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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梦洁家纺 股票代码:002397 公告编号:2011-020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9月8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谷苑路168号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1年8月2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股份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议案》。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9日

      股票简称:梦洁家纺 股票代码:002397 公告编号:2011-02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1】第95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接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公司董事长召集相关人员,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展开了全面自查,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具体整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60,000,00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我公司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5月26日期间分四次从超募资金账户总共转出6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达到规定使用期限时,只归还了部分募集资金,直至2011年8月23日才全部归还完毕。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第三款“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

      公司将不断组织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培训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今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同时,不断提高董、监、高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确保已经建立的信息披露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二)加强沟通与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的预警制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证券部要加强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并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要充分利用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作用,加强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将第三方督导渗透到公司运作的关键环节。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对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募投资金的使用进度等建立预警制度,并明确各单位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延伸信息披露工作触角,构筑信息披露工作网络,确保及时反馈重大信息,努力做到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三)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

      (四)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审计部部长。

      (五)整改完成时间:长期抓好落实,持续规范。

      公司充分认识到募集资金规范管理是实现公司有效内部管控的重要方面,公司将根据本次整改事项,切实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意识,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今后不再发生不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的经验教训,并以此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契机,深化公司治理,严格规范运作,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打造一个投资者完全放心信赖的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