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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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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1-1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1年8月15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16: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杨有陆委托独立董事刘清军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亚洲委托董事何伟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武宪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报告摘要亦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面修订<新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相关《新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面修订<新赛股份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的议案》

    相关《新赛股份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60万吨煤矿改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由于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偏低、地质情况与实际不符、出现重大设计变更、超工期等问题,计划投资总额由原18,803.01万元调整至25,143.78万元,追加投资6,340.77万元。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相关《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由双陆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额度为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用于双陆矿业“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经公司与双陆矿业对方股东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商定,由全体股东以其分别持有双陆矿业的股权比例对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与双陆矿业及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51%股权对该笔银行借款中的6,6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相关《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由可利公司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用于“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并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选定的商业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银行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碳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1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公司关于全面修订《新赛股份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2、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3、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4、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会议通知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1-2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15日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16:30时在公司会议室进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面修订<新赛股份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

    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陆矿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6,630 万元人民

    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3,26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由双陆矿业就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拟由原计划总投资额18,803.01万元调增至25,143.78万元,需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向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1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经公司与双陆矿业对方股东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以下简称“六十六团”商定,由双方股东按照原始的出资协议并按照各自所持的股权比例向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六十六团及中国建设银行博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双陆矿业51%股权对该项借款中的6,6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公司于2011 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1 年8月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二、 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于1985年9月21日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30001676,注册地为新疆霍城县界梁子,法定代表人为孙小刚,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新赛股份持有双陆矿业51%股权,伊犁农业第四师六十六团持有49%股权。该公司为新赛股份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220.88万元、负债总额 5,689.73万 元、净资产5,531.14万元、资产负债率50.71%。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期间,无营业收入。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5年;

    3、担保金额:6,630万元人民币;

    4、年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 相关其他重要事项

    2010年11月26日,新赛股份四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陆矿业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由该公司筹措项目借款1.3亿元人民币,经与双陆矿业对方股东六十六团商定,由双方股东按照原始的出资协议并按照各自所持的股权比例向双陆矿业提供筹措。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于2011年3月1日签定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双陆矿业就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6,6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同时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双陆矿业51%股权比例对该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6年。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于2010年11月30日刊 登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截止本公告之日,双陆矿业实际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累计借入固定资产项目借款3,955万元,尚余借款额度2,675万元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借入。2010年12月2日,双陆矿业与六十六团签订了《借款协议》,由六十六团按照所持双陆矿业49%股权向双陆矿业直接提供借款6,223万元,期限2年,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截止本公告之日,双陆矿业累计向六十六团借款735万元,尚余借款额度5,488万元,六十六团已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鉴于此,本公司与六十六团于2011年8月5日签订《反担保协议书》,六十六团同意按照所持双陆矿业49%股权所计算出的应当承担的借款担保额度为新赛股份按照2011年3月1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经履行及将要履行的6,63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所持双陆矿业51%股权比例对双陆矿业就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6,6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支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公司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项目建成后应当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六、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2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碳物流配送

    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

    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1%。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为7,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利公司”) 就计划总投资为7,586.47万元人民币的“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项目”),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并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选定的商业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银行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就本次借款担保事项,本公司与可利公司对方自然人股东王大纲(曾用名王刚)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并托管协议》,由王大纲以其持有该可利公司49%股权全部质押并委托给本公司。

    公司于2011 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3 日设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4123050000095,注册地为新疆霍城县团结路34号,法定代表人为邓学斌,注册资本为96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铁路货运运输代理。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新赛股份与自然人王大纲分别持有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51%、49%股权。

    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220.88万元、负债总额5,689.73 万 元、净资产5,531.14万元、资产负债率50.71 %。该公司项目尚在建设期间,无营业收入。

    三、相关协议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5年;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年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股权质押并托管补充协议》

    由可利公司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并由该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选定的商业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该笔银行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本公司与可利公司对方自然人股东王大纲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并托管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银行借款首先用于归还新赛股份向可利煤炭物流公司提供的2,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其余部分用于“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由王大纲以其持有该可利公司49%股权全部质押并委托给本公司,股权质押并托管期内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及行使股东权力,股权质押并托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可利煤炭物流公司将新赛股份为其提供的2500万元全部借款本息并新赛股份为其担保的7000万银行借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之日。由可利公司为新赛股份出具新的王大纲所持可利公司49%股权质押证明文件,并同时向公司注册地工商管理机构重新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新赛股份相关托管权利自动延续,原2010年11月26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并托管协议》自动失效。

    四、相关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2010年11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由本公司向可利公司提供期限为5年、资金占用费为同档次的银行借款基准利率的借款,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由该公司用于受让 “精伊霍铁路水定站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所需土地面积为50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由新赛股份与对方自然人股东王大纲于2010年11月26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并托管协议》,王大纲将其持有可利公司49%股权全部质押给新赛股份并委托新赛股份代为管理及行使股东权力,以规避新赛股份向可利公司提供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的偿还风险。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于2010年11月30日刊 登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该项质押已经在可利公司注册地工商管理机构登记。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对可利公司就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期限为5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支持,有利于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相关可研报告等资料显示,该项目建成后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由于该企业是新建企业,项目建成后实际经营的好坏对该公司本次借款偿债能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将努力降至可控范围之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1-2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

    有限公司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

    ●原投资项目金额及比例:原计划投资项目金额为 18,803.01万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 5,700万元的 329.87%;

    ●调整后投资项目金额及比例:调整后计划投资项目金额为25,143.78万元,占投资标的注册资本5,700万元的441.11 %;

    ?投资建设期限:原计划投资建设期限为22个月,现调整至30个月;

    ?预计投资收益率:财务内部收益率由原来的11.75%调整至本次追加投资后的11.6%;投资回收期由原来的8.38%调整至本次追加投资后的8.95%。

    一、项目追加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陆矿业”) 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偏低、地质情况与实际不符、出现重大设计变更、超工期等问题,项目计划投资总额拟由原计划总投资为18,803.01万元人民币调整至25,143.78万元,追加投资6,340.77万元。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公司2009年10月27日、2009年12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26次会议、200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双陆矿业公司调整煤矿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将原定但尚未实施的3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扩大为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即由原煤矿年生产能力9万吨/年改扩建至60万吨/年。根据2010年3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关于新疆新赛双陆矿业公司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兵发改能源[2010]132号),同意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8,803.01 万元,即由原计划投资总额11,827.4万元增至18,803.01万元。项目预计建设期22个月。资金由该公司自筹解决。相关会议决议及公告于2009年10月29日、2010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项目于2009年9月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矿井指挥中心、联合建筑等主体已完成,正在抹墙和内部施工工作。坑木加工房及主厂房已招标结束,矿用设备陆续到货,其他矿用设备正在进行招标。建设期间,因节假日安保、开工手续不全等原因引致政府部门统一安排或强制项目停工,以及项目地质条件变化较大造成设计变更,引致工程量加大延长了工期等原因,项目建设工期由原来的22个月延长至30个月,项目预计2012年3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2010年3月、2011年8月,公司分别获得兵团发改委兵发改能源【2010】168号“关于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煤规发[2011]298号)《关于新疆新赛双陆矿业公司煤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意见》。

    2011年4月中煤武汉设计院根据矿区建设条件及伊宁市建筑材料市场行情。结合自治区专家意见重新调整编制了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井巷工程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建设概算定额》(2007)基价、《煤炭建设井巷工程辅助费综合定额》(2007)基价,参照2010年伊犁州第三季度价格信息调整了投资概算,并重新编制了《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初步设计概算书》。

    三、调整项目概算情况

    (一)本次调整项目概算的主要原因

    1、井巷地质变化造成投资增加:项目地质勘查资料依据1989年新疆煤炭地质一六一队在六十六团做的勘查结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十六十六团第一煤矿生产地质报告》及2007年补充资料,钻探的数量偏少密度不够;特别是有一段泥岩,没有说明他的物理性质(遇空气、水发生氧化反应、土质膨胀,软化)造成重大设计变更,从而增加投资。

    2、设计漏项造成工程需追加投资,主要为井巷工程、土建工程及设备类。

    3、工程计算执行材料定额和实际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造成投资追加。

    4、老井巷采空区出现安全隐患造成投资增加:原老矿井的走向、埋深;老巷道积水;老井火区等第一手资料没有,矿井施工随时都有安全隐患,这些隐患消除治理投资在概算中没有。老井积水排出、老采区火灾隐患治理等工程,增加相应工程费用。

    5、由于为改建工程设计单位未考虑原设施配套问题: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按项目设计规范,属改扩建项目内容,不属于新建项目,由于项目是9万吨煤矿改扩建项目,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过程中,矿井地面附属设施并未考虑到60万吨规模进行调整设施的设计,仍然沿用原设施(原煤堆场防洪设施和运输道路),原煤堆场及防洪设施的改扩建工程,由于年产量加大造成投资增加。此项费用并未计算在内。

    (二)本次项目概算调整的基本内容

    基于上述原因,双陆矿业结合项目投资及后期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原初步设计概算18,803.01万元调整为25,143.78万元,累计追加投资6,340.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投资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原设计概算调整后概算本次追加投资额
    井巷工程3,155.626,565.263,409.64
    地面土建工程1,644.432,938.791,294.36
    设备及安装工程9,548.479,826.34277.87
    其他工程费用3,804.894,196.00391.11
    建设期利息478.241,264.12785.88
    铺底流动资金171.36353.27181.91
    合计18,803.0125,143.786,340.77

    (三)项目概算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分析

    项目概算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对比分析表

    项目单位原批准概算投资概算调整后投资金额概算调整后与原批准概算差异备注
    项目总投资万元18,803.0125,143.786,340.77 
    年销售收入万元8,100.009,120.001,020.00 
    项目建设工期 至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8含节假日、地质及气候变化、停水停电等影响3个月
    财务内部收益率%11.7511.60-0.15税后
    财务净现值(IC=10%)万元1,799.852,403.50603.65税后
    投资回收期(静态)8.388.950.57税后
    投资利润率%13.039.14-3.89税后

    四、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陆矿业公司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调增概算,有利于促进项目尽快投入运营,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本次概算调整的其他授权与批准

    1、公司于2011 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60万吨煤矿改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1 年 8 月30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2、本次概算调整尚未获得原项目批准机关的批准。

    3、目前该项目根据60万吨规模需同步变更的六证包括《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将按照新的生产规模正在重新办理办理之中。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兵发改能源[2010]132号《关于新疆新赛双陆矿业公司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兵团发改委兵发改能源【2010】168号《关于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煤矿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煤规发[2011]298号)《关于新疆新赛双陆矿业公司煤矿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意见》

    4、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初步设计概算书》

    5、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新赛双陆矿业公司6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调整设计概算经济评价》

    6、双陆矿业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工程概算书调整意见(专家论证意见)

    7、新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2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2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全面修订《新赛股份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2、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3、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双陆矿业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4、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借款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1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12日至13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传 真:0909—2268162;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王国军、彭向前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持有新赛股份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同意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姓名(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