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1-040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9月5日(周一)下午14:30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1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9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1日(周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三)上述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在2011年8月19日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和五届九次监事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1年8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611 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其他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
邮编:650051 联系人:张万聪
电话:0871-3106735 传真:0871-3106735
六、备查文件
(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二)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 题 | 表决情况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决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