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39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1年8月3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上午8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8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经营业绩,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推动公司做强做大,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本议案提出前后,公司及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未有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7,632,677.07元,资本公积为246,589,657.01元。
公司拟以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0,32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32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20,64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40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8月30日上午10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监事会对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经营业绩,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实力,推动公司做强做大,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本议案提出前后,公司及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未有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7,632,677.07元,资本公积为246,589,657.01元。
公司拟以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0,32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32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20,64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1-041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9月16日上午10: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1年9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
邮编:350003
联系人:龚严冰、戴文增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201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