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1-临02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姬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至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应参加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
附:姬峰先生简历
姬峰,男,197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太原理工大学外语学院,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期间,于2003年7月至2005年7月在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2005年7月进入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公司董事会相关事务及公司法律事务工作。2009年1月起担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