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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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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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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1-2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许淑清女士、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姜成厚先生、吴少彤先生、黄泽骎先生、甘功仁先生、周宜强先生、罗绍德先生。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如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201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梧州制药为钦州北部湾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北部湾公司”)2011年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按照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为钦州北部湾公司所申请的6285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

    (一)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梧州制药的情况介绍

    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注册资本:3.04260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制药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99.99%的股份。截止2010年12月31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18.42亿元,净资产为5.63元,负债总额为12.7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05亿元;2010年度,制药公司实现实现营业总收入9.099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3亿元。

    2、被担保人钦州北部湾公司的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钦州北部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21号13-04铺

    (3)法定代表人:谢伟香

    (4)经营范围:

    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建筑装修;轻工产品、纺织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钢材、水泥(限城建定点)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钦州北部湾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6)银行信用等级:A+

    (7)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钦州北部湾公司为中恒集团出资组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12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钦州北部湾公司资产总额为26480万元,净资产为4822万元,负债总额为216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钦州北部湾公司的项目尚处在建设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为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净利益为-132.67万元。

    (二)拟授予担保额度事项

    梧州制药拟对钦州北部湾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申请的人民币6285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初步确定为三年期,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在此贷款范围内,梧州制药授权其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三)梧州制药的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梧州制药累计担保总额为0。

    梧州制药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此议案将提交下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四、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捐赠事项的议案》。

    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树立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优势,提高公司及梧州制药的社会知名度,公司积极参与赈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拟通过相关部门或慈善机构向社会各界捐赠款物,用于社会慈善事业。公司待相关捐赠事项实际发生时再另行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召开的中恒集团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2010 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45,873,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4.5股。公司已于2011年6月29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据此,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5,873,764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1,747,528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45,873,764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91,747,528股,均为普通股。

    此议案将提交下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1-2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公司的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8月2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人,分别是刘明亮先生、蔡盛林先生、李汉南先生。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通过《中恒集团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经监事会审核,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52 股票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1-2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08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进行了半年度的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现就公司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0年6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800万股的再融资计划,共发行股份1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1.8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382,200,000.00元。截止2010年6月7日,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20,091.45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79,908.5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东华桂验字(2010)18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359,979,908.55元,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0元,和尚未使用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6月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制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龙山支行(以下均简称“协议银行”)和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分别于2010年6月13日、6月1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龙山支行;

    开户账号:312101040005406

    存放金额:0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1 年6 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35997.992011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净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净额>35997.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止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1年上半年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24000 240000240000100%2010-07-0114655
    中华跌打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7997.99 7997.9907997.990100%2012-07-01100.20建设期
    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4000 4,000040000100%2011-01-01不直接产生效益不适用
    合计/35997.99 35997.99035997.990100%/14755.2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中华跌打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3,668.70万元,该部分自筹资金投入未超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按实际投入金额3,668.70万元,置换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

    3、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463.11万元,该部分自筹资金投入未超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按实际投入金额463.11万元,置换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公司注射用血栓通产业化项目已按承诺投资金额于2010年投资建设完成,2010年募集资金产生的收益为19000万元,2011年上半年产生效益14655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中华跌打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报告期内,中华跌打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7997.99万元,全部用募集资金投入,投资进度100%,建设进度90%,募集资金初步产生收益100.2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已按承诺投资金额于2010年投资建设完成,该项目为公司研发投入,不直接产生募集资金投资收益,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