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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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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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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9-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1-019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2日15:3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604,539,877股,占公司总股份1,005,604,226股的60.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弘波先生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覃业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604,539,8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需要新增经营范围,具体新增项目如下:加工果脯、蜜饯、干果、水果干制品及包装、枣泥、枣酱、糖类产品。上述经营范围变动的具体内容和名称以自治区工商局最后核准为准。

      同意604,539,8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曾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1-020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8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9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额度,借款期限12个月。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本年度原料收购及生产经营资金(包括水、电、燃料动力、包装物、运费)。

      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9月19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1-021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会议召开日期: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30时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

      楼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本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10亿元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局

      5、登记时间:2011年9月15日-9月16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徐志萍 刘茜

      3、联系电话:0991-5571888转8201、8202

      传 真:0991-5571600转6201、6202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

      5、邮编:830000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月 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O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