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1-02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希举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 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1-025号)。
三、 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临2011-026号)。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1-02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11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381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4日完成了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3,842,260 股新股的计划,每股发行价格为22.52 元/股,共募集资金1,212,527,69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92,727,695.24元,募集现金净额为649,999,996.52元。其中,公司关联方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商城”)和山东世界贸易中心(以下简称“世贸中心”)以其持有淄博银座的100%股权作价542,727,698.72元,认购24,099,809股,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29,742,451股。该募集资金于201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确认并出具鲁天恒信验报字[2010]12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1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63,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0,643,728.39元(包括未使用资金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泺源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开 户 行 | 账户类别 | 账 号 | 余 额 |
工行济南泺源支行 | 专 户 | 1602023329200057334 | 0.00 |
工行济南泺源支行 | 专 户 | 1602023329200056955 | 20,643,728.39 |
合 计 | 20,643,728.39 |
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中包括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11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实施主体由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4月25日,以本次募集现金净额19,999,996.52元,以及利息收入467,036.55元,合计20,467,033.07元,投入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为其增资,截至2011年6月30日,该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需建设较长时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天恒信审报字【2010】12101 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4月25日,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投入金额为640,629,333.96元,2010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30,000,000,00元,2010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3、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至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有20,643,728.39元(包括利息收入)未使用完毕,该部分资金计划预留用于Shopping Mall项目开店前期费用。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5、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收购淄博银座100%股权项目已完成,投资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比较 单位:元
项 目 | 已披露的实际投入额 | 经核定的实际投入额 | 差 异 |
1、收购淄博银座100%股权 | 542,727,698.72 | 542,727,698.72 | 0.00 |
2、投资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 | 630,000,000.00 | 630,000,000.00 | 0.00 |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效益与信息披露情况比较 单位:万元
项目 | 已披露的实际效益 | 核定效益 | 差异 |
1、收购淄博银座100%股权 | 52,681,666.42 | 52,681,666.42 | 0.00 |
2、投资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 | 注1 |
注1: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该项目预计投资201,483万元,目前尚未体现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附表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30日单位: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92,727,695.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2,727,698.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淄博银座100%股权 | 否 | 542,727,698.72 | 542,727,698.72 | 542,727,698.72 | 542,727,698.72 | 100.00% | 2010年3月 | 52,681,666.42 | 是(注1) | 否 | ||
投资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 | 否 | 650,000,000.00 | 649,999,996.52 | 649,999,996.52 | 630,000,000.00 | 19,999,996.52 | 96.92% | 69.37% | 注2 | 否 | ||
合计 | — | 1,192,727,698.72 | 1,192,727,695.24 | 1,192,727,695.24 | 1,172,727,698.72 | 19,999,996.52 | — | — | 52,681,666.42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金额63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0,643,728.39元(包括利息收入),系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注1、淄博银座2011年度承诺效益为 6,601.23万元,公司2010年3月初完成收购淄博银座100%股权,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入公司2011年1-6月份效益为5,268.17万元。 | ||||||||||||
注2、济南振兴街Shopping Mall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该项目预计投资201,483万元,目前尚未体现效益。 |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1-02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4000万元人民币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累计担保金额为2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
●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州银座”),为保证公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本公司拟为滨州银座该笔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滨州银座上述该笔4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
经初步测算,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贷款全部放贷,相应担保贷款将达到68500万元(含本次会议担保,未剔除后续到期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之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滨州银座主要从事商品零售和批发业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滨州市黄河四路539号;
注册资本:13460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烟(零售)、酒、食品、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含金银首饰零售)、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服装、鞋、家具、家电的制造、维修;场地租赁;手机销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滨州银座总资产为44760.03万元,净资产为21155.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74%。
三、董事会意见
滨州银座为本公司子公司,在滨州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自开业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信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提供两笔贷款额度共计6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期限均为五年,在保证期内可循环使用。截止本次会议,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已偿还于2010年在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办理的两笔共计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尚未再发生贷款。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东营分行西城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东营市商业银行胜利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商业银行胜利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其余贷款均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的3500万元共计1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市商业银行营业部申请的3500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其余贷款均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5000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农业银行城区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农业银行城区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工商银行兰山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其中包括3000万元流动资金、1000万元银行票据)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临沂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临沂市工商银行兰山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已实际发生3000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贷款已偿还,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其余贷款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已实际发生的4000万元贷款已偿还,剩余的4000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共计1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尚未发生外,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已停止办理,公司对应的贷款担保已解除,其余贷款均已全额实际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东营分行西城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 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为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以其项目土地在威海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两笔共计15000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担保期限为三年,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威海宏图贸易有限公司在威海商业银行的贷款已实际发生12000万元外,其余贷款均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财源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交通银行泰安分行青年路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商城有限公司在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均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中除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财源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贷款已实际发生2000万元外,其余贷款均尚未发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为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泰安市商业银行灵山支行申请的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12个月,并承担连带责任。截止本次会议,上述贷款已全额实际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不含本次会议担保金额,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全部系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0-02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