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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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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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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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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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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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17日,2011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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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由于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为中证等权重90 指数,且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 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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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1年3月17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十九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一只创新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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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注: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因此未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我们积极改进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结构配比校验、风险优化等一系列事件,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4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0%。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之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今年中国宏观经济的主要矛盾集中于通胀。上半年在紧货币松财政的政策引导下,尽管经济增速平稳回落,然而通胀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方面,以猪肉价格为代表的新涨价因素使得CPI环比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大宗商品价格的高企也逐渐开始往中下游传导。海外经济的疲软也值得我们担忧。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复苏低于预期,一方面我们担忧美国经济复苏进程放缓对全球需求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果美联储试图通过QE3继续刺激其经济,势必再度引起全球商品价格大幅攀升,从而外生性地进一步推高国内通胀。
我们认为下半年,A股仍然大概率以宽幅震荡为主,任何经济或政策的超预期或低于预期都将成为行情的导火索。鉴于蓝筹股的估值水平目前处于历史的相对低位,大盘继续大幅走低的概率较小,但从流动性、企业盈利增速等也不支持大规模行情的出现。在不确定的市场中,我们密切关注更具有确定性增长的板块,以保障房、水利建设为代表的财政政策扶持的板块,以及具有突出成长性优势的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银华90份额、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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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银华90份额净值人民币0.941元,银华金利份额净值人民币1.018元,银华鑫利份额净值人民币0.864元;基金份额总额2,893,993,667.47份,其中银华90份额1,363,125,541.47份,银华金利份额765,434,063.00份,银华鑫利份额765,434,063.00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 。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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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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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陈建军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9号文《关于核准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至2011年3月1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468687_A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1年3月17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239,893,021.62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487,993.59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240,381,015.21元,折合3,240,381,015.21份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确认为银华90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1:1的比例确认为银华鑫利份额和银华金利份额。其中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1,684,736,759.21份银华90份额(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按1:1的比例确认为777,822,128.00份银华鑫利份额和777,822,128.00份银华金利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银华90份额”)、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银华金利份额”)与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银华鑫利份额”)。其中,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率不变。
在银华金利份额、银华90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鑫利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华金利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银华90份额将按1份银华金利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对于银华金利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金利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90份额分配给银华金利份额持有人。银华9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银华90份额将按1份银华金利份额获得新增银华9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9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9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份额折算,即:当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当银华鑫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元。当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2.000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鑫利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当银华鑫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和银华90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鑫利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银华90份额、银华金利份额和银华鑫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银华90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银华金利份额与银华鑫利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等权重90 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等权重9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5%×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 + 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确认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交易的公司债券以及只在深圳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进行交易的公司债券,按照成本法进行估值;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根据《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银华90份额、银华金利份额、银华鑫利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17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自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自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自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
2、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自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持有银华金利、银华鑫利、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末关联方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基金份额为银华金利份额,持有比例分母采用银华金利份额总额。除此之外,其他关联方于2011年6月30日未持有银华金利、银华鑫利、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指数投资的所有股票信息,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yhfund.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积极投资的所有股票信息,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yhfund.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对于银华金利、银华鑫利和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总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银华金利
■
银华鑫利
■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注:对于银华金利、银华鑫利和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3月17日,以上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及权证交易。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6日
基金名称 | 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 | ||
基金主代码 | 161816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3月17日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893,993,667.47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1年4月8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银华金利 | 银华鑫利 | 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030 | 150031 | 161816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 765,434,063.00份 | 765,434,063.00份 | 1,363,125,541.47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力争对中证等权重9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以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投资策略 |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中证等权重90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5%-100%,其中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中证等权重9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业绩比较基准 | 95%×中证等权重90指数收益率 + 5%×商业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金利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银华鑫利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凌宇翔 | 尹东 |
联系电话 | (010)58163000 | (010)67595003 | |
电子邮箱 | yhjj@yhfund.com.cn | yindong.zh@ccb.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3333,(010)85186558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10)58163027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h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6,219,868.15 |
本期利润 | -164,482,386.2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48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5.71%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5.9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70,674,962.86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590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723,318,704.61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41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5.9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95% | 1.09% | 1.17% | 1.11% | 0.78% | -0.02% |
过去三个月 | -5.43% | 0.98% | -5.13% | 1.06% | -0.30% | -0.08%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5.90% | 0.90% | -5.40% | 1.03% | -0.50% | -0.13%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王琦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1年3月17日 | - | 6年 | 清华大学物理系理学学士,经管学院数量经济学硕士,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投资研究分析、结构性期权产品投研分析、投资组合管理等岗位,并担任金融工程和衍生品分析师。2010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量化投资部,负责量化投资交易策略的研发。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资 产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53,652,887.80 |
结算备付金 | 2,465,348.43 |
存出保证金 | 744,975.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70,458,603.81 |
其中:股票投资 | 2,570,458,603.81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31,136.73 |
应收股利 | 4,438,333.35 |
应收申购款 | 248,623.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51,492.60 |
资产总计 | 2,732,091,401.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应付赎回款 | 4,149,365.48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213,734.06 |
应付托管费 | 487,021.49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806,199.29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116,376.42 |
负债合计 | 8,772,696.7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2,893,993,667.47 |
未分配利润 | -170,674,962.8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23,318,704.6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32,091,401.35 |
项 目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50,099,297.63 |
1.利息收入 | 1,850,516.54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850,516.54 |
债券利息收入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4,466,930.59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30,090,136.80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25,623,206.21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8,262,518.06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79,634.48 |
减:二、费用 | 14,383,088.58 |
1.管理人报酬 | 8,309,097.61 |
2.托管费 | 1,828,001.49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4,114,625.18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131,364.30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482,386.21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482,386.21 |
项目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240,381,015.21 | - | 3,240,381,015.2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64,482,386.21 | -164,482,386.2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46,387,347.74 | -6,192,576.65 | -352,579,924.3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67,360,912.49 | -17,361,237.30 | 249,999,675.19 |
2.基金赎回款 | -613,748,260.23 | 11,168,660.65 | -602,579,599.5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893,993,667.47 | -170,674,962.86 | 2,723,318,704.61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东北证券 | 141,452,039.88 | 3.95% |
第一创业 | 22,747,255.49 | 0.63%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东北证券 | 114,930.55 | 3.85% | - | - |
第一创业 | 19,335.13 | 0.65% | 19,335.13 | 1.07% |
项目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8,309,097.61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530,616.53 |
项目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828,001.49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第一创业 | 4,859,963.00 | 0.63%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1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 | 153,652,887.80 | 1,816,360.1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570,458,603.81 | 94.08 |
其中:股票 | 2,570,458,603.81 | 94.0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56,118,236.23 | 5.71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5,514,561.31 | 0.20 |
7 | 合计 | 2,732,091,401.35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432,752,012.01 | 15.89 |
C | 制造业 | 887,116,034.83 | 32.57 |
C0 | 食品、饮料 | 122,378,268.50 | 4.49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28,898,672.00 | 1.06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334,789,283.79 | 12.29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88,791,711.82 | 10.60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12,258,098.72 | 4.12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8,124,018.16 | 1.03 |
E | 建筑业 | 64,120,984.95 | 2.3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82,044,217.70 | 3.01 |
G | 信息技术业 | 58,889,202.33 | 2.16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8,489,516.86 | 1.05 |
I | 金融、保险业 | 633,093,688.47 | 23.25 |
J | 房地产业 | 122,989,709.56 | 4.52 |
K | 社会服务业 | 29,774,260.39 | 1.09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11,447,939.46 | 0.42 |
合计 | 2,378,841,584.72 | 87.35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0,417,812.80 | 0.75 |
B | 采掘业 | 20,645,628.60 | 0.76 |
C | 制造业 | 128,546,102.69 | 4.72 |
C0 | 食品、饮料 | 23,079,331.92 | 0.85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63,265,636.05 | 2.32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2,201,134.72 | 1.55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22,007,475.00 | 0.81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191,617,019.09 | 7.0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3,039,467 | 58,156,022.82 | 2.14 |
2 | 600111 | 包钢稀土 | 473,793 | 33,843,033.99 | 1.24 |
3 | 601699 | 潞安环能 | 965,976 | 31,693,672.56 | 1.16 |
4 | 000651 | 格力电器 | 1,333,961 | 31,348,083.50 | 1.15 |
5 | 000937 | 冀中能源 | 1,218,205 | 30,881,496.75 | 1.13 |
6 | 600031 | 三一重工 | 1,696,147 | 30,598,491.88 | 1.12 |
7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011,965 | 30,500,625.10 | 1.12 |
8 | 600519 | 贵州茅台 | 143,315 | 30,473,068.45 | 1.12 |
9 | 000709 | 河北钢铁 | 6,705,408 | 30,308,444.16 | 1.11 |
10 | 000063 | 中兴通讯 | 1,070,811 | 30,282,535.08 | 1.1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304 | 洋河股份 | 182,937 | 23,079,331.92 | 0.85 |
2 | 000776 | 广发证券 | 560,700 | 22,007,475.00 | 0.81 |
3 | 000012 | 南 玻A | 1,330,685 | 21,956,302.50 | 0.81 |
4 | 601989 | 中国重工 | 1,571,152 | 21,666,186.08 | 0.80 |
5 | 000629 | 攀钢钒钛 | 1,895,041 | 20,978,103.87 | 0.7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98 | 工商银行 | 65,292,623.57 | 2.40 |
2 | 600111 | 包钢稀土 | 44,828,848.94 | 1.65 |
3 | 600005 | 武钢股份 | 41,174,023.17 | 1.51 |
4 | 600031 | 三一重工 | 39,880,919.00 | 1.46 |
5 | 000937 | 冀中能源 | 39,348,686.35 | 1.44 |
6 | 000651 | 格力电器 | 38,812,016.32 | 1.43 |
7 | 000527 | 美的电器 | 38,207,628.70 | 1.40 |
8 | 600104 | 上海汽车 | 37,347,489.75 | 1.37 |
9 | 601958 | 金钼股份 | 36,282,706.67 | 1.33 |
10 | 000568 | 泸州老窖 | 35,979,531.11 | 1.32 |
11 | 601166 | 兴业银行 | 35,945,023.23 | 1.32 |
12 | 000069 | 华侨城A | 35,614,948.50 | 1.31 |
13 | 601088 | 中国神华 | 35,584,915.80 | 1.31 |
14 | 600089 | 特变电工 | 35,346,590.87 | 1.30 |
15 | 601699 | 潞安环能 | 35,070,069.04 | 1.29 |
16 | 000630 | 铜陵有色 | 34,932,683.69 | 1.28 |
17 | 000960 | 锡业股份 | 34,469,960.03 | 1.27 |
18 | 601168 | 西部矿业 | 34,433,601.90 | 1.26 |
19 | 600015 | 华夏银行 | 34,340,373.98 | 1.26 |
20 | 000783 | 长江证券 | 34,328,012.36 | 1.2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05 | 武钢股份 | 29,445,287.30 | 1.08 |
2 | 601998 | 中信银行 | 27,250,827.11 | 1.00 |
3 | 000024 | 招商地产 | 25,495,432.63 | 0.94 |
4 | 601618 | 中国中冶 | 24,313,552.77 | 0.89 |
5 | 601988 | 中国银行 | 23,802,824.97 | 0.87 |
6 | 000729 | 燕京啤酒 | 23,502,786.74 | 0.86 |
7 | 000825 | 太钢不锈 | 22,970,107.12 | 0.84 |
8 | 601788 | 光大证券 | 22,782,933.39 | 0.84 |
9 | 600111 | 包钢稀土 | 19,264,373.16 | 0.71 |
10 | 000839 | 中信国安 | 14,461,967.59 | 0.53 |
11 | 000937 | 冀中能源 | 10,845,981.52 | 0.40 |
12 | 600031 | 三一重工 | 8,994,465.88 | 0.33 |
13 | 000651 | 格力电器 | 8,339,623.57 | 0.31 |
14 | 600104 | 上海汽车 | 7,235,631.20 | 0.27 |
15 | 000527 | 美的电器 | 6,711,717.65 | 0.25 |
16 | 000568 | 泸州老窖 | 6,168,589.64 | 0.23 |
17 | 601398 | 工商银行 | 6,140,140.90 | 0.23 |
18 | 601088 | 中国神华 | 5,861,212.41 | 0.22 |
19 | 000709 | 河北钢铁 | 5,282,960.35 | 0.19 |
20 | 600519 | 贵州茅台 | 5,259,685.27 | 0.19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3,167,115,389.77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418,304,131.1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744,975.1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4,438,333.35 |
4 | 应收利息 | 31,136.73 |
5 | 应收申购款 | 248,623.4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51,492.60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514,561.31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银华金利 | 15,990 | 47,869.55 | 198,283,593.00 | 25.90% | 567,150,470.00 | 74.10% |
银华鑫利 | 15,646 | 48,922.03 | 255,769,577.00 | 33.41% | 509,664,486.00 | 66.59% |
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 | 20,613 | 66,129.41 | 107,343,317.27 | 7.87% | 1,255,782,224.20 | 92.13% |
合计 | 52,249 | 55,388.50 | 561,396,487.27 | 19.40% | 2,332,597,180.20 | 80.60%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 份额比例 |
1 | 海南洋浦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62,014,789.00 | 8.10% |
2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048,668.00 | 3.27% |
3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199,587.00 | 2.77% |
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366,910.00 | 2.14% |
5 | 胡凌鹊 | 11,727,190.00 | 1.53% |
6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667.00 | 1.31% |
7 | 张宝华 | 7,988,987.00 | 1.04% |
8 | 杜月兰 | 7,988,984.00 | 1.04% |
9 | 杜月琴 | 7,988,983.00 | 1.04% |
10 | 徐晓菲 | 7,988,977.00 | 1.04%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068.00 | 6.53% |
2 | 华泰证券-招行-华泰紫金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3,045,151.00 | 5.62% |
3 | 海南洋浦海悦药业有限公司 | 36,587,104.00 | 4.78% |
4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汇富1号资金信托 | 13,955,200.00 | 1.82% |
5 |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302,623.00 | 1.61% |
6 | 国元证券-民生-国元黄山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326,420.00 | 1.48% |
7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26,200.00 | 1.45% |
8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666.00 | 1.31% |
9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34,015.00 | 1.30% |
10 | 国元证券-农行-国元黄山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597,113.00 | 1.25%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银华金利 | - | - |
银华鑫利 | - | - | |
银华中证等权90指数分级 | 136,533.05 | 0.01% | |
合计 | 136,533.05 | 0.00% |
项目 | 银华金利 | 银华鑫利 | 银华中证等权 90指数分级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3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 777,822,128.00 | 777,822,128.00 | 1,684,736,759.21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 - | 267,360,912.49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 - | 613,748,260.23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12,388,065.00 | -12,388,065.00 | 24,776,130.00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765,434,063.00 | 765,434,063.00 | 1,363,125,541.47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2.1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0.2.2.2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 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811,144,762.93 | 22.63% | 678,919.38 | 22.72%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616,127,255.95 | 17.19% | 523,709.54 | 17.53%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458,030,664.23 | 12.78% | 372,152.17 | 12.45%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362,433,726.74 | 10.11% | 308,064.34 | 10.31%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286,091,097.12 | 7.98% | 232,450.42 | 7.78%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260,210,774.89 | 7.26% | 221,178.87 | 7.40%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161,140,184.59 | 4.50% | 130,927.12 | 4.38%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141,452,039.88 | 3.95% | 114,930.55 | 3.85% | -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99,384,615.74 | 2.77% | 84,476.47 | 2.83%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87,234,339.06 | 2.43% | 74,149.24 | 2.48%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 | 83,199,815.94 | 2.32% | 67,600.74 | 2.26%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70,005,787.66 | 1.95% | 56,879.90 | 1.90%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69,195,692.47 | 1.93% | 56,221.63 | 1.88%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1 | 37,281,126.71 | 1.04% | 31,688.79 | 1.06% | -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22,747,255.49 | 0.63% | 19,335.13 | 0.65% | -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18,868,476.47 | 0.53% | 15,330.82 | 0.51%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