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执行公告
2011-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1-042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执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4月6日,上海章胜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章胜厂”)租赁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房屋进行生产时,因上海齐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智公司”)发生火灾,导致章胜厂财产受损害,章胜厂起诉齐智公司并要求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嘉定区人民法院(2010)嘉民二(商)初字第680号民事判决驳回章胜厂要求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因章胜厂不服原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1年8月16日,我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546号民事判决书。(详见我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1-038号公告)。
2011年9月1日,我公司收到嘉定区人民法院(2011)嘉执字第318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我公司在2011年9月9日10时前履行被执行人义务:
支付案款1,032,000元(壹佰零叁万贰仟元整),诉讼费29,538.25元(贰万玖仟伍佰叁拾捌元贰角伍分),执行费12,720元(壹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