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相关事宜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112005、112006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08万科G1、08万科G2 公告编号:〈万〉2011-050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8万科G2”
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相关事宜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是否调整利率:不调整,票面利率7.00%保持不变
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3. 回售价格:100元/张
4. 回售登记日:2011年8月29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1年9月5日
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卖出持有的“08万科G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08万科G2”的收盘价为102.18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2008年9月2日公告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08年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品种公司债券(简称“08万科G2”)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7.00%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08万科G2”存续期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08万科G2”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现将发行人是否行使上调“08万科G2”票面利率选择权事宜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08万科G2”基本情况及利率调整事项
1.债券名称:2008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无担保品种)
2.债券简称:08万科G2
3.债券代码:112006
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5.债券期限:5年期,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金额:100元
7.票面利率:7.0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08万科G2”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信用级别:2011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08万科G2”进行跟踪评级,上调“08万科G2”的信用等级为AAA
10.上市时间和地点:“08万科G2”于2008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利率调整:在“08万科G2”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08万科G2”的票面利率维持7.00%,在“08万科G2”存续期后2年(2011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4日)固定不变
二、“08万科G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08万科G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交易日,“08万科G2”的收盘价格为102.18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登记日:2011年8月29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08万科G2”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1年9月5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0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4日期间利息,利率为7.00%。付息每10张(面值1,000元)“08万科G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元;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08万科G2”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08万科G2”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08万科G2”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联系人:梁洁、吉江华
电话:0755-25606666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755-25531696
邮政编码:518129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21楼
联系人:车军
电话:0755-25938043
传真:0755-25987133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
签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0002、200002、112005、112006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B、08万科G1、08万科G2 公告编号:〈万〉2011-051
■
关于2008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1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08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11年付息的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9月1日,付息债权登记日和除息日为2011年9月2日。凡在2011年9月1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2011年9月2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2011年9月2日后(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2008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056号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11年9月5日支付2010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08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品种、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有担保和无担保两个品种。其中,有担保品种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300,000万元;无担保品种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290,000万元
3. 债券简称:有担保品种简称“08万科G1”,无担保品种简称“08万科G2”
4. 债券代码:有担保品种代码为112005;无担保品种代码为112006
5. 债券利率:“08万科G1”票面利率为5.50%,“08万科G2”票面利率为7.00%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起息日:2008年9月5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09年起每年的9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1. 担保情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经其总行授权)为本期债券中有担保品种的本息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 信用级别:根据2011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提高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期债券中有担保品种的债券“08万科G1”信用等级为AAA,提高无担保品种的债券“08万科G2”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3.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1. 本期债券有担保品种“08万科G1”的票面利率为5.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08万科G1”派发利息人民币5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9.5元);
2. 本期债券无担保品种“08万科G2”票面利率为7.0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08万科G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 债权登记日:2011年9月2日
2. 除息日:2011年9月2日
3. 派息款到账日:2011年9月5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11年9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定标准参见本公告最前面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注: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1年9月30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邮政编码:518083
联 系 人:梁洁、吉江华
联系电话:0755-25606666
传 真:0755-25531696
八、相关机构
1.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赵欣欣、聂磊、秦旭嘉
联系电话:010-60833521
传 真:010-60833504
2.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21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丁茜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
签章:
日期:
债券持有人信息 | 中文(如有) | 英文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国(地区)别 | ||
应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情况 | ||
证券账户号码 | ||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债数(张) | ||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 ||
联系人信息 | ||
姓名 |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债券持有人信息 | 中文(如有) | 英文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国(地区)别 | ||
应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情况 | ||
证券账户号码 | ||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债数(张) | ||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 ||
联系人信息 | ||
姓名 |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