | 0.05% | -9.76% | 1.30% | 10.46% | -1.25%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0.70% | 0.05% | -9.76% | 1.30% | 10.46% | -1.25%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宋德舜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1年4月7日 | - | 4 | 经济学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经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4月起任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资产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9,722,570.04 |
结算备付金 | 40,044,285.71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0,5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
基金投资 | 480,500.00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6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20,677.27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390,075.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820,658,108.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9,866,439.84 |
应付赎回款 | 2,347,717.2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40,835.84 |
应付托管费 | 68,167.16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44,784.05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81,527.46 |
负债合计 | 12,849,471.6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802,542,137.89 |
未分配利润 | 5,266,498.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7,808,636.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20,658,108.31 |
项 目 | 本期 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7,739,784.36 |
1.利息收入 | 4,435,643.9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034,058.91 |
债券利息收入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401,584.99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591,836.12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428,424.06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163,412.0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00.00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08,304.34 |
二、费用 | 1,775,996.05 |
1.管理人报酬 | 1,200,258.84 |
2.托管费 | 240,051.77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262,979.01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72,706.4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63,788.31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963,788.31 |
项目 | 本期 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314,440,502.10 | - | 1,314,440,502.1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5,963,788.31 | 5,963,788.3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11,898,364.21 | -697,289.53 | -512,595,653.7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5,399,392.34 | 20,572.15 | 5,419,964.49 |
2.基金赎回款 | -517,297,756.55 | -717,861.68 | -518,015,618.23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2,542,137.89 | 5,266,498.78 | 807,808,636.6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发起人、管理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本基金的目标ETF基金 |
项目 | 本期 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200,258.8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49,101.99 |
项目 | 本期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40,051.77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722,570.04 | 959,294.92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基金投资 | 480,500.00 | 0.06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60,000,000.00 | 92.61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9,766,855.75 | 7.28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410,752.56 | 0.05 |
8 | 合计 | 820,658,108.31 | 10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11 | 包钢稀土 | 2,533,184.70 | 0.31 |
2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520,846.47 | 0.31 |
3 | 600586 | 金晶科技 | 2,338,762.84 | 0.29 |
4 | 600085 | 同仁堂 | 2,050,842.25 | 0.25 |
5 | 600309 | 烟台万华 | 2,018,684.40 | 0.25 |
6 | 600316 | 洪都航空 | 1,980,315.14 | 0.25 |
7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956,256.00 | 0.24 |
8 | 600516 | 方大炭素 | 1,938,425.72 | 0.24 |
9 | 600482 | 风帆股份 | 1,924,739.00 | 0.24 |
10 | 600104 | 上海汽车 | 1,875,629.82 | 0.23 |
11 | 600216 | 浙江医药 | 1,830,235.52 | 0.23 |
12 | 600456 | 宝钛股份 | 1,823,643.04 | 0.23 |
13 | 600872 | 中炬高新 | 1,821,075.10 | 0.23 |
14 | 601699 | 潞安环能 | 1,798,387.67 | 0.22 |
15 | 600674 | 川投能源 | 1,795,423.92 | 0.22 |
16 | 600550 | 天威保变 | 1,759,391.24 | 0.22 |
17 | 600804 | 鹏博士 | 1,749,854.00 | 0.22 |
18 | 600380 | 健康元 | 1,712,289.90 | 0.21 |
19 | 600108 | 亚盛集团 | 1,707,340.04 | 0.21 |
20 | 600089 | 特变电工 | 1,697,750.07 | 0.2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11 | 包钢稀土 | 2,770,068.30 | 0.34 |
2 | 600586 | 金晶科技 | 2,663,598.65 | 0.33 |
3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648,528.24 | 0.33 |
4 | 600316 | 洪都航空 | 2,161,761.08 | 0.27 |
5 | 600085 | 同仁堂 | 2,115,780.04 | 0.26 |
6 | 600309 | 烟台万华 | 2,097,941.87 | 0.26 |
7 | 600482 | 风帆股份 | 1,992,728.63 | 0.25 |
8 | 600456 | 宝钛股份 | 1,975,754.37 | 0.24 |
9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959,919.57 | 0.24 |
10 | 600674 | 川投能源 | 1,947,754.92 | 0.24 |
11 | 600516 | 方大炭素 | 1,928,905.44 | 0.24 |
12 | 600216 | 浙江医药 | 1,927,556.22 | 0.24 |
13 | 600104 | 上海汽车 | 1,922,367.31 | 0.24 |
14 | 601699 | 潞安环能 | 1,870,272.79 | 0.23 |
15 | 600872 | 中炬高新 | 1,788,283.18 | 0.22 |
16 | 600550 | 天威保变 | 1,760,533.88 | 0.22 |
17 | 600804 | 鹏博士 | 1,754,268.31 | 0.22 |
18 | 600549 | 厦门钨业 | 1,750,587.61 | 0.22 |
19 | 600158 | 中体产业 | 1,733,680.75 | 0.21 |
20 | 600432 | 吉恩镍业 | 1,715,239.18 | 0.21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84,191,817.93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86,144,105.10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 | 股票型 | 交易型开放式(ETF)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0,500.00 | 0.0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0,677.27 |
5 | 应收申购款 | 390,075.2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10,752.56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11,498 | 69,798.41 | 71,291,461.78 | 8.88% | 731,250,676.11 | 91.12%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4,950.83 | 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7日)基金份额总额 | 1,314,440,502.10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5,399,392.34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517,297,756.55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02,542,137.89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170,335,923.03 | 100.00% | 144,784.05 | 100.00% | - |
劵商名称 | 债券回购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4,773,000,000.00 | 100.00% |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