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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8月3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近几年,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剧烈,为锁定当期成本,保值避险,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2年9月之前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应货币的应收款总额,预计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包含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就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汇业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外销比例分别为88.92%、84.50%、85.31%、90.38%,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拟通过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三、业务规模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2年9月之前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应货币的应收款总额,预计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公司应对措施为营销部门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针对此风险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必要性。

      2、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处理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如果相关操作程序、止损处理和风险防范措施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在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将能够被预防和及时发现并处理,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3、公司已具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条件和资格,授权有效期内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使用,公司通过切实执行有关内控制度和风险处理措施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具有可行性。

      4、本保荐机构对华斯股份在2012年9月30日前开展规模不超过当期相应货币的应收款总额且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5、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应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特此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