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1-031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 03968 公告编号:2011-0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在青岛召开。傅育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魏家福副董事长委托孙月英董事、傅俊元董事委托王大雄董事、刘永章独立董事委托周光晖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总有效表决票为17票,本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1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1年08月25日版);
表决结果:同意 1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H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招商银行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1年5月30日,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A股与H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2.90元(含税),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向H股股东宣派股息为每股0.347488港元(含税)。H股股息派送除息日为2011年4月28日,派息日为2011年7月28日。
鉴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董事会同意对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授予高级管理人员的H股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1、调整原理
根据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若进行派息,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O-V
其中: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2、调整结果
2011年每股派发2010年度股息0.347488港元,按照以上计算方法,我行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单位:港元):
期数 | 2010年度派息前的行权价格 | 2011年每股派发2010年度股息 | 2010年度股息派发后调整的行权价格 |
第一期 | 27.88298608 | 0.347488 | 27.53549808 |
第二期 | 8.910624063 | 8.563136063 | |
第三期 | 20.40646373 | 20.05897573 | |
第四期 | 19.24 | 18.892512 |
即2011年派发2010年度股息后,本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高级管理人员H股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分别调整为27.53549808港元、8.563136063港元、20.05897573港元、18.892512港元。
表决结果:同意 1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0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1-032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03968 公告编号:2011-0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29日在青岛召开。会议由韩明智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9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1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