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集团”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69号文核准。长青集团的股票代码为0026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9.46%;网上发行股数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9月1日(T-6日,周四)至2011年9月6日(T-3日,周二)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兴业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 19名询价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9月6日(T-3日)12:00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兴业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9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9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720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当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资金有效的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则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信息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依次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数等于其资金有效的申购量除以90万股后所得整数,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根据摇号结果按每一中签号配售90万股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72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12、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其报价具体信息将会在《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请配售对象理性报价、谨慎报价。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72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2,980万股,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9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5、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9月1日(T-6日,周四)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7日 2011年8月31日(周三)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6日 2011年9月1日(周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T-5日 2011年9月2日(周五)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T-4日 2011年9月5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
T-3日 2011年9月6日(周二) |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时) |
T-2日 2011年9月7日(周三)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 2011年9月8日(周四)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日 2011年9月9日(周五) |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T+1日 2011年9月13日(周二) |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T+2日 2011年9月14日(周三) |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资金解冻 |
T+3日 2011年9月15日(周四)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9月1日(T-6日,周四)至2011年9月5日(T-4日,周一)期间,分别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2011年9月1日 (T-6日,周四) | 9:30-11:30 |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二楼大宴会厅1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
2011年9月2日 (T-5日,周五) | 9:30-11:30 |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裙房二楼嘉宾厅1+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 |
2011年9月5日 (T-4日,周一) | 9:30-11:30 | 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五楼西安厅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 |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年9月1日(T-6日,周四)至2011年9月6日(T-3日,周二)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最小申报价格为1.00元,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可申报三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90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9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90万股的整数倍;同时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720万股。。配售对象提交申报数量及申报价格时应注意: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3档申报价格分别是P1、 P2 、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若P> 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申购;若P1≥P> 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 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 Q2+ 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9月6日(T-3日,周二)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720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90万股最低数量要求的申报数量。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李勃、张晓舒、佟志浩、姚立环、董进
联系电话:021-38565712、38565714、38565625、38565722、38565546
传 真:021-38565707、38565746
发行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