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批准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和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面向社会公众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
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5、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6、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7、债券偿还的保证措施
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8、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24个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授权王传福先生和吴经胜先生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期及各品种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债券上市及上市场所以及选择合格的专业机构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如有)等,对具体发行方案做适当调整;
4、聘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自本决议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直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为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境内及境外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相关规定相互进行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担保;
3、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境内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境外参股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且要求参股公司进行反担保,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的详情,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关于聘请张燕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请张燕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1年9月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根据控股股东王传福先生的临时提案,提请在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3项临时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3项临时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及变更投票方式的通知》。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1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和变更投票方式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1年9月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1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一、增加临时议案
2011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传福先生(持有公司约24.2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提交的3项临时提案,要求董事会将该等提案提交至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加的3项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该等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相关提案,董事会审议后认为,王传福先生提交上述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等提案提交至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增加至5项,全部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厘定其酬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201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变更投票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需要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因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相应变更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年9月9日9:30-11:30,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4 股代表回避;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议案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厘定其酬金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聘任201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9月8日15:00至2011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公告的其它事项保持不变: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9日(星期五) 上午10点。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3、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11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登记方法
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
3. 登记时间:2011年9月6日、7日(9:00-11:00,14:00-16: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三)其他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燕、王倩、徐潇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传真:0755-8420222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5181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
经增加以上临时议案后所适用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谨请留意:该授权委托书将替代2011年7月22日发布的“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回执
2、授权委托书(增加临时议案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附件一: 回执
回 执
截至2011年9月2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9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1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9日(星期五)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并厘定其酬金的议案》 | |||
2 | 《关于聘任201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 |||
3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1年9月7日或之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1-0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即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燕女士简历如下:
张燕,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张女士于2006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获会计学学士学位。张女士自2006年3月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从事信息披露、法定会议的组织筹备及投资者关系等相关工作。
张燕女士于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邮政编码:518118
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传真号码:0755-84202222
备查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