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6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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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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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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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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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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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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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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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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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 或债券型基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十九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一只创新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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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注: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因此未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上半年,大宗商品市场受到日本核泄漏、利比亚内战、欧债问题、以及实体经济放缓等多种因素交叉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 前四个月中,在良好经济数据以及宽松流动性的共同作用下,大宗商品整体延续了始自去年四季度的上涨行情,其中原油价格因为利比亚内战上涨尤为显著。而进入五月以来,经济增长乏力以及市场对欧债危机的担忧使大宗商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调,在这一阶段中投资者避险需求使黄金表现比较抢眼。在过去的六个月中,高盛商品指数累计上涨2.71%,其中高盛贵金属指数上涨6.51%,高盛能源指数上涨6.30%,高盛有色金属指数下跌1.55%,高盛农产品指数下跌9.58%。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大宗商品上涨过程中,增持了能源类商品配置,并减持了有色金属,农产品和贵金属配置相对稳定;本基金在大宗商品下跌过程中,减持了石油、农产品和有色金属的配置,并增持了黄金和通胀连接债券,以规避市场快速下跌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6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市场在经历了二季度的调整之后,风险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市场担忧的一系列系统性风险确实客观存在,但是在短期内出现实质性影响的概率并不大。我们判断,下半年大宗商品市场将趋于稳定,进一步下跌的空间不大,市场将进入震荡市。从中长期来看,我们仍然看好大宗商品的实际需求,特别是来自新兴市场的需求会保持强劲增长,而大宗商品的供给瓶颈依旧。美国二次量化宽松虽然结束,但美联储系统性退出我们还看不到时间表,因此我们认为系统性商品牛市的格局没有改变。
操作上,我们将保持谨慎的风格,利用市场震荡,耐心在低位增持繁荣商品。深入研究各类大宗商品供需情况,选择供应紧张的商品进行投资,仍然是我们的主要策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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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0.963元,基金份额总额为488,807,576.3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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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6日,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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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6日,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陈建军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73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690,933,251.8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允许的、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为了便于本基金所投资相关基金的清算和托管业务,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所涉及的非场内交易的基金仅通过美国存托与清算公司(DTCC)的Fund/SERV系统或者比利时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Euroclear Bank)的Fundsettle系统购买。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基金根据持有意图和能力,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基金投资
买入基金于成交日确认为基金投资,基金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基金于成交日确认基金投资收益,出售基金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按估值日当日其所在证券交易市场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基金投资
上市交易的基金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其他基金按最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3)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的,按其新的规定进行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基金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或赎回基金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或赎回基金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3)股利收益和基金分红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股票和基金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5)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估值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进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的一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4.4.1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证券市场的收益,其涉及的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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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12月6日,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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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8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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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2011年6月30日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而于期末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7. 5. 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所投资的上述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不是、亦不得被视为本基金的发起人、分销商或发行者。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应支付上述券商的佣金是由基金交易产生的。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6日
基金名称 |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
基金主代码 | 161815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6日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88,807,576.30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0年12月20日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还将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有效管理资金头寸, 并适时地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和汇率避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其中不低于80%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抗通胀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跟踪单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ETF,业绩比较基准90%以上是商品指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或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类基金以跟踪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为投资目标,通常情况下不采用卖空策略,也不使用资金杠杆。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高盛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投资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基金中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凌宇翔 | 尹东 |
联系电话 | (010)58163000 | (010)67595003 | |
电子邮箱 | yhjj@yhfund.com.cn | yindong.zh@ccb.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3333,(010)85186558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10)58163027 | (010)66275853 |
项目 | 境外资产托管人 | |
名称 | 英文 |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
中文 |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 |
办公地址 |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 |
邮政编码 | NY10286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h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320,482.51 |
本期利润 | -17,424,189.33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00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2.9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27%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8,310,462.12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37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470,497,114.18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63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3.7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2.63% | 0.34% | -5.31% | 1.45% | 2.68% | -1.11% |
过去三个月 | -6.96% | 0.75% | -7.94% | 1.67% | 0.98% | -0.92% |
过去六个月 | -4.27% | 0.69% | 2.71% | 1.47% | -6.98% | -0.78%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3.70% | 0.65% | 6.10% | 1.39% | -9.80% | -0.74%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周毅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境外投资部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及量化投资总监。 | 2010年12月6日 | - | 12年 | 硕士学位。毕业于北京大学,南卡罗莱纳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历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0年5月7日起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6月21日起兼任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0年8月5日起兼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美国。 |
陈悦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 2011年2月11日 | - | 5年 | 硕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曾先后在国泰君安证券、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10年7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资 产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90,626,296.06 | 466,333,506.01 |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3,491,885.26 | 329,862,407.13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303,491,885.26 | 329,862,407.13 |
债券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0,127,311.31 | - |
应收利息 | 3,985.85 | 82,438.87 |
应收股利 | 661,137.90 | - |
应收申购款 | 128,776.4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12,986.67 | 27,863.06 |
资产总计 | 475,052,379.49 | 796,306,215.0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00,310,459.32 |
应付赎回款 | 3,465,360.08 | 0.5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714,721.89 | 851,936.76 |
应付托管费 | 138,973.71 | 165,654.35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36,209.63 | - |
负债合计 | 4,555,265.31 | 101,328,050.9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488,807,576.30 | 690,933,251.36 |
未分配利润 | -18,310,462.12 | 4,044,912.7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0,497,114.18 | 694,978,164.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75,052,379.49 | 796,306,215.07 |
项 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9,276,468.47 |
1.利息收入 | 134,440.9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34,440.90 |
债券利息收入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0,249,474.1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基金投资收益 | 8,981,175.44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1,268,298.69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103,706.82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66,342.30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309,665.62 |
减:二、费用 | 8,147,720.86 |
1.管理人报酬 | 5,257,042.74 |
2.托管费 | 1,022,202.72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1,624,911.45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243,563.9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24,189.33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24,189.33 |
项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90,933,251.36 | 4,044,912.77 | 694,978,164.1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17,424,189.33 | -17,424,189.3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02,125,675.06 | -4,931,185.56 | -207,056,860.62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9,825,817.86 | 845,848.23 | 40,671,666.09 |
2.基金赎回款 | -241,951,492.92 | -5,777,033.79 | -247,728,526.71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807,576.30 | -18,310,462.12 | 470,497,114.18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境外托管人 |
项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5,257,042.7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913,891.48 |
项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022,202.72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纽约梅隆银行 | 72,488,705.73 | - |
中国建设银行 | 18,137,590.33 | 134,399.92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普通股 | - | - | |
存托凭证 | - | - | |
2 | 基金投资 | 303,491,885.26 | 63.89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其中:远期 | - | - | |
期货 | - | - | |
期权 | - | - | |
权证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货币市场工具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0,626,296.06 | 19.08 |
8 | 其他各项资产 | 80,934,198.17 | 17.04 |
9 | 合计 | 475,052,379.49 | 100.00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ISHARES BARCLAYS TIPS BOND安硕巴克莱抗通胀债券基金 | 债券型 | 开放式 |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 80,193,996.29 | 17.04 |
2 | GOLDMANSACHS-S&P GSCI E20 STRATEGE PROTFOLIO标普高盛商品指数E20策略组合 | 商品型 | 开放式 | RBS Luxembourg SA/Luxembourg | 70,299,102.24 | 14.94 |
3 | HANG SENG H-SHARE INDEX ETF恒生H股指数ETF | 股票型 | 开放式 | Hang Se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34,715,976.90 | 7.38 |
4 | GSSI SIC-S&P GSCI E92-C标普高盛商品指数E92-C组合 | 商品型 | 开放式 |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30,988,307.15 | 6.59 |
5 | Celsius Funds PLC-Global Commodities Delta Fund Celslus Funds PLC 全球商品基金 | 商品型 | 开放式 | Barclays Capital Fund Solutions | 28,765,287.57 | 6.11 |
6 | POWERSHARES DB COMMODITY IND POWERSHARES DB 商品指数基金 | 商品型 | 开放式 | DB COMMODITY SERVICES LLC | 21,365,599.10 | 4.54 |
7 | ISHARES FTSE CHINA 25 INDEX 安硕富时中国25指数基金 | 股票型 | 开放式 | BlackRock Fund Advisors | 19,456,865.40 | 4.14 |
8 | SPDR GOLD TRUST 道富黄金ETF | 商品型 | 开放式 | World Gold Trust Services LLC/USA | 9,447,241.68 | 2.01 |
9 | POWERSHARES DB AGRICULTURE F POWERSHARES DB 农产品指数基金 | 商品型 | 开放式 | DB COMMODITY SERVICES LLC | 4,724,397.43 | 1.00 |
10 | POWERSHARES DB OIL FUND POWERSHARES DB 石油指数基金 | 商品型 | 开放式 | DB COMMODITY SERVICES LLC | 3,535,111.50 | 0.7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0,127,311.31 |
3 | 应收股利 | 661,137.90 |
4 | 应收利息 | 3,985.85 |
5 | 应收申购款 | 128,776.4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12,986.67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0,934,198.17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12,012 | 40,693.27 | 103,812.00 | 0.02% | 488,703,764.30 | 99.98%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李萍 | 500,000.00 | 5.04% |
2 | 许永太 | 450,148.00 | 4.54% |
3 | 谢妙容 | 400,128.00 | 4.04% |
4 | 毛玉梅 | 300,015.00 | 3.03% |
5 | 夏克金 | 240,756.00 | 2.43% |
6 | 毕红博 | 239,030.00 | 2.41% |
7 | 刘玉彬 | 237,100.00 | 2.39% |
8 | 文姝丽 | 210,001.00 | 2.12% |
9 | 刘海清 | 201,604.00 | 2.03% |
10 | 刘少敏 | 200,000.00 | 2.02%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 | 690,933,251.87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690,933,251.36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39,825,817.86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41,951,492.92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88,807,576.30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2.1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0.2.2.2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本基金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 1 | - | - | 115,242.38 | 8.04% | - |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 1 | - | - | 203,874.91 | 14.22% | - |
GOLDMAN SACHS(ASIA)L.L.C | 1 | - | - | 345,195.71 | 24.08% | - |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 1 | - | - | 358,856.16 | 25.03% | - |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 1 | - | - | 410,608.18 | 28.64% | - |
券商名称 | 基金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 319,245,089.85 | 15.96% |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 354,395,883.48 | 17.72% |
GOLDMAN SACHS(ASIA)L.L.C | 401,539,691.44 | 20.08% |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 514,286,681.37 | 25.71% |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 410,608,139.01 | 2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