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2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宾馆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 锁定期安排
2.07 募集资金用途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包钢股份与内蒙庆华合作建设210万吨焦化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9月2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2日(周五)
2、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与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5、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会议报到时间:2011年9月8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00
报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邢彤
联系电话:0472--2189528
传真:0472--2189530
邮编:014010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3日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1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20个。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010 | 包钢投票 | 20 | A股 |
3、表决议案
(1)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非累积投票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议案1—议案11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所有议案 | 99元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图所示:
议案序号 | 表决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元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 2元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2.0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3元 |
2.04 | 发行数量 | 2.04元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元 |
2.06 | 锁定期安排 | 2.06元 |
2.07 | 募集资金用途 | 2.07元 |
2.08 | 上市地点 | 2.08元 |
2.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2.09元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2.10元 |
3 |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3元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 4元 |
5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5元 |
6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6元 |
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元 |
8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8元 |
9 | 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9元 |
10 | 关于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10元 |
11 | 关于包钢股份与内蒙庆华合作建设210万吨焦化项目的议案 | 11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的议案,因此采用以下方法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包钢股份”A股的投资者,如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10】 | 买入 | 99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包钢股份”A股的投资者,如需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如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10】 | 买入 | 1元 | 1股 |
3、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10】 | 买入 | 1元 | 2股 |
4、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010】 | 买入 | 1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需要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02 | 发行方式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04 | 发行数量 | |||
2.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2.06 | 锁定期安排 | |||
2.07 | 募集资金用途 | |||
2.08 | 上市地点 | |||
2.0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 |||
3 |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5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
6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11 | 关于包钢股份与内蒙庆华合作建设210万吨焦化项目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