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3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25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分次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该项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部分全资子公司的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决定对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3家生产型全资子公司截止2010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79,262,461.15 元对其母公司进行分配。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扬州、芜湖、郑州、石家庄设立四家销售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加大部分地区的市场开拓力度,决定在扬州、芜湖、郑州、石家庄设立四家销售分公司。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