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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2011-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健摄先生的承诺函,承诺对所持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份追加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健摄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于2010年3月2日离职。截至2011年8月22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3,3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其中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份为13,636,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占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9.0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王健摄先生对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做承诺如下:

      1、 2006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王健摄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国家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2009年3月20日,公司发布了《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软控股份2009-16号公告及2009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中股东王健摄追加承诺的内容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截至2009年3月18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09年3月18日起,锁定18个月至2010年9月18日。

      3、2010年3月2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王健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度规定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王健摄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公告日,王健摄先生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持有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份13,636,476股。

      截至公告日,王健摄先生一直履行上述所有承诺。

      二、本次追加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股东王健摄先生追加承诺如下:截至2011年8月22日本人持有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13,636,476股股票于2011年9月2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12个月至2012年9月2日。

      同时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并承担10%违约金。

      三、公司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王健摄先生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履行违约责任,并及时按信息披露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将在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