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林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 红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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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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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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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投资
新设公司:
公司出资3,000万元成立义乌北方(天津)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占该公司100%的股权。期末该公司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本期尚未产生收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保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舟山新湖保亿置业有限公司,其中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该公司55%的股权。期末该公司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本期尚未产生收益。
收购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出资450万元收购天津新湖凯华投资有限公司15%的股权,收购后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期末该公司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本期实现净利润-1,620.76万元。
公司出资91,000万元收购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41%的股权,同时,本公司出资20,000万元对该公司增资。收购股权及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期末该公司处于围垦施工阶段,本期实现净利润-3,708.91万元。
(2)对其他公司的投资
公司出资99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530.1373万元)成立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占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本期尚未产生收益。
公司与自然人胡玫、何燕江共同出资成立新湖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该公司70%股权。该公司本期尚未产生收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南湖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朱益民等八人共同出资成立嘉兴南湖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其中嘉兴市南湖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该中心51%的股权。该中心本期尚未产生收益。
公司与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7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该公司18.18%的股权。期末该公司经营正常,本期实现净利润-2,183.09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1,543,934.92美元(折合人民币74,707,729.23元)认购勤加缘媒体服务有限公司新增股份6,618万股,占该公司7.79%的股权。该公司本期正常运营中。
公司出资46,571.84万元,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按1元/股的价格对新湖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360,000.0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不变。
5.8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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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3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5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6.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6.6.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6.6.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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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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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1)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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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合并资产负债表(2)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1)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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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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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合并利润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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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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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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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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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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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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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
201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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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红
7.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7.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7.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7.5.1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1)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①本期公司出资设立义乌北方(天津)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2022300005998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 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保亿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舟山新湖保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9060000083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③ 本期公司出资91,000万元收购平阳县利得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41%的股权,并出资20,000万元认购该公司新增1022.82万股股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6,034.62万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已于2011年1月27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2011年1月27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④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办妥香港商业登记手续,取得登记证号码为53460384-000-12-10-1的《商业登记证》及《公司注册证书》,于本期出资设立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美元990万元,公司出资美元990万元(折合人民币6,530.1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出资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⑤ 本期公司与自然人胡玫、何燕江共同出资设立新湖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1840001662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⑥ 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市南湖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朱益民等八人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南湖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于2011年2月15日办妥民政局登记手续,并取得编号为浙嘉民证字第010101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该中心开办资金20万元,嘉兴市南湖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0.20万元,占其开办资金的5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中心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 出售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安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朱炳永于2011年4月1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50万元将所持有的淮安新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0.00%股权转让给朱炳永。淮安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收到该项股权转让款,并于2011年4月17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2011年4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因其他原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①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绍兴市百大宾馆有限公司已未直接从事宾馆的经营管理业务,且无其他经营业务,故2010年6月25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该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创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无主营收入,且无计划从事其他业务,故2011年3月28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该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7.5.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7.5.2.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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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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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本期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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