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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关于2011年中秋节休市期间
    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 关于2011年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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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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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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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关于2011年中秋节休市期间
    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1年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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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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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1-030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发表了题为《旱情拖累四水电子公司 葛洲坝1.8亿挂牌控股权》的文章,该篇文章报道内容与本公司实际情况不符,现澄清如下:

      2010年10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葛洲坝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2010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根据董事会决议,为了理顺电力投资开发管理体制,本公司以所持有的葛洲坝湖北南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葛洲坝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葛洲坝湖北寺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葛洲坝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水电子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作为对新设立的葛洲坝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次产权转让应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因此,本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对4家水电子公司股权转让进行了挂牌,本公司子公司葛洲坝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股权的意向受让方。此次挂牌转让是本公司履行董事会决议,公司内部整合资源的需要,与旱情无关。

      此外,该文还报道了本公司同时挂牌出让葛洲坝新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该项股权挂牌转让,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是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公司所持葛洲坝新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对葛洲坝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的议案》的履行,本公司子公司葛洲坝新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意向受让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