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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所属企业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签署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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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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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
    201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36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资产购买进展情况的概述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制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议案》,并在2011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的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2011-035号公告)中,详细披露了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博罗县金新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罗金新农”)因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总计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博罗县柏塘镇平安永丰养猪场(以下简称“博罗永丰养猪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生长物、机器设备等全部附着物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等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1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011年8月26日,博罗金新农已与博罗永丰养猪场及猪场实际控制人黄俊贤、黄文焕、林贵念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书》。《资产转让协议书》中交易对手、交易标的、交易内容等情况的约定与2011年8月24日《关于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中披露的内容基本一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博罗永丰养猪场,以及自然人黄俊贤、黄文焕、林贵念。其中博罗永丰养猪场经营场所为博罗县柏塘镇平安咸水鱼塘;组成形式为个体经营;经营者为黄俊贤;经营范围为养殖、销售、生猪;注册号为441322600263383。其他交易方黄俊贤、黄文焕、林贵念等三人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为博罗永丰养猪场的实际投资人、经营者及全部资产的所有人。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动产:博罗永丰养猪场现有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生长物、机器设备等全部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房、猪舍及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二)动产(含权利):①生物性资产(存栏母猪不低于400头,后备母猪不低于20头,公猪不低于7头)、哺乳猪及中大猪按目前种群数量不低于3200头;②其他动产,即养猪场目前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全部设备、器材、交通工具、分析检验设备等;③林木;④生产资料及文件;⑤经营资料及文件;⑥合同及履行凭证;⑦其他具体约定的权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一)交易主要内容

      1、先决条件:交易对手方将其对养猪场目前经营场所全部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收益权利(权益)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博罗县柏塘镇平南村约105亩、平安村约325亩等两处共计430亩的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山地、水田、旱地、鱼塘等)合法转包(或转租)给博罗金新农是资产转让之先决条件。

      2、资产转让定价情况及交易金额:本次交易具体购买价格以北京湘资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1000万元。

      博罗金新农将以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价取得博罗永丰养猪场现有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生长物、机器设备等全部附着物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等。用地转包(或转租)的对价或价款已包含在《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的资产转让价款中。

      (二)转让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总价款

      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

      2、付款方式

      双方将在《资产转让协议书》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博罗金新农支付交易对手方定金人民币50万元整,作为履行《资产转让协议书》之担保。

      其他转让价款分期支付:第1期款项将在资产转让的先决条件成就后,由博罗金新农支付交易对手方人民币450万元整;第2期款项将在资产移转且完成全部的交割手续(包括依据法律规定应办理确权登记或备案、权属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等)后,由博罗金新农支付交易对手方人民币450万元整;第3期款项即剩余部分人民币50万元整将在资产交割日半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在此阶段同期转为转让款项)。以上款项由交易对手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并交付博罗金新农。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相关安排如下:

      1、劳务安排:在资产交割后,坚持员工自愿原则的前提下促成养猪场现有员工中博罗金新农指定的人员与博罗金新农达成新的雇佣协议,其他非博罗金新农同意雇佣的人员由交易对手方负责终止劳动合同和劳资纠纷,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2、税负承担:本协议项下产生的税金及费用,均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由法定主体依法缴纳或(和)承担。

      六、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博罗金新农自筹资金。

      (二)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博罗永丰养猪场资产,主要目的是保证博罗金新农业务扩展的空间,满足本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次购买博罗永丰养猪场部分资产将为本公司未来逐步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延伸产业链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备查文件

      《资产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