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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08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占比例为80%-100%,权益类资产所占比例为0-20%,且本基金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长城稳健增利基金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参与股票市场投资的债券基金。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基金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的债券资产投资于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且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长城稳健增利基金是与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基金具有不同债券投资重点和不同投资范围的债券型基金品种。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的债券市场受高物价和流动性紧张影响较大。期间,CPI自4.6%逐月上涨至6.4%,而存款准备金率从18.5%一路上提至21.5%并创历史新高。高物价和流动性收紧对债市形成双重压力,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短端上行尤为明显。

    在年初的债市调整中,我们根据绝对收益水平和经济调整周期的历史规律,判断债市收益率的调整周期已接近中后期,并在春节前后提高了中长债的投资力度,在一季度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但我们在2季度对市场资金面的持续紧张缺乏预见,没有在资金面最为宽松时期及时调整组合结构,有效降低组合的债券仓位规避市场利率风险,导致我们在2季度的组合投资回报不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较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低1.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虽然当前的CPI仍处于高位,但下半年物价翘尾因素的贡献趋弱,且肉价波动周期的峰值临近,即将进入下行周期,决定CPI在下半年回落是大概率事件。另外,预计政府关注前期紧缩政策对实体经济的叠加和滞后影响,下半年的紧缩政策处于观望和维持的可能性较大,而进入4季度随着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回落,紧缩政策的局部放松也是可期待的。据此,我们认为下半年的债市存在较好的底部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

    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5%;如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本基金于2011年4月25日进行了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4元,共派发红利2,906,874.07元。收益分配方案及实施均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的各项规定。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5,484,291.20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2,906,874.07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79元,基金份额总额69,592,267.2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光裕______ ______余骏______ ____桑煜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06号文《关于同意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89,552,072.3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可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债券;投资于大额存单、债券回购、债券远期交易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本基金的比较业绩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布的中国债券总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对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亦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在交易所市场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有上述10只股票发生买入交易。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有上述13只股票发生卖出交易。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126729燕京转债,转股期为2011-04-15至2015-10-14。

    ②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125731美丰转债,转股期为2010-12-02至2015-06-02 。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新增2个交易单元(天源证券、东兴证券各新增1个交易单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共计34个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简称长城稳健增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200009
    交易代码2000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8月27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9,592,267.2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部分基金资产可以适度参与二级市场权益类金融工具投资,并运用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组合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在组合投资风险可控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组合收益。同时根据市场环境,以积极主动的组合动态调整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动态资产配置策略及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收益资产投资策略;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布的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中等风险、中等收益基金产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彭洪波尹东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010-67595003
    电子邮箱penghb@ccfund.com.cnyindong.zh@ccb.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010-67595096
    传真0755-23982328010-66275865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948,206.62
    本期利润-213,763.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8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5,076,558.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9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55%0.20%-0.42%0.10%-0.13%0.10%
    过去三个月-1.12%0.18%0.36%0.07%-1.48%0.11%
    过去六个月-0.50%0.19%1.03%0.08%-1.53%0.11%
    过去一年1.67%0.24%-0.44%0.10%2.11%0.14%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18.59%0.25%13.40%0.15%5.19%0.1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钟光正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2月24日2年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具有7年债券投资管理经历。曾就职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总行资金部、招商银行总行资金交易部。2009年11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

    资 产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2,237,752.851,958,124.76
    结算备付金158,455.96467,262.31
    存出保证金10,871.35
    交易性金融资产71,925,661.39110,831,142.36
    其中:股票投资7,972,600.0014,460,509.36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63,953,061.3996,370,633.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4,943,011.33
    应收利息1,106,213.28945,331.92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8,742.8415,401.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75,436,826.32119,171,14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4,350,979.17
    应付赎回款49,807.06152,390.45
    应付管理人报酬37,827.6960,040.09
    应付托管费12,609.2220,013.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9,035.51103,853.36
    应交税费72,883.6052,704.40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78,104.7854,613.41
    负债合计360,267.864,794,594.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69,592,267.26101,792,728.67
    未分配利润5,484,291.2012,583,822.74
    所有者权益合计75,076,558.46114,376,551.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5,436,826.32119,171,145.65

    项 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一、收入387,685.352,046,603.38
    1.利息收入1,024,588.15959,102.6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7,273.7023,668.82
    债券利息收入990,431.81931,544.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6,882.643,888.89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382,133.44954,287.4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311,463.61-353,020.59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137,107.831,302,071.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66,438.005,236.7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34,443.62117,735.3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10,787.0215,477.97
    减:二、费用601,448.35564,335.07
    1.管理人报酬266,184.18223,338.30
    2.托管费88,728.0674,446.17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56,212.6982,042.88
    5.利息支出5,674.5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5,674.59
    6.其他费用184,648.83184,507.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3,763.001,482,268.3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3,763.001,482,268.31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1,792,728.6712,583,822.74114,376,551.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213,763.00-213,763.0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2,200,461.41-3,978,894.47-36,179,355.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8,405,430.181,000,181.659,405,611.83
    2.基金赎回款-40,605,891.59-4,979,076.12-45,584,967.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906,874.07-2,906,874.0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9,592,267.265,484,291.2075,076,558.4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80,358,552.309,511,387.9889,869,940.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82,268.311,482,268.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735,103.84-2,367,219.23-21,102,323.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21,804,783.802,531,581.4424,336,365.24
    2.基金赎回款-40,539,887.64-4,898,800.67-45,438,688.3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482,202.73-2,482,202.7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1,623,448.466,144,234.3367,767,682.79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28,162,074.2153.93%
    东方证券26,993,127.4585.48%1,829,388.803.5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72,123,073.9393.03%
    东方证券305,672,245.1090.74%5,407,491.206.97%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8,000,000.00100.00%
    东方证券115,000,000.00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东方证券22,944.1286.03%7,987.6890.66%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23,937.2254.97%12,652.6939.31%
    东方证券1,554.973.57%1,554.974.83%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66,184.18223,338.3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7,328.3338,371.75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88,728.0674,446.17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2,237,752.8514,491.893,241,486.2222,862.04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7,972,600.0010.57
     其中:股票7,972,600.0010.57
    固定收益投资63,953,061.3984.78
     其中:债券63,953,061.3984.78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396,208.813.18
    其他各项资产1,114,956.121.48
    合计75,436,826.32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904,200.001.20
    制造业5,090,800.006.78
    C0食品、饮料2,126,300.002.83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2,964,500.003.95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信息技术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
    金融、保险业1,977,600.002.63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
    传播与文化产业
    综合类
     合计7,972,600.0010.6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519贵州茅台10,0002,126,300.002.83
    000400许继电气50,0001,540,500.002.05
    601766中国南车200,0001,424,000.001.90
    601169北京银行120,0001,196,400.001.59
    601088中国神华30,000904,200.001.20
    600036招商银行60,000781,200.001.0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1169北京银行2,396,300.002.10
    601168西部矿业1,852,100.001.62
    000400许继电气1,619,912.001.42
    601766中国南车1,549,000.001.35
    600288大恒科技1,072,800.000.94
    002029七 匹 狼920,692.000.80
    600036招商银行879,600.000.77
    601088中国神华870,000.000.76
    600360华微电子800,000.000.70
    10600386北巴传媒677,764.000.5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563法拉电子3,694,873.653.23
    601168西部矿业2,097,258.001.83
    600741华域汽车1,985,603.201.74
    600785新华百货1,953,262.601.71
    600517置信电气1,460,687.001.28
    600366宁波韵升1,118,400.000.98
    600062双鹤药业1,066,000.000.93
    002022科华生物1,031,131.670.90
    002029七 匹 狼1,012,713.700.89
    10600288大恒科技970,529.000.85
    11601169北京银行960,230.000.84
    12600360华微电子920,800.000.81
    13600386北巴传媒667,920.000.58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12,638,168.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8,939,408.82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10,580,850.0014.09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45,455,604.5460.55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7,916,606.8510.54
    其他
    合计63,953,061.3985.1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1011021国债⑽105,00010,481,100.0013.96
    110013国投转债56,0006,682,480.008.90
    12601808江铜债80,0006,400,000.008.52
    12601909长虹债77,9606,356,858.408.47
    12294009咸城投56,5206,028,988.408.03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1,106,213.28
    应收申购款8,742.84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1,114,956.1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26729燕京转债685,288.240.91
    125731美丰转债548,838.610.73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3,85918,033.765,164,744.977.42%64,427,522.2992.58%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186.480.0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8月27日 )基金份额总额1,289,552,072.3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01,792,728.6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8,405,430.1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0,605,891.5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69,592,267.26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无改变。

    报告期内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金公司
    渤海证券
    瑞银证券
    国金证券
    长城证券
    中投证券
    华泰联合
    第一创业
    国泰君安
    安信证券
    中信建投
    广发证券
    国信证券
    中信证券
    海通证券
    民生证券
    首创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长江证券
    东兴证券
    华创证券
    申银万国
    天源证券
    东方证券26,993,127.4585.48%22,944.1286.03%
    平安证券4,584,449.3714.52%3,724.9013.97%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渤海证券
    瑞银证券
    国金证券
    长城证券
    中投证券
    华泰联合
    第一创业
    国泰君安
    安信证券
    中信建投
    广发证券
    国信证券
    中信证券
    海通证券
    民生证券
    首创证券
    兴业证券
    银河证券
    长江证券
    东兴证券
    华创证券
    申银万国
    天源证券
    东方证券305,672,245.1090.74%115,000,000.00100.00%
    平安证券31,190,747.1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