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文
要求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要求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201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潘高颖 ○编辑 阮奇
⊙见习记者 潘高颖 ○编辑 阮奇
国家能源局网站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强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保障好电力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通知》指出,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节电力系统峰谷差、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等功能。《通知》重点提出了坚持“厂网分开”的原则,要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原则上由电网经营企业有序开发、全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运行成本纳入电网运行费用;杜绝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或潜在的发电企业)合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严格审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在具体措施与原则要求里,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对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以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为依托,继续推进机组设备自主化,着力提高主辅设备的独立成套设计和制造能力;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放开机组设备市场。
《通知》还提出,要坚持建设项目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新规划、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必须具有经济性,其效益应体现在整个电力系统经济性的提高。在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下,不得因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给电力消费者增加经济负担或推动全社会电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