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53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泵业”)于2011年9月1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经平安证券研究决定,自2011年9月2日起更换新界泵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新界泵业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平安证券授权张赟先生接替担任新界泵业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新界泵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杜振宇、张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张赟先生简历
张赟先生,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具备5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及参与了新北洋(002376)、金通灵(300091)、新界泵业(002532)、三奥科技和荣联发展等IPO项目,以及ST国中(600187)借壳上市项目,主持了威海港、苏州天马化工、巴安水处理、上海开利、迪安诊断、万邦药业等多家公司改制上市或辅导工作。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54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贸易”),由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100%持股,经营范围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1年8月25日,新界贸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55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8月2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1年9月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郝云宏和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许宏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11-056)。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7)。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与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
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与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56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 浙证监上市字[2011]78号《关于在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就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提出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明确的整改期限。
在浙江证监局的指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公司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浙证监上市字[2011]164号《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的通知》,以及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计划》,及时完成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各阶段的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治理自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充分领会“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精神,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并逐条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查找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相应的整改计划,形成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经2011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5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1-032)。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最新法规和行政规章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1、存在的问题
公司虽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因为公司上市不久,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而且随着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在新的政策和环境下,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需要制定更为详细并适合公司发展的制度政策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壮大。
2、整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规范运作体系。关注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动态,及时完善和修订公司内控制度。
201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完善了公司与大股东定期沟通、董事监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子公司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年报编制等方面的制度体系。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1、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细则,但是在实际运作与董事会日常工作和决策中,不能较好的发挥其作用,因此下一步公司会积极探索,使之与公司日常经营和决策更好的结合起来。
2、整改情况
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对需要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规定向专门委员会报告。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征询、听取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学习,保障上述工作细则得到有效执行。完善董事会四大委员会下属业务部门的人员配置,为其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知识的培训
1、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参与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培训,但是由于培训辅导时间有限,相关学习内容不能深入到日常工作中,对内容的领会和把握不够系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
2、整改情况
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强化内部培训,定期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内部学习培训。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的行为,公司保荐人于2011年7月18日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详细讲解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行为规范》,并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内部制度。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学习了本次培训讲义,表示今后在买卖股票行为规范方面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并随时与保荐人进行沟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存在的问题
由于公司上市不久,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待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接待活动需要不断加强。
2、整改情况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是保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必要措施。
公司开通了投资者互动热线,由证券部专人负责接听来电,有效的保障了投资者的疑问能够得到及时解答,为投资者全面、及时了解公司提供了便利;公司对外公告邮箱,由证券部专人负责每日接收,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况下,给予合理的解答;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由证券部专人负责定期查看,对投资者的提问高度重视,并及时给予答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总结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教训,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人员素质、能力,切实维护好投资者管理关系。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认真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2011年5月31日,公司刊登了《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公布了专门的电话、传真、邮箱等,便于与社会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截止公众评议结束之日,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的评议信息。
四、对浙江证监局所提出的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浙江证监局审阅了公司报送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认为:公司已按照自查事项逐条开展自查;报送的自查报告与公司规范运作、独立性、透明度等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基本相符;整改计划明确、可行。
2011年8月12日,浙江证监局下发了浙证监上市字[2011]164号《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工作:
(一)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1、存在的问题
应补充制定《关于通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等内部制度。
2、整改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于通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定期沟通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通过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进一步规范机构调研接待活动
1、存在的问题
接受机构调研时,应按照浙证监上市字[2009]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来访者提供书面调研提纲,及时履行报备程序并在季报中披露。
2、整改情况
对于有意来公司调研的机构投资者,公司证券部负责安排恰当的时间,并做好接待工作。投资者来访时,要求其按照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办法》,提供书面调研提纲。
根据浙证监上市字[2009]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以及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等,并在每次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
根据浙证监上市字[2009]1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情况。
(三)出纳人员建议调整
1、存在的问题
公司出纳江冬青是公司股东陈华青的配偶,而陈华青又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的表兄弟。浙江证监局建议公司对上述人员任职情况予以调整,以保持公司财务独立性。
2、整改情况
公司将江冬青调离出纳岗位,由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没有亲属关系的王莎担任出纳。
(四)关联方交易的收入确认
1、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与陈小琴等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采用了未开票销售的方式。浙江证监局建议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销售收入确认的完整性。
2、整改情况
自2011年8月起,公司在向陈小琴等关联方销售产品时,采取开票销售的方式,确保销售收入确认的完整性。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1、存在的问题
应根据浙江证监局浙证监上市字[2008]132号《关于加强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设立专职的证券事务代表,并配备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
2、整改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聘任汪严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并配备了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
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总结
规范运作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本次开展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拓展了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将以此次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重视其时效性和长期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借助监管机构的检查指导,通过公司内部的周密组织、认真安排,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公司步入资本市场的时间较短,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57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证监局《关于加强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以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汪严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汪严华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汪严华,男,1983年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会计师。自2006年7月起先后在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3)、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
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1、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
2、邮政编码:317525
3、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4、传真号码:0576-86338769
5、办公邮箱:shimgezjb@126.com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