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1-026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徐国平、欧阳捷、陆忠明、唐云龙和独立董事汪家泽、张燕、徐建东全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常州新城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信托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山西信托”)合作,设立“山西信托·信瑞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山西信托作为受托人以募集资金向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常州新城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新城创佳”)进行增资。本次信托计划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信托计划规模:本次信托计划发行规模为7.73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资金4.3亿元由山西信托发行信托募集资金认购;一般受益资金3.43亿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新城”)以对常州新城创佳3.43亿元的应收债权认购。优先级受益资金将用于对常州新城创佳进行增资,增资后山西信托持有常州新城创佳82.6923%的股权,常州新城持有常州新城创佳15.5769%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创佳1.7308%的股权。
2、信托计划期限:本次信托计划为1年。
3、信托计划融资成本:信托计划总融资成本为不超过14%/年。
4、信托计划成立后,常州新城创佳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山西信托委派1名董事,公司委派2名董事。山西信托参与常州新城创佳各重大事项的决定,但不干扰公司正常运营。
山西信托向常州新城创佳派驻一名财务人员,负责监管资金使用。
5、为保证山西信托持有的常州新城创佳股权能到期退出,公司同意提供如下担保措施:
(1)公司持有的1.7308%和常州新城持有的15.5769%的常州新城创佳股权质押予山西信托;
(2)常州新城创佳将拥有的常州洪庄机械厂地块“新城香悦半岛”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予山西信托;
(3)公司为本次信托计划本金及因发行本次信托产生的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王振华先生签署本次信托计划的法律文件。
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均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