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转债回售压力舒缓
⊙记者 吴正懿 徐锐 ○编辑 祝建华
在双良转债面临巨大的回售压力之下,双良节能大股东的一席忠告“点醒”了上市公司。
本月6日,双良节能宣布将向下修正双良转债转股价格,并拟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月22日召开)。在此背景下,双良节能今日突发公告称,在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大股东双良集团对此项议案提出了异议,认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幅度偏小,有影响公司正常现金流的可能,遂将该异议报告给公司董事会。鉴于此,双良节能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取消此前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同时确定了双良转债转股新的向下修正标准,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拟按修正转股价格的股东大会召开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高者的120%确定,而原方案则是按两者均价高者的160%确定。公司将在9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新方案。
双良集团提出的上述异议并非没有依据。作为一种兼具股票期权和债券性质的复合型金融衍生产品,可转债具有“双面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促使转债持有人尽快转股,是其发行可转债的真正目标。一旦转股成功,就相当于完成一次极低成本的股权融资;但倘若出现大量回售,则意味着公司将“回吐”已经到手的募集资金。
而随着近期正股及转债价格双双走低,双良转债持有人未来行使回售权或将成为“大概率事件”。尤其是在原方案将转股价确定为“均价高者的160%”后,由于下调后的转股价仍远远高于当前市价,这再度加大了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的概率。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转债持有人进行回售申报要先于股东大会召开时点,因此在双良节能宣布大幅下调转股价的预期下,转债持有人如今也面临着抉择:若不看好双良节能未来股价表现,其便可以通过回售方式锁定风险,但由此也丧失了未来转股的权利。反之,若投资者看好双良节能的发展前景,认为未来股价可涨至转股价之上,进而通过转股方式获取收益,那么便可继续持有双良转债。
值得一提的是,双良节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双良集团、江苏双良科技、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江苏澄利投资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投下赞成票。众所周知,下调转股价将摊薄现有股东的收益,因此未必能获股东大会放行。而双良节能大股东方面的此番表态无疑极大地增加了双良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的通过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