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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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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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列的基金主代码510170为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本基金一级市场申购赎回代码为510171。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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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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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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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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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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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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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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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着十四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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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3月20日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各相关部门展开认真讨论,并最终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为了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的对待,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公司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采用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自主编程并开发交易监控程序,通过技术手段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定期进行分析;定期对投资流程进行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在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方面未发现本基金有重大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投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共有14只基金,分别为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中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基金,暂无法对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进行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10年12月1日成立,2011年上半年,上证商品指数下跌4.53%,同期本基金净值下跌4.52%。上证商品指数成分股中,煤炭、石化等板块表现较好,农业、有色等板块表现不太理想。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持相当比例的净资产投资于商品ETF,以跟踪上证商品指数,并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5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24%。自2011年1月25日本基金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至本报告期末,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4%,年化跟踪误差为0.84%,分别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不超过0.35%,以及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0%的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全球范围来看,随着美国国债到期日的临近,美国政府是否继续推出第三次量化宽松政策充满了变数。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依然没有结束,物价是否能够冲高回落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倘若美国政府继续放松货币,国内通胀水平继续保持高位,我们估计资源类行业可能会是较好的投资选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投资组合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数量策略部、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应分配的金额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应分配金额。
2、报告期内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已实施的利润分配。
3、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的相关金额或分配安排
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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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51元,基金份额总额926,893,465.44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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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日生效,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下同)。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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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序号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李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94号文批准,自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确认的净认购金额为1,293,756,014.63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293,756,014.63份;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46,334.97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446,334.97份。本次募集所有确认的认购资金及银行利息已于2010年11月3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1,254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份额和银行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1,294,202,349.60份,已全部计入相应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本基金将以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中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通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市场平均水平的长期回报。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本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6.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基金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均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包含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份额折算调整。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初始金额为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基金份额折算公式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与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之间的差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和基金份额折算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指数使用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回购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产生应支付给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6%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0.6%÷当年天数(其中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0.1%÷当年天数(其中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268,454,920.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66.74%。
6.4.9 期末(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应当承诺获得网下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该新股上市日期间,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和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紫金矿业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紫金矿业(601899)于2010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紫金矿业(601899)于2010年10月8日发布公告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9 月30 日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1年2月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李柯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该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上海监管局报告,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229号)。
2、本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爱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李爱华先生担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因工作调动,董杰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该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并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 |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 |
基金主代码 | 257060 |
交易代码 | 25706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2月1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26,893,465.44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名称 |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主代码 | 510170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ET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11月26日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1年1月2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
业绩比较基准 | 95%×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的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努力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将进行充分的论证,充分了解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特点和各种风险,以审慎的态度参与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陆康芸 | 唐州徽 |
联系电话 | 021-38992806 | 010-66594855 | |
电子邮箱 |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 tgxxpl@bank-of-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021-38784766/4007000365 | 95566 | |
传真 | 021-50151582 | 010-66594942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75,704,194.46 |
本期利润 | -26,369,654.35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4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4.52%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49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81,282,318.6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5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3.37% | 1.13% | 2.92% | 1.16% | 0.45% | -0.03% |
过去三个月 | -5.56% | 1.26% | -6.18% | 1.29% | 0.62% | -0.03% |
过去六个月 | -4.52% | 1.47% | -4.24% | 1.50% | -0.28% | -0.0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90% | 1.38% | 0.72% | 1.53% | -5.62% | -0.15%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黄欣 |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0-12-01 | - | 9年(自2002年起) |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3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起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黄志钢 |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数量策略部金融工程分析师 | 2010-12-01 | - | 4年(自2007年起) | -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6.4.7.1 | 47,432,728.15 | 443,480,374.08 |
结算备付金 | 845,475.83 | 0.00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7.2 | 834,087,596.89 | 847,373,212.35 |
其中:股票投资 | 8,051,808.05 | 847,373,212.35 | |
基金投资 | 826,035,788.84 | -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6.4.7.3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4.7.4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6.4.7.5 | 10,097.66 | 110,577.44 |
应收股利 | 2,462.58 | 0.00 | |
应收申购款 | 66,463.40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6.4.7.6 | - | - |
资产总计 | 882,444,824.51 | 1,290,964,163.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0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607,868.70 | 0.00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8,716.10 | 635,413.57 | |
应付托管费 | 4,786.00 | 105,902.26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6.4.7.7 | 304,735.07 | 884,181.71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6.4.7.8 | 216,399.97 | 6,654.07 |
负债合计 | 1,162,505.84 | 1,632,151.61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6.4.7.9 | 926,893,465.44 | 1,294,202,349.60 |
未分配利润 | 6.4.7.10 | -45,611,146.77 | -4,870,337.3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81,282,318.67 | 1,289,332,012.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82,444,824.51 | 1,290,964,163.87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23,867,328.81 | |
1.利息收入 | 285,218.25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4.7.11 | 285,218.25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74,217,551.96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4.7.12 | -136,610,521.78 |
基金投资收益 | 6.4.7.13 | 62,363,928.84 |
债券投资收益 | 6.4.7.14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6.4.7.15 | - |
股利收益 | 6.4.7.16 | 29,040.98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7.17 | 49,334,540.11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6.4.7.18 | 730,464.79 |
减:二、费用 | 2,502,325.54 | |
1.管理人报酬 | 711,425.68 | |
2.托管费 | 118,570.89 | |
3.销售服务费 | - | |
4.交易费用 | 6.4.7.19 | 1,460,441.53 |
5.利息支出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6.其他费用 | 6.4.7.20 | 211,887.4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369,654.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369,654.35 |
项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94,202,349.60 | -4,870,337.34 | 1,289,332,012.2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6,369,654.35 | -26,369,654.3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67,308,884.16 | -14,371,155.08 | -381,680,039.2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05,259,615.83 | -2,572,615.53 | 202,687,000.30 |
2.基金赎回款 | -572,568,499.99 | -11,798,539.55 | -584,367,039.5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926,893,465.44 | -45,611,146.77 | 881,282,318.67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安联集团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项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711,425.6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091,297.93 |
项目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18,570.89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银行 | 47,432,728.15 | 263,693.57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8,051,808.05 | 0.91 |
其中:股票 | 8,051,808.05 | 0.91 | |
2 | 基金投资 | 826,035,788.84 | 93.61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8,278,203.98 | 5.47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79,023.64 | 0.01 |
8 | 合计 | 882,444,824.51 | 100.00 |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股票型 | 契约型开放式(ETF)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26,035,788.84 | 93.73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14,081.98 | 0.02 |
B | 采掘业 | 4,801,213.74 | 0.54 |
C | 制造业 | 2,897,124.49 | 0.33 |
C0 | 食品、饮料 | 528,633.00 | 0.06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105,223.56 | 0.01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89,246.44 | 0.01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327,798.33 | 0.04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1,799,548.05 | 0.2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6,675.11 | 0.01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76,912.00 | 0.01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62,475.84 | 0.01 |
合计 | 8,051,808.05 | 0.9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11 | 包钢稀土 | 8,401 | 600,083.43 | 0.07 |
2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7,806 | 536,672.84 | 0.06 |
3 | 601857 | 中国石油 | 40,009 | 435,698.01 | 0.05 |
4 | 601899 | 紫金矿业 | 57,172 | 413,925.28 | 0.05 |
5 | 600028 | 中国石化 | 48,387 | 398,225.01 | 0.05 |
6 | 600547 | 山东黄金 | 8,303 | 372,306.52 | 0.04 |
7 | 600362 | 江西铜业 | 9,600 | 340,224.00 | 0.04 |
8 | 600348 | 国阳新能 | 13,964 | 337,090.96 | 0.04 |
9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8,536 | 308,624.40 | 0.04 |
10 | 600489 | 中金黄金 | 10,723 | 292,630.67 | 0.0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887 | 伊利股份 | 40,273,857.63 | 3.12 |
2 | 600143 | 金发科技 | 25,782,803.90 | 2.00 |
3 | 600111 | 包钢稀土 | 25,181,511.27 | 1.95 |
4 | 601899 | 紫金矿业 | 21,639,576.84 | 1.68 |
5 | 600311 | 荣华实业 | 20,617,188.60 | 1.60 |
6 | 600348 | 阳泉煤业 | 19,599,261.08 | 1.52 |
7 | 601168 | 西部矿业 | 18,576,585.39 | 1.44 |
8 | 600362 | 江西铜业 | 17,953,824.47 | 1.39 |
9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7,126,153.01 | 1.33 |
10 | 601699 | 潞安环能 | 16,589,063.90 | 1.29 |
11 | 601958 | 金钼股份 | 14,001,581.05 | 1.09 |
12 | 600547 | 山东黄金 | 13,557,571.34 | 1.05 |
13 | 600096 | 云天化 | 13,362,194.51 | 1.04 |
14 | 601898 | 中煤能源 | 11,800,320.61 | 0.92 |
15 | 601600 | 中国铝业 | 11,780,732.98 | 0.91 |
16 | 601101 | 昊华能源 | 11,607,454.44 | 0.90 |
17 | 600963 | 岳阳林纸 | 11,518,008.31 | 0.89 |
18 | 601666 | 平煤股份 | 11,138,572.47 | 0.86 |
19 | 600259 | 广晟有色 | 10,677,153.52 | 0.83 |
20 | 600188 | 兖州煤业 | 10,540,881.54 | 0.8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857 | 中国石油 | 25,232,727.85 | 1.96 |
2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3,939,588.77 | 1.86 |
3 | 600111 | 包钢稀土 | 23,398,817.18 | 1.81 |
4 | 600028 | 中国石化 | 21,115,469.21 | 1.64 |
5 | 601899 | 紫金矿业 | 20,813,052.99 | 1.61 |
6 | 600547 | 山东黄金 | 19,184,594.69 | 1.49 |
7 | 600362 | 江西铜业 | 18,014,607.82 | 1.40 |
8 | 600489 | 中金黄金 | 17,627,947.05 | 1.37 |
9 | 600348 | 阳泉煤业 | 17,406,386.09 | 1.35 |
10 | 601168 | 西部矿业 | 16,544,960.97 | 1.28 |
11 | 601699 | 潞安环能 | 16,511,544.30 | 1.28 |
12 | 601958 | 金钼股份 | 13,498,194.20 | 1.05 |
13 | 600887 | 伊利股份 | 13,471,086.37 | 1.04 |
14 | 601600 | 中国铝业 | 11,601,664.10 | 0.90 |
15 | 600143 | 金发科技 | 10,978,153.18 | 0.85 |
16 | 600188 | 兖州煤业 | 10,793,564.53 | 0.84 |
17 | 601898 | 中煤能源 | 10,748,392.35 | 0.83 |
18 | 601666 | 平煤股份 | 10,212,010.58 | 0.79 |
19 | 600497 | 驰宏锌锗 | 9,130,636.75 | 0.71 |
20 | 600549 | 厦门钨业 | 7,809,507.09 | 0.61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504,042,346.06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453,880,030.5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2,462.58 |
4 | 应收利息 | 10,097.66 |
5 | 应收申购款 | 66,463.40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79,023.64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
9,007 | 102,908.12 | 156,079,558.03 | 16.84% | 770,813,907.41 | 83.16%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415,255.89 | 0.04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294,202,349.6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05,259,615.83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572,568,499.99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26,893,465.44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957,922,376.61 | 100.00% | 814,230.96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基金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48,525,583.51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