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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长期资金多元化投资趋势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创新
    2011-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1年2月人社部印发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对原有的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了调整,同时也为投资范围与比例后续调整预留了空间。从国内外长期资金的投资实践来看,企业年金还应当继续投资创新之举。

      一、长期资金投资渠道多元化的趋势

      与企业年金基金类似的长期性资金,比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以及国外养老金资产,在资产配置多元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的同时,将一定比例的资产配置在另类资产(如房地产、基础设施、未上市股权等)的趋势正在形成。

      以国内保险资金为例,从2010年以来相继颁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不仅调高了权益类、债券类和基础设施类债权投资计划投资比例和丰富投资品种,同时明确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创新对长期资金投资渠道拓宽的借鉴

      企业年金基金近几年发展很快,总量规模逐步提高,已达3270亿元,存在内生的保值增值的需求和资产配置的压力。上述长期性资金投资多元化的趋势和路径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拓宽具有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是资金投资渠道拓宽应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渐放开的过程。养老基金的投资限制逐步从定量限制监管模式向审慎人监管模式过渡,放松对投资工具和比例的限制。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宽基本沿着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投资到另类投资的路径演进,并且采取了试点先行,逐步放开的策略。

      二是投资渠道拓宽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将一定比例的资产配置于另类资产上,是基于所管理的基金规模壮大、投资管理经验累积以及相对详细的管理办法等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的。

      三、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创新的几点建议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的拓宽与创新,应满足企业年金基金资产配置的特征和参保客户的需求,并且遵循循序渐进、试点先行、严控风险的原则。

      第一,企业年金基金偏好投资期限长的金融产品,而传统金融投资产品中长期性金融产品相对匮乏。企业年金基金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类资产、政府公共不动产资产等投资在投资期限和投资特性上高度匹配,可适时允许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于基础设施、不动产等长期性投资项目,既能增强企业年金基金收益的稳定性,使广大参保职工能够分享地方经济建设的成长和收益,又能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等融资渠道的问题。

      第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放开应是基于基金规模积累、投资环境成熟、投资机构经验丰富等一系列条件基础上的。可以选择企业年金基金规模积累相对较大、投资环境相对宽松,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以试点的方式拓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创新的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向全国企业年金市场。同时,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企业年金发展和市场成熟程度的不同,抓住机遇选择不同的创新金融投资产品进行试点,最终实现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的拓宽。(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