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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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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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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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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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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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11年4月27日,因此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过往可比期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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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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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11 年4月27日,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依法应自成立日期起6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组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6月30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基金、上证180ETF、上证180ETF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成熟市场动量优选基金以及可转债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9,729,234,601.24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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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交易决策与交易执行相分离、交易部相对投资部门独立、每日交易日结报告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各基金在交易中被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实施公平交易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分析结果没有发现交易价差异常。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没有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可转债基金于4月27日成立。基金始终以稳健策略为主。我们通过转股溢价率、大盘背驰、转债脱离正股上涨等指标综合分析,判断转债市场将进入调整。因此本基金一直采取小仓位测试策略。基本上,本报告期可转债基金都是稳健防守,较好地规避了市场的下跌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5%,基金领先基准1.5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下半年,我们认为,宏观经济将继续向好,但政策可能微调;物价可能回落,但仍将维持高位;央行可能再次加息,并可能提高准备金率;货币政策仍将以紧缩为主。银行贷款过多的后续影响将会逐步反映出来。物价仍将是政府调控取舍的关键变量,劳动力成本上涨、货币存量、美国可能推出QE3等,都将对物价形成压力。
转债价格在7月下旬迅速接近面值,我们认为其已具备相当的投资价值。参考转债市场的历史数据和对转债供需、大盘、行业等的分析,转债目前处于投资价值区间,可以战略配置持有。
总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正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中,各部门参与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金融工程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为估值提供相关模型。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参与估值政策制定、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尚处于建仓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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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1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448,383,785.88份。
2、本基金成立于2011年4月27日,本报告期不完整且没有过往可比期间,下同。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4月27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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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4月27日 至 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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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裴长江______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0号文《关于核准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448,237,172.3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1)第1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448,383,785.8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6,613.5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本基金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本基金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即不受锁定期等任何交易限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卖出。该部分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根据《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成立6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1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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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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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1.3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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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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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采用市场公开的费率。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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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6.4.10 期末( 2011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352,439,780.1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89,94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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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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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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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11年4月27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封闭期。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基金本报告期券商交易单元均为新增。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9日
基金名称 | 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240018 |
交易代码 | 24001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4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48,383,785.88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对可转债的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宏观投资策略,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之间进行动态灵活配置。本基金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构建可转债投资组合,重点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发债公司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基础股票具有较高上升预期的个券品种。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7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重点配置可转债,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刘月华 | 张燕 |
联系电话 | 021-38505888 | 0755—83199084 | |
电子邮箱 | xxpl@fsfund.com | yan_zhang@cm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5588、021-38924558 | 95555 | |
传真 | 021-38505777 | 0755—83195201 | |
注册地址 | 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楼 | 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楼 | 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 |
邮政编码 | 200121 | 518040 | |
法定代表人 | 郑安国 | 傅育宁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fsfund.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本基金半年报置备地点包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1年4月27日 - 2011年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034,737.48 |
本期利润 | 1,888.25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00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0.0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0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888.25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00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448,385,674.1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报告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0.0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01% | 0.06% | -1.04% | 0.23% | 1.05% | -0.17%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0.00% | 0.04% | -1.55% | 0.20% | 1.55% | -0.16%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华志贵 | 现金宝基金基金经理、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可转债基金基金经理 | 2011年4月27日 | - | 7年 | 硕士。1999年7月至2000年8月在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市场工作,2004年5月至2008年7月在上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2009年9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分析师,2010年1月起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兼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今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兼任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05,479,100.17 | ||
结算备付金 | 17,826,418.40 | ||
存出保证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2,379,780.10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基金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542,379,780.1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29,600,844.4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8,794,570.87 | ||
应收利息 | 6,235,922.12 |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1,450,316,636.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546,447.64 | ||
应付托管费 | 297,393.77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4,891.62 | ||
应交税费 | - |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利润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82,228.90 | ||
负债合计 | 1,930,961.93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448,383,785.88 | ||
未分配利润 | 1,888.2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8,385,674.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50,316,636.06 |
项 目 | 本期 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一、收入 | 4,057,938.30 | ||
1.利息收入 | 7,783,888.99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562,760.71 | ||
债券利息收入 | 723,490.03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6,497,638.25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693,101.46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200.00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695,301.46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股利收益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32,849.23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减:二、费用 | 4,056,050.05 | ||
1.管理人报酬 | 3,300,477.76 | ||
2.托管费 | 634,707.24 | ||
3.销售服务费 | - | ||
4.交易费用 | 14,654.31 | ||
5.利息支出 | 20,024.79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0,024.79 | ||
6.其他费用 | 86,185.9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8.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8.25 |
项目 | 本期 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448,383,785.88 | - | 1,448,383,785.88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888.25 | 1,888.2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448,383,785.88 | 1,888.25 | 1,448,385,674.13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兴业”)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yxor Asset Management S.A.)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宝钢集团”) |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方 |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 | 受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
项目 | 本期 2011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3,300,477.76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647,401.30 |
项目 | 本期 2011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634,707.24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1年6月30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200,029,000.00 | 13.81% |
关联方 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招商银行 | 105,479,100.17 | 532,354.65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542,379,780.10 | 37.40 |
其中:债券 | 542,379,780.10 | 37.4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29,600,844.40 | 50.31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23,305,518.57 | 8.50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55,030,492.99 | 3.79 |
7 | 合计 | 1,450,316,636.06 | 10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233 | 金城医药 | 9,300.00 | 0.00 |
2 | 300234 | 开尔新材 | 6,000.00 | 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300233 | 金城医药 | 10,050.00 | 0.00 |
2 | 300234 | 开尔新材 | 7,450.00 | 0.00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15,300.00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17,50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50,930,341.00 | 3.52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194,161,213.90 | 13.41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297,288,225.20 | 20.53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542,379,780.10 | 37.45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8060 | 08铁道05 | 2,000,000 | 189,940,000.00 | 13.11 |
2 | 110015 | 石化转债 | 1,113,710 | 120,113,623.50 | 8.29 |
3 | 113002 | 工行转债 | 619,270 | 73,364,916.90 | 5.07 |
4 | 010107 | 21国债⑺ | 480,570 | 49,498,710.00 | 3.42 |
5 | 113001 | 中行转债 | 431,790 | 45,588,388.20 | 3.1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8,794,570.87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6,235,922.12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5,030,492.9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2 | 工行转债 | 73,364,916.90 | 5.07 |
2 | 113001 | 中行转债 | 45,588,388.20 | 3.15 |
3 | 110007 | 博汇转债 | 10,663,750.00 | 0.74 |
4 | 110009 | 双良转债 | 7,853,300.00 | 0.54 |
5 | 126729 | 燕京转债 | 6,151,600.00 | 0.42 |
6 | 125731 | 美丰转债 | 5,886,300.00 | 0.41 |
7 | 110011 | 歌华转债 | 2,839,548.60 | 0.20 |
8 | 110078 | 澄星转债 | 1,778,905.80 | 0.12 |
9 | 110003 | 新钢转债 | 1,751,698.00 | 0.12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6,091 | 237,790.80 | 762,976,362.54 | 52.68% | 685,407,423.34 | 47.32%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50,000.00 | 0.003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4月27日 )基金份额总额 | 1,448,383,785.88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448,383,785.88 |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4月9日发布公告,聘任谢文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2、基金托管人总行资产托管部原总经理夏博辉先生已调离招商银行,根据托管人招银发[2011]331号文,夏博辉先生不再担任我公司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职务,招商银行已聘任吴晓辉先生担任其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人。 |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持续期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申银万国 | 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中信证券 | 1.00 | 17,500.00 | 100.00% | 14.22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申银万国 | 1,083,633,967.18 | 98.47% | 7,582,500,000.00 | 100.00% | - | - |
中信证券 | 16,805,756.86 | 1.53% | 0.00 | 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