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11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30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超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大股东上海市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议推荐,提名张忠先生、顾平先生、顾建先生、施元良先生、丁美红女士、耿建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丁美红女士、耿建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附件1、2、3在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上海星瀛农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投资组建上海星瀛农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星瀛农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万元。
三、公司性质:全资子公司。
四、经营范围:农业投资咨询、农业投资、种植业、生态休闲旅游。
五、组建上海星瀛农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目的:
(1)随着崇明生态岛定位的确立,发展生态观光、高科技农业越来越受到大家的认同,对崇明的农业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同时也能为崇明打造了一个休闲观光的亮点,符合生态岛建设的总体要求。
(2)为公司下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做准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11年 9月19日下午1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南门路178号4楼A厅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出售石洞口、南门港待渡停车场资产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使用表决权数 |
1 | 张 忠 | |
2 | 顾 平 | |
3 | 顾 建 | |
4 | 施元良 | |
5 | 丁美红(独立董事) | |
6 | 耿建涛(独立董事) |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
序号 | 候选人姓名 | 使用表决权数 |
1 | 洪德辉 | |
2 | 施雪奎 |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1年9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单位证明、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采用此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联系电话号码。
2、登记时间:2011年9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297号。
联系电话:021-69695918
传 真:021-69691970
邮 编:202150
联 系 人:蔡福生
4、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 日
附件1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忠:男,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崇明县委办公室副主席、崇明县建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顾 平:男, 1961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崇明县供销社财务科副科长、科长。现任崇明县供销社副主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顾建:男,1953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崇明县国资办副主任、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副处级调研员、县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施元良:男, 196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崇明县康民食品厂会计,崇明县新河供销社计财组会计,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市中狮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丁美红:女,196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上海市恒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现任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耿建涛:男, 1970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光明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上海建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上海建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市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就提名丁美红、耿建涛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市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盖章)
2011年9月2 日
附件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丁美红、耿建涛,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丁美红、耿建涛
2011年9月2日
股票代号:600692 股票简称:亚通股份 编号:临2011-01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11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文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超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大股东上海市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议推荐,提名洪德辉先生、施雪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爱群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洪德辉:男, 1953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堡镇镇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现任县董、监事中心主任。
施雪奎:男,1958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
赵爱群:女,1962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本公司所属堡镇客运站副站长、站长、支部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主席。现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