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4(A股) 900934(B股) 编号:临2011-011号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A股) 锦江B股(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8月26日上午在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团队及核心骨干实施奖励的议案
201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之星”)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馆投资公司”)把握经济复苏以及上海召开世博会的时机,团结拼搏,取得了良好业绩。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对锦江之星、旅馆投资公司经营团队及核心骨干实施奖励,以兹鼓励。
奖励对象为锦江之星与旅馆投资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公司执行经理;公司部门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公司二级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区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区域公司总监、副总监、总监助理;地区总经理等,共计140人。
本次奖励提取不超过2010年基于业绩考核用公司经济型酒店业务分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8%,也不超过上述对象2010年度薪酬总水平的30%。经计算,2010年度可计提奖励基金总额为12,275,654.65元。
该等奖励金额于计算奖励基金总额时,在2010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剔除。
奖励将作为薪酬项目,分别计入锦江之星、旅馆投资公司2011年度成本费用类项目。
锦江之星与旅馆投资公司向奖励对象发放的金额,根据对其考核结果确定,总额不超过可计提金额。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考核激励方案》及《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考核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锦江之星”)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锦江之星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倡导锦江之星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巩固锦江之星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不断提高锦江之星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锦江之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锦江之星与旅馆投资公司共同制定的《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考核激励方案》及《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考核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徐祖荣副董事长系锦江之星、旅馆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官,第二、三项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