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1-036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9月3日下午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1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58,827,8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泽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募投项目高性能、高精度涂层刀片技术改造工程(一期)
追加投资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58,827,8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