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产品
被美初裁征收46.59%反补贴税
被美初裁征收46.59%反补贴税
2011-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刘相华 ○编辑 祝建华
⊙记者 刘相华 ○编辑 祝建华
金固股份今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对中国钢制轮毂反补贴立案调查初步裁定结果,美商务部通过了对进口原产地为中国的18-24.5英寸钢制轮毂征收反补贴税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及下属三家控股子公司适用46.59%的临时反补贴税率。
据公告,公司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调查期(2010年全年)内,向美国出口的直径18-24.5英寸产品销售收入为8248万元,约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13.96%。2011年上半年,公司出口到美国该尺寸产品实现销售3960万元,约占公司半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1.06%。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其他市场订单足以弥补美国市场的空缺,短期内对公司业务不会造成影响。
此次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补贴税率为初裁结果,预计5个月内美国商务部将发布最终裁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