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成林 ○编辑 祝建华
锦江股份今日公告,全资子公司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9月2日与CSI Hotels Incorporated(系被授权人,注册地为菲律宾马尼拉市,以下简称“CSI Hotels”)、上好佳(国际)有限公司(系担保人)签署了《锦江之星连锁酒店品牌授权经营合同》。
资料显示,CSI Hotels系上好佳(国际)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
具体而言,首先,锦江之星授予CSI Hotels在授权区域内经营“锦江之星”品牌连锁酒店的独家权利和许可,CSI Hotels根据合同约定的授权经营期限内完成任务指标,可发展自营店和加盟店。
其次,授权商标系中国注册商标。锦江之星拥有将授权商标、商号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权利。锦江之星许可CSI Hotels在授权区域内使用授权商标、商号、标识及命名自营店和加盟店的店名,并提供“锦江之星”品牌经营管理的技术规范,帮助CSI Hotels达到统一经营的标准。
相对应地,CSI Hotels在授权经营期限内发展不少于30家门店。
关于费用的安排,锦江之星将收取品牌授权经营费、持续管理费、中央订房系统渠道销售费等相关费用。CSI Hotels可执行的加盟收费标准将参照锦江之星在中国境内的加盟费用标准。
最后,锦江股份表示,锦江之星与CSI Hotels的合作,为“锦江之星”品牌走向海外迈开了重要一步,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有利于更好服务中国出境游客。
锦江股份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63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实现净利润19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5%。但从明细来看,锦江股份经济型酒店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66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5.0%至8755万元,大超市场预期。
此次,锦江之星携手上好佳,系国内经济型酒店海外扩张战略的首次尝试。成抑或败,都极具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