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价值
  • 11:信息披露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资金·期货
  • A7:市场·调查
  • A8: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1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1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16版:信息披露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8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0%—95%;

    (2)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投资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界定的医药生物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5%,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医疗保健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持有申万研究界定的医药生物行业股票的比例低于股票资产的85%,本基金应在三十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4)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3% 。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11年6月30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26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基金科瑞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A股市场医药板块延续了去年11月以来的趋势,收益率继续落后大盘。期间,申万生物医药指数下降了14.10%,而沪深300指数只下降了2.69%。

    年初以来,宏观经济形势不利于证券市场的表现。CPI从年初的4.9%逐步攀升到6月的6.4%,通胀压力下,政府一直采取紧缩的经济政策,多次上调准备金率及加息,货币供应异常紧张。与此同时,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放缓,工业增加值从年初的14.9%陡然下降到5月的13.3%。经济出现了类似滞胀的局面。上半年医药行业的利润增速也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滑坡,1-5月医药工业利润总额增长率19.45%,远低于去年同期38.79%的水平。滑坡的原因一是去年的基数较高,二是成本、特别是中药材价格的大幅上升。

    行业增速下滑,部分公司的财报业绩低于预期,年初过高的估值水平无法得到支撑,因此医药板块上半年的表现差强人意,特别是在1月、4月下旬、5月下旬和6月中旬出现了四次较大幅度的下跌。

    本基金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成立。建仓伊始,考虑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增速预期、板块估值水平等因素,得出医药板块短期内无较大机会的结论。因此采取稳步建仓的策略,3月底仓位控制在30%左右的水平。4月初,部分龙头公司的业绩超过市场预期,本基金随即加快了建仓步伐,到4月末仓位已经超过45%。但4月底,不少公司季报业绩低于预期,医药板块出现较大幅度下跌。随后的5、6月,行业的增速再次低于预期,因此本基金放慢了建仓速度,仓位控制在55%左右的水平,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净值的更大损失。

    上半年配置的重点方向是特色原料药、品牌OTC、低估值的处方药以及预期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型企业。其中,特色原料药类企业,受益于产业转移和合同定制,业绩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股价表现较好。品牌OTC企业经营较为稳定,受成本压力影响较小,股价也相对平稳。但低估值的处方药企业增速较慢,部分中小企业业绩增长低于预期,它们的表现较差,需要总结和反思。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下半年,持续的紧缩政策将产生效应,CPI有望逐步回落;而随着CPI的回落,宏观经济政策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紧缩。因此类滞胀的局面,有可能在下半年结束。同时6月的工业增加值已经反弹到15.10%,表明经济增速有企稳的迹象。但经济运行中仍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包括越演越烈的欧债危机、房地产投资增速的明显下降以及潜在的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等等。因此预言经济在下半年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还为时尚早。

    2011年下半年,医药行业的利润增速有望逐步回升。从行业收入的增速看,1-5月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增长为29.32%,表明医药消费的需求非常旺盛,利润增速放缓只是成本上升过快及基数的原因。下半年,这两个因素都将得到缓解。

    行业政策的压力有望减轻。“蜀中制药”事件出现后,唯低价论的基药招标模式可能得到修正。预期近期可能还有一次针对09版医保目录个别品类的调价,之后将迎来药品调价的真空期,单纯降价的药价管理政策也有望得到改善。另外市场瞩目的《生物产业十二五规划》也将于近期发布。

    经过8个月的调整,医药行业估值水平已经大幅下降,当年的动态PE大约26倍,考虑到年末的跨年度估值体系替换,以及稳定增长的行业属性,医药板块正逐步显现其投资价值。

    2011年下半年,本基金将稳步提高仓位比重,看好特色原料药、品牌OTC、医疗器械、专科处方药、生物制品等细分子行业。

    本基金对中国医疗保健行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长期看好其投资价值。2011年下半年,本基金将继续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努力为持有人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28日,本报告期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64元,基金份额总额3,380,179,208.91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28日,本报告期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月28日,本报告期实际报告期间为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梁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755号《关于核准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12,628,061.2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06,873.2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26日,募集资金总额3,812,628,061.27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812,121,188.02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00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506,873.25元,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005 号审验报告予以审验。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为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证券投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如下:

    (1)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i)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ii)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3)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的估值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选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独立计算的价格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注:根据2011年4月9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更名的公告》,基金管理人股东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已完成股东更名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718,405,584.79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72,405,002.27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本报告期仅卖出以上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01月28日。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爱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李爱华先生担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因工作调动,董杰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该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并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两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基金简称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110023
    交易代码11002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80,179,208.9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主要投资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对医疗保健行业各子行业的综合分析,从中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努力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申万医药生物行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主动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医疗保健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张南唐州徽
    联系电话020-38799008010-66594855
    电子邮箱csc@efunds.com.cn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95566
    传真020-3879948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8楼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068,077.85
    本期利润-127,627,467.0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35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5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259,509,274.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64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42%0.64%0.99%1.06%-0.57%-0.42%
    过去三个月-1.83%0.61%-5.45%1.04%3.62%-0.43%
    过去六个月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3.60%0.49%-2.83%1.04%-0.77%-0.55%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李文健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2011-01-2811年硕士研究生,曾任汇凯集团综合管理部业务主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华林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资 产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430,236,373.93
    结算备付金843,084.84
    存出保证金729,055.50
    交易性金融资产2,090,810,587.06
    其中:股票投资1,760,775,587.06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330,03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3,660,971.83
    应收证券清算款2,026,476.45
    应收利息1,721,128.04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380,973.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3,270,408,650.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1,300,245.00
    应付赎回款3,553,437.83
    应付管理人报酬4,011,173.86
    应付托管费668,528.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912,285.20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453,705.34
    负债合计10,899,376.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380,179,208.91
    未分配利润-120,669,934.41
    所有者权益合计3,259,509,274.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270,408,650.70

    项 目本期

    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98,961,911.63
    1.利息收入12,134,411.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355,056.13
    债券利息收入1,407,691.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4,371,664.05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7,758,212.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51,993.60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7,006,219.2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9,559,389.1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04,852.71
    减:二、费用28,665,555.41
    1.管理人报酬22,398,009.05
    2.托管费3,733,001.54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2,324,678.82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209,866.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7,627,467.0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27,627,467.04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812,628,061.273,812,628,061.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27,627,467.04-127,627,467.0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32,448,852.366,957,532.63-425,491,319.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141,275,137.95-2,896,400.45138,378,737.50
    2.基金赎回款-573,723,990.319,853,933.08-563,870,057.2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380,179,208.91-120,669,934.413,259,509,274.50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22,398,009.0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745,709.38

    项目本期

    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3,733,001.54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1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430,236,373.936,320,279.12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停牌

    原因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开盘

    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600216浙江医药2011-06-27重大事项31.392011-07-0432.601,349,79349,473,669.0742,370,002.27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1,760,775,587.0653.84
     其中:股票1,760,775,587.0653.84
    固定收益投资330,035,000.0010.09
     其中:债券330,035,000.0010.09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3,660,971.8322.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31,079,458.7713.18
    其他各项资产4,857,633.040.15
    合计3,270,408,650.70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1,584,441,933.8448.61
    C0食品、饮料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31,505,610.000.97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82,267,800.002.52
    C8医药、生物制品1,470,668,523.8445.12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信息技术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174,738,529.625.36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1,595,123.600.05
    传播与文化产业
    综合类
     合计1,760,775,587.0654.0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038双鹭药业4,717,387178,081,359.255.46
    000538云南白药1,819,261103,843,417.883.19
    000513丽珠集团3,478,47695,553,735.722.93
    000963华东医药3,830,75292,972,351.042.85
    600535天士力2,099,71486,361,236.822.65
    000028一致药业3,049,20378,730,421.462.42
    600267海正药业2,079,17577,636,394.502.38
    600276恒瑞医药2,549,35376,404,109.412.34
    600521华海药业5,017,65471,150,333.722.18
    10600594益佰制药3,808,80770,043,960.732.15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038双鹭药业174,033,846.075.34
    000513丽珠集团141,223,915.304.33
    000963华东医药110,867,770.323.40
    000538云南白药105,603,424.763.24
    000028一致药业91,606,894.012.81
    600276恒瑞医药82,881,245.332.54
    600535天士力78,725,287.582.42
    600594益佰制药75,432,972.692.31
    600267海正药业75,339,696.452.31
    10600521华海药业68,767,964.142.11
    11600518康美药业64,103,241.961.97
    12002099海翔药业62,133,338.631.91
    13300006莱美药业58,338,608.391.79
    14600085同仁堂56,834,119.951.74
    15601607上海医药54,015,755.621.66
    16000423东阿阿胶49,603,383.751.52
    17600216浙江医药49,473,669.071.52
    18000999华润三九48,590,110.631.49
    19600079人福医药45,369,481.081.39
    20300026红日药业36,915,528.421.13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300006莱美药业36,706,662.921.13
    600572康恩贝18,162,136.180.56
    000513丽珠集团15,446,760.960.47
    000999华润三九12,852,893.510.39
    600812华北制药12,106,444.720.37
    300049福瑞股份10,549,028.400.32
    600664哈药股份8,764,157.060.27
    002223鱼跃医疗6,121,381.140.19
    002038双鹭药业5,516,843.180.17
    10002412汉森制药4,436,254.500.14
    11002294信立泰2,922,959.320.09
    12300086康芝药业2,421,889.040.07
    13600479千金药业2,221,645.410.07
    14002022科华生物2,133,516.330.07
    15000028一致药业1,278,240.000.04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021,064,723.5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141,640,812.67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330,035,000.0010.13
    中期票据
    可转债
    其他
    合计330,035,000.0010.13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8128711中电投CP021,500,000150,135,000.004.61
    118114911盘投CP01600,00059,928,000.001.84
    118128911中电投CP03500,00050,045,000.001.54
    118113211渝机电CP01500,00049,935,000.001.53
    118110711酒钢CP01200,00019,992,000.000.61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729,055.50
    应收证券清算款2,026,476.45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1,721,128.04
    应收申购款380,973.05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4,857,633.04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

    比例

    44,77575,492.56481,183,385.2914.24%2,898,995,823.6285.76%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599,564.380.0177%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3,812,628,061.2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141,275,137.95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573,723,990.3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80,179,208.91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108,711,996.105.03%92,405.395.16%
    平安证券586,079,351.6527.10%476,192.6326.61%
    东吴证券202,180,469.209.35%171,852.139.60%
    中信证券29,471,190.431.36%25,050.621.40%
    浙商证券136,952,838.096.33%116,409.456.50%
    国泰君安87,226,070.794.03%70,872.033.96%
    申银万国99,721,499.384.61%84,763.324.74%
    中银国际276,348,912.8312.78%234,895.4913.12%
    长江证券591,586,333.2527.35%480,668.4126.86%
    国信证券30,876,723.601.43%25,087.431.40%
    东兴证券13,550,150.880.63%11,517.580.64%
    华泰证券
    中金公司
    华安证券
    广发华福
    银河证券
    国金证券
    高华证券
    齐鲁证券
    国海证券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380,000,000.0066.67%
    平安证券
    东吴证券
    中信证券
    浙商证券
    国泰君安
    申银万国190,000,000.0033.33%
    中银国际
    长江证券
    国信证券
    东兴证券
    华泰证券
    中金公司
    华安证券
    广发华福
    银河证券
    国金证券
    高华证券
    齐鲁证券
    国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