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1-02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董事会于2011年8月14日以书面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中国证券报的临时公告2011-023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 2011-02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45号)核准龙净环保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40万股股票。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数为4,090万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股。
2009年5月18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总额为63,3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26.0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668.91万元。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天健光华验(2009)GF字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1 年6 月30日,公司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992.07万元,其中: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投入10,336.84万元;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投入14,166.82万元;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30MW 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BOT项目投入10,204.32万元;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投入20,286.0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98.00万元。
截止2011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为1,676.84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421.86万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上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09年5月2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火炬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 2011年6月30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 860002334528096001 | 使用完毕,已销户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6512100026135 | 2,376,044.4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火炬支行 | 029900107610903 | 划转完毕,已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7510188000218691 | 18,610,965.08 | |
合计 | 20,987,009.51 |
三、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201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668.91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51.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992.0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注1)(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 | 未变更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2,624.29 | 10,336.84 | -2,663.16 | 100% | 2010年7月 | 1,010.05 | 是 | 否 |
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 | 未变更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3,624.02 | 14,166.82 | -3,833.18 | 100% | 2010年7月 | 1,001.13 | 是 | 否 |
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BOT项目 | 未变更 | 10,400.00 | 10,400.00 | 10,400.00 | 104.95 | 10,204.32 | -195.68 | 100% | 2010年4月 | 1,047.99 | 是 | 否 |
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 | 未变更 | 20,268.91 | 20,268.91 | 20,268.91 | 20,286.09 | 17.18 | 100% | 1,556.62 | 不适用 | 否 | ||
募集资金结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4,998.00 | 4,998.00 | 4,998.00 | 100% | ||||||||
合计 | - | 61,668.91 | 61,668.91 | 61,668.91 | 11,351.26 | 59,992.07 | -1,676.84 | - | 4,615.79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次募集资金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89.96万元、新型节能电除尘器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08.04万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998万元,募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多供方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 (2)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 公司充分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结合公司现有其他产品生产线和设备的配置,充分考虑资源综合利用,对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公司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也减少了工程开支。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对公司的脱硫业务的发展起到综合的推动作用,效益难以单独核算,上述效益数据系脱硫业务2011年1-6月净利润。
注4: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17.18万元,系补充公司烟气脱硫工程运营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利息收入,该部分资金也一并被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11年2月28 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基本建设完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7,047.40万元(含预留还需陆续投入的项目尾款2,665.52万元),募集资金实际节余4,998.00万元。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9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本事项只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