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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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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1-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1-19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 8 月 29 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 8人(含吴文胜副董事长委托曹杰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曹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依法表决,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和有关股东推荐,并征求各方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提议曹杰先生、刘建伟先生、吴文胜先生、张业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资历和条件,经多方征询意见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荐任浩、周亚娜先生、蒋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按《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提名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前,第一届董事仍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董事职务。换届后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并由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公司职代会选举黄守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同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以及承诺声明、提名人声明详见(www.sse.com.cn)。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合肥华仑瑞雅国际大酒店4楼多功能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参会人员:2011年9月 8 日(星期 四 )15:00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审计师、保荐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 14 日(星期三 )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18楼1806皖新传媒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合肥市长江中路279号18楼1806室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和传真:0551—2661179、2661323、2634712 邮编:230061

      联系人:侯俊 周丽娜 

      (4)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 三十 日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杰先生:1966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亳州市税务局副局长;1997年2月调入古井集团,先后任合肥古井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古井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古井集团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起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年6月起兼任安徽华仑港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获1999年安徽省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2003年安徽省十大经济人物、2004年合肥市劳动模范、2005年中国酒店业十大杰出人物称号、2008年中国酒界十大杰出人物称号、2009年荣膺中华百名优秀徽商品牌中国年度人物、2010年度安徽省优秀企业家和安徽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建伟先生: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编辑,中共党员。历任安徽科学出版社副社长,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社长,安徽出版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副董事长。

      吴文胜先生:总经理,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编辑,中共党员。历任安徽日报总编室副主任、广告处副处长,安徽商报总编辑、社长,安徽日报报业集团经管办主任,挂职霍邱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安徽华仑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获2003年“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2004年“江淮十大杰出青年”、2007年安徽省“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拔尖人才”、2009年“安徽十大杰出青年经济人物”。

      张业信先生: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四川省新华书店科教科副科长、电算科科长、教材公司经理,四川省新华书店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兼任省店音像公司经理),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文轩公司总经理),四川新华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四川新华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研究院院长,本公司董事。

      黄守银先生:1952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在部队任连长、营参谋长、营长等职。在安徽省新华书店历任发行科副科长、教材发行科科长、图书批销中心经理。现任皖新传媒教材中心总经理,本公司职工董事。曾多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被省新闻出版局直属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党员。

      任浩先生:1959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企管博导,中共党员。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咨询协会颁发的注册咨询专家证书。曾任国家物资部(内贸部)国防军工物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复旦大学东方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学术著作曾多次获奖。

      周亚娜女士:1954年1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现为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安徽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敏先生:1965年出生,法学硕士、一级律师、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曾获安徽省首届“十佳律师”、“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华律师业特殊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2、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1-20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在公司23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4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海平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第一届监事任期届满,经股东推荐拟提名宋海平为公司第二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常好、徐春生、吴兆亮为公司第二届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简历:

      宋海平: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贵池县新华书店经理、池州市新华书店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副总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委员。

      马常好: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职于安徽省新华书店计财部办事员、安徽省新华书店商贸公司副经理和安徽省新华书店图书音像发行有限公司商贸部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监事会职工监事。

      徐春生:1954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合肥市新华书店门市部主任、业务科办事员,安徽省新华书店人保科办事员,合肥市新华书店四牌楼书店经理、书记,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监察室主任、副经理,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主任。现任安徽华仑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主任、职工监事。

      吴兆亮: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安徽省新华书店基建办副主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发展部主任。2009年获全国“百名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出版专业人员”。现任合肥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本人任浩被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文件的精神,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 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人具备当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指导意见》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几种情形;

      3、本人简历和兼职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4、本人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保证履行职责时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依据公司赋予本人的特别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6、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股东、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愿为本人履行职责时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和承诺是真实、正确的,不存在虚假陈述。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本人授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本人提供的声明和承诺书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声明及承诺人:任浩

      声明及承诺地点:中国上海

      声明及承诺时间:2011年8月24日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本人周亚娜被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文件的精神,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2、 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人具备当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指导意见》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几种情形;

      3、本人简历和兼职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4、本人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保证履行职责时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依据公司赋予本人的特别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6、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股东、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愿为本人履行职责时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和承诺是真实、正确的,不存在虚假陈述。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本人授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本人提供的声明和承诺书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声明及承诺人:周亚娜

      声明及承诺地点:合肥市

      声明及承诺时间:2011年8月24日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本人蒋敏被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文件的精神,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1、 本人同意被提名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人具备当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指导意见》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几种情形;

      3、本人简历和兼职情况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4、本人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保证履行职责时的独立性,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依据公司赋予本人的特别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6、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股东、证券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愿为本人履行职责时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和承诺是真实、正确的,不存在虚假陈述。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本人授权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将本人提供的声明和承诺书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声明及承诺人:蒋敏

      声明及承诺地点:合肥市

      声明及承诺时间: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