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因动用“拖拉机”账户炒股,证监会日前对沙钢股份的大股东沙钢集团做出了行政处罚,沙钢集团6165万元的收益也被没收。
记者发现,沙钢集团动用包括两家集团子公司的4家公司账户,买卖的股票主要包括凯诺科技、江苏宏宝和日照港,尤其以前两只股票为重点。其操作手法均是4家公司相继低价买入,待到两公司筹划重组并复牌后予以抛售,尽管两次重组均告吹,但因买入价低廉,依旧获得不菲收益。
调查表明,沙钢集团在2008年9月17日至2010年12月9日期间,使用了张家港保税区荣德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市润德物资有限公司、如皋市泓港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和如皋市泓业贸易有限公司4家公司的账户进行证券投资。经初步统计发现,在上述期间,4家公司单独或集结出现在江苏宏宝、凯诺科技和日照港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榜中,尤其以前两家公司介入为多,时间以2008年底至2009年6月最为活跃,而且这两家公司在上述账户买入后都曾策划过重组。
江苏宏宝2008年三季报是上述账户第一次现身,当时,如皋泓业以88.6万股持股量新进成为该公司第四大流通股股东,至当年四季度末,如皋泓业下榜,另3家公司“接力”,江阴润德、如皋泓港、荣德贸易分别买入226万股、165万股和160万股,合计持股551万股。进入2009年,3家公司开始逐步减持,2009年半年报中,如皋泓港已退出股东榜单,至2009年三季报,荣德贸易和江阴润德持股量仅为68万股和63万股。
这一年间,“沙钢系”账户最高持股量在2008年末,此后处于减持通道;此间大肆加仓的2008年四季度,恰是江苏宏宝股价上市以来最低点,而从2009年初至2009年6月底,江苏宏宝股价一直处于单边上升通道,涨幅达到110%,也正是上述账户减持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宏宝在创下当时阶段股价新高后,于2009年7月28日停牌筹划资产重组,但在8月17日终止重组并复牌。与之呼应的是,重组搁浅后,三季度末上述账户已持股不多,到了四季度末已无踪影。
几乎同一时段,上述账户也以类似手法投资凯诺科技,但历时更短。2008年年末,江阴润德、荣德贸易、如皋泓业和如皋泓港4公司突然包揽了凯诺科技前三大流通股和第五大流通股之位,持股量最高为461万股,最低为209万股,总量多达1405万股,买入成本约2.69元,依旧采取阶段低点买入。2009年一季度末,如皋泓业退出榜单,另3家公司持股总量降为901万股,而凯诺科技股价已有明显爬升。2009年6月17日,凯诺科技宣布筹划重组连续停牌,到了7月17日,公司表示重组条件不成熟而复牌,当天股价一度创下5.57元的当时阶段性高价。公司定期报告显示,2009年6月底,“沙钢系”账户仅剩如皋泓港持有205万股,并在公司重组搁浅后进行抛售,到了当年9月底,该公司也不在流通股股东榜单中了。
相比上述两个成功案例,“沙钢系”账户对日照港的投资就逊色多了。2009年中期,如皋泓港以131.66万股在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榜单中“垫底”,此后未再出现。当年二季度日照港的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并于9月8日实施了增发,但上述阶段股价涨幅有限。
从操作手法看,上述几个账户在买卖江苏宏宝和凯诺科技时,两公司股价处历史低点,且此后均成功“博”到公司重组;虽然重组“打了水漂”,但因为买入时机较好,而且快速抽身,仍获得不菲收益。据证监会调查,沙钢集团上述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收益为6164.8万元。证监会认定,江苏沙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条关于“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所述“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责令沙钢集团改正,并没收上述违法所得。
今年4月8日,昔日中小板暂停上市第一股*ST张铜变身“沙钢股份”恢复上市,所仰仗的就是沙钢集团将其拥有的淮钢特钢63.79%股权置入上市公司,实现部分资产借壳上市。而根据收购报告书显示,此次卷入“拖拉机”账户案件的荣德贸易,为沙钢集团直接持股90%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同时,江阴润德与沙钢股份系同一母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2010年的商品销售关联交易金额约为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