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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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长期股权类资产情况
本次拟置出资产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西安华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华阳”)51%股权和宁阳天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化工”)25%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华阳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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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3月31日,西安华阳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华阳科技以货币出资2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西安华阳已停止经营,目前正在清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255万元,账面值为0。
2、天成化工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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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1年3月11日,天成化工注册资本为140万元。其中华阳科技以货币出资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兖州天成化工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0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
三、拟置出资产债务转移情况
(一)债务转移的债权人同意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华阳科技母公司负债合计为57,240.32万元。其中金融负债为35,752.47万元,非金融负债为21,487.85万元,若剔除非金融负债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应缴税费及专项应付款(为国家环保总局对淘汰四氯化碳消费项目的技术改造款),非金融负债中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金额合计为16,223.24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经偿还的债务以及已取得相关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转移同意函的债务金额,合计占华阳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债务总额的比例为66.65%,其中全部金融负债中已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函或者提前清偿的比例为91.03%;非金融负债中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金额为5,603.60万元,占非金融负债总额的26.08%,占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非金融负债总额的34.54%。
(二)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转移(包括或有负债)安排
根据华阳集团出具的承诺函,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任何第三方就拟置出资产向华阳科技或宏达矿业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重组中尚未出具同意函的债权人要求华阳科技或宏达矿业清偿债务(包括或有负债),则华阳集团将立即出面予以清偿和解决,一旦华阳科技或宏达矿业实际承担了任何损失或责任,则其有权向华阳集团予以全额追偿。
四、拟置出资产的人员安置
2011年5月27日,华阳科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根据该职工安置方案,本次重组完成后,与华阳科技拟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将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同时进入宏达矿业,华阳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以及相关人员由宏达矿业按照本次重组方案承接后无偿让予华阳集团安排承接,为交割方便,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华阳集团直接安排承接,并依法办理该等职工的劳动合同及有关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
五、拟置出资产涉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本次拟置出资产中涉及华阳科技持有的下属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章程规定,华阳科技如拟置出该子公司的股权,需其他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杨永贵、陈成德、泰安鲁邦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兖州天成化工有限公司之外,已取得其他所有股东同意华阳科技进行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尚未提供同意函的四位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第二节 拟注入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包括: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金鼎矿业30%股权、东平宏达100%股权、万宝矿业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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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382号《审计报告》,拟注入资产近两年一期的模拟财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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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
(一)基本情况
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采矿权及探矿权等;相关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384号《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3月31日,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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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资产情况
1、南金召矿区采矿厂
南金召矿区位于淄博市张店城区西南约18公里,行政区划隶属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矿区南距胶济铁路金岭火车站8公里,距309国道3公里,交通便利。南金召矿区采矿厂始建于1992年,1995年投产,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南金召矿区采矿厂涉及的报批事项请参见本节“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二)主要资产情况/6、矿业权/(1)南金召矿区采矿权”。
南金召矿区采矿厂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等。井巷工程具体包括:主井提升斜巷,副井提升斜巷,盲斜井及风井;房屋主要包括:维修车间、压风机房、主井卷扬机房、副井卷扬机房、通风井压风机房等,建成于2004年以后,结构主要为砖混结构,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为2,522.45平方米;构筑物包括厂区道路及水泥地面,井口工作棚及排水池等,所有房屋及构筑物均处于正常维护和使用状态。有关主要机器设备情况请参看本节“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二)主要资产情况/5、主要机器设备”。
与南金召矿区采矿厂相关的5项房屋所有权证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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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金召矿区采矿厂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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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矿厂
选矿厂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开发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选矿厂已经正式投入生产,其主要功能为将铁矿石原矿分选加工成铁精粉,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
该选矿厂已取得的批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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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等。房屋主要为选矿车间用房,建成于2010年以后,结构主要为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均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合计为11,189.95平方米;构筑物包括:圆仓、皮带通廊、缓冲仓等,所有房屋及构筑物均处于正常维护和使用状态。有关主要机器设备情况请参看本节“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二)主要资产情况/5、主要机器设备”。
与选矿厂相关的5项房屋所有权证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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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厂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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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巷道工程(在建工程)
除南金召矿区井巷工程外,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资产中的其他井巷工程还包括地下运输大巷,该工程包括-300米运输巷道及与其配套的100万吨提升井及两个风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100万吨提升井及两个风井已竣工验收,-300米运输巷道还处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将于2011年末完工。该地下运输大巷完工后,将主要用于运输向金鼎矿业购买和东召口矿区开采的铁矿石。
4、主办公楼
宏达矿业主办公楼位于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其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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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主办公楼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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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机器设备
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的经营性资产中的设备类资产主要以铁矿开采及铁矿石选矿的机器设备为主,车辆和电子设备为辅。主要包括钻探、输送、通风、提升、破碎球磨和磁选浮选等设备。截至2011年3月31日,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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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矿业权
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资产涉及的矿业权包括南金召矿区采矿权和东召口矿区探矿权。
(1)南金召矿区采矿权
① 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
南金召矿区目前持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5月13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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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矿权取得及变更情况
南金召矿区采矿权设立于1992年10月,由临淄宏达铁矿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取得。
2003年4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鲁国土资字[2003]75号《关于淄博市临淄宏达铁矿等单位采矿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临淄宏达铁矿将南金召矿区采矿权转让给宏达矿业。宏达矿业无偿受让南金召矿区采矿权,并于同年5月领取了3700000320170号《采矿许可证》。
2007年4月,淄博市国土资源局、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淄博宏达矿业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实,并出具淄国土资发[2007]70号《关于认定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通知》,核定宏达矿业南金召矿区铁矿生产能力为42万吨/年。2010年5月,宏达矿业依法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C3700002010052120064244号《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变为42万吨/年。
2011年3月,宏达矿业办理了南金召矿区采矿权有偿取得手续,补缴了1,842.78万元采矿权价款。
③ 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
2011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南金召矿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经评审的南金召矿区铁矿石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为89.4万吨,平均品位43.24%。2011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国土资储备字[2011]99号《关于<山东省淄博市金岭矿区南金召矿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④ 矿山产量
南金召矿区为正常开采铁矿,目前的铁矿石核定产能为42万吨/年,2008、2009、2010三年开采量分别为15.5万吨、26.1万吨、30万吨。
⑤ 采矿权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金召矿区已获得的相关政府批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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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矿山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批复未注明具体的有效期限。
2010年10月,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对宏达矿业35万吨/年铁矿石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42万吨/年)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予投入正式生产。
(2)东召口矿区探矿权
①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基本情况
东召口矿区目前持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10月19日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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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探矿权取得及变更情况
东召口矿区探矿权原为陶瓷土普查探矿权,于2005年3月设立,由山东广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恒化工”)依法办理探矿登记手续取得。
2007年7月,东召口矿区发现铁矿层,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探矿权矿种增加铁矿。2008年11月,广恒化工将该探矿权转让给山东省大地注浆堵水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注浆”)。
2009年10月,大地注浆与宏达矿业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大地注浆以1.1亿元的价格将东召口矿区探矿权转让给宏达矿业。2009年12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东召口矿区的《探矿权转让申请书》中批示,同意大地注浆将东召口矿区探矿权转让给宏达矿业。2010年1月,宏达矿业领取了T37520081102018245号《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2010年10月,宏达矿业依法办理了探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领取了T37520081102018245号《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2011年3月,大地注浆与宏达矿业签订了关于东召口矿区探矿权转让的补充协议,将探矿权转让价格修改为1.07亿元。
③ 探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
2011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国土资矿评储字[2011]34号《<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东召口东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经评审的东召口东矿区铁矿矿石量为210.5万吨,平均品位为49.30%。2011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国土资储备字[2011]101号《关于<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东召口东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评审备案证明》。
④ 矿山设计及建设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召口矿区已完成详查工作。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0年9月出具了《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金岭铁矿东召口矿区范围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0]1046号),划定了矿区范围,矿区面积为1.096平方公里。东召口矿区已由烟台德和冶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正在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东召口矿区开工建设尚需取得立项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并通过安监部门的核查;建设完工后,该矿区还需经过试生产,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和安监部门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
东召口矿区将于2012年开始建设,预计于2014年建成投产,建成当年产量约为4万吨,次年达到10万吨。
(三)相关负债情况
1、短期借款
截至2011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31,000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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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账款
截至2011年3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为52,918,682.38元,其中包括应付材料款40,179,384.15元,应付设备款5,052,106.40元,应付工程款1,883,991.83元,应付土地使用权款5,803,200.00元。
3、预收账款
截至2011年3月31日,预收款项余额为46,708,290.93元,均为预收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1年3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为2,217,611.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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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缴税费
截至2011年3月31日,应缴税费的余额为59,229,303.3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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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付利息
截至2011年3月31日,应付利息的余额为669,966.66元,均为短期借款利息。
7、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1年3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743,102.81元,其中包括应付施工费2,141,798.81元,应付招标保证金66,000.00元,单位往来款53,304.00元,应付运费482,000.00元。
8、相关债务转移取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债务中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淄博临淄支行已出具《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石资产出售事宜的同意函》,同意相关债务的转移,宏达矿业已获得拟注入负债中全部金融负债债权人的债务转移同意函;宏达矿业已获得大部分非金融负债债权人的债务转移同意函,并已与部分不具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债权人结清了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宏达矿业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函或已结清的债务金额共计40,217.44万元,占本次拟注入负债总额的84.76%。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
宏达矿业合法拥有其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已经获得了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的权证,具体情况请看本节“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二)主要资产情况”部分。
2011年5月13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证明,证明宏达矿业合法拥有南金召矿区采矿权和东召口矿区探矿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相关采矿权/探矿权价款及费用已全部缴清,不存在需要补缴相关价款及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因矿业权而受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的情形。
关于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负债情况请看本节“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三)相关负债情况”部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宏达矿业不存在将拟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用于抵押担保的情形。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384号《审计报告》,宏达矿业本部拟注入资产及负债两年一期的模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1、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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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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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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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资产近三年交易评估情况
2009年10月,大地注浆与宏达矿业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大地注浆以1.1亿元的价格将东召口矿区探矿权转让给宏达矿业。2011年3月,大地注浆与宏达矿业就该探矿权转让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探矿权转让价格变更为1.07亿元。
2010年9月,为办理南金召矿区采矿权有偿出让手续,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对南金召矿区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鲁大地评报字(2010)第71号《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10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南金召矿区采矿权评估值为1,842.78万元。2010年12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对上述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了备案,并出具了鲁国土资采评备字(2010)第75号《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
(七)资质情况
宏达矿业已获得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1月10日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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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已获得由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于2011年4月11日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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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已获得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6月10日颁发的临时《淄博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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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宏达矿业已获得铁矿石采选过程中所必需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相关生产经营资质齐备。
二、金鼎矿业30%股权
(一)金鼎矿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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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01年4月,金鼎矿业由山东金岭铁矿、山东宏鲁矿业集团公司、冶金工业部山东地质勘查局一队(后更名为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一队)分别以1,200万元、900万元、900万元货币出资共同组建。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设立时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淄晨会师验字(2001)第038号《验资报告》。金鼎矿业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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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3月31日,山东宏鲁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宏鲁矿业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山东宏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金鼎矿业30%的股权以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山东宏达冶金有限公司。同日,山东宏达冶金有限公司和山东宏鲁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鼎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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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年7月31日,南金兆集团(原山东宏达冶金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将南金兆集团持有的金鼎矿业30%的股权以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矿业。同日,宏达矿业和南金兆集团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鼎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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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次增资
2006年4月20日,金鼎矿业股东会同意其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增资7,000万元,其中山东金岭铁矿以实物出资2,800万元,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一队以实物出资2,100万元,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2,100万元。山东亿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的实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鲁亿昌评字[2006]第0042号《评估报告》。山东中喜信诺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鲁中喜验字[2006]第027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金鼎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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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三次股权转让
经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冶金地质发[2009]277号《关于山东局一队对山东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划转至山东局请示的批复》同意,2009年10月,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原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一队)决定将其持有的金鼎矿业3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金鼎矿业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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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鼎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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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金鼎矿业的主营业务为开采铁矿石,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铁矿石原矿按股权比例销售给三家股东或其指定的矿业公司。金鼎矿业拥有的王旺庄矿区为正常生产矿山,王旺庄矿区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7年6月开始投产,2008年、2009年、2010年开采量分别约为54万吨、68万吨和80万吨。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06212号《审计报告》,金鼎矿业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1、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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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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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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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2009年10月20日,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出具冶金地质发[2009]277号《关于山东局一队对山东金金鼎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划转至山东局请示的批复》,同意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将其持有的金鼎矿业3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2009年10月26日,金鼎矿业股东会同意原股东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将其持有的金鼎矿业3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七)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金鼎矿业主要资产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主要负债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短期借款和应缴税费等。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06212号《审计报告》,金鼎矿业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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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情况
2007年12月5日,金鼎矿业与中国农业银行东平县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7902200700032540号《抵押合同》,以王旺庄矿区采矿权为抵押为东平宏达向中国农业银行东平县支行25,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为37101200700012144)提供担保,该固定资产借款期限不超过6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农业银行东平县支行已同意解除金鼎矿业王旺庄矿区采矿权的抵押担保,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关于解除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农行东平县支行抵押备案的函》,金鼎矿业王旺庄矿区采矿权抵押事项已解除。
除上述事项外,金鼎矿业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3、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金鼎矿业现拥有2项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48,915.72平方米,已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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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矿业现拥有9项房屋所有权,面积共计18,406.72平方米,已获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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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业权
金鼎矿业目前拥有王旺庄矿区采矿权,关于该采矿权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二、金鼎矿业30%股权/(八)矿业权情况”。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证明,证明金鼎矿业合法拥有王旺庄矿区采矿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相关矿权价款及费用已全部缴清,不存在需补缴相关价款及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因该矿权而受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矿业权情况
1、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
王旺庄矿区目前持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7月20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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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权取得及变更情况
王旺庄矿区探矿权最初由冶金工业部山东地质勘查局一队取得。2000年3月,冶金工业部山东地质勘查局一队与金鼎矿业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以6,376万元将王旺庄矿区探矿权转让给金鼎矿业。该矿业权转让价格为经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的评估值,并由国土资源部出具矿权评确[2000]20号《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予以确认。同年5月,金鼎矿业取得了3700000040133号《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2001年3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鲁国土资字[2001]38号《关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范围的批复》,金鼎矿业依法办理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取得王旺庄矿区采矿权并领取了3700000110180号《采矿许可证》。
2006年9月,金鼎矿业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换领了3700000630204号《采矿许可证》。2010年3月,金鼎矿业依法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换领了C3700002010032110059448号《采矿许可证》,采矿规模由50万吨/年扩大至为80万吨/年。
2011年7月,金鼎矿业依法办理了采矿权变更手续,采矿规模由80万吨/年扩大至200万吨/年,领取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未改变。
3、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
2010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国土资源评储字[2010]141号《<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经评审的王旺庄矿区铁矿资源储量总量为5,599.7万吨,平均品位为51.88%。2011年6月16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国土资储备字[2011]109号《关于<山东省淄博市金岭铁矿区王旺庄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4、矿山产量及扩建情况
王旺庄矿区为正常生产矿山,2008至2010年的铁矿石开采量分别约为54万吨、68万吨和80万吨。
目前王旺庄矿区的生产规模为80万吨/年,金鼎矿业拟将生产规模扩大到200万吨/年,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已编制了200万吨/年的开发利用方案,金鼎矿业已取得采矿规模为20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并已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初审,同意开展环评工作。该矿区的扩建尚需取得立项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通过安监部门的核查;扩建完工后,还需经过试生产,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和安监部门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方可正式将生产规模扩大为200万吨/年。
5、采矿权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旺庄矿区已获得的相关批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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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矿山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批复未注明具体的有效期限。
(九)取得的相关许可及资质情况
金鼎矿业已获得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0年6月7日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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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金鼎矿业矿井废水不外排,不涉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无需核发排污许可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鼎矿业已取得采矿过程中必备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生产资质齐备。
(十)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东金岭铁矿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已分别签署《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确认函》,同意宏达矿业以其持有的金鼎矿业30%的股权认购华阳科技非公开发行之股份,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东平宏达100%股权
(一)东平宏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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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005年5月,东平宏达由宏达矿业、淄博金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资产”)、金天地集团与张中华分别以8,368万元、1,046万元、523万元、523万元货币出资共同组建。泰安中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设立时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泰中正信会师验字(2005)62号《验资报告》。设立时东平宏达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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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增资
2007年3月15日,东平宏达股东会同意其注册资本由10,460万元增至30,000万元,由宏达矿业以货币增资19,540万元。泰安中正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泰中正信会师验字(2007)第151号《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平宏达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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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10月20日,东平宏达股东会同意金达资产将其持有东平宏达3.49%的股权以1,04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志良,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孙志良与金达资产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平宏达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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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平宏达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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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东平宏达主要从事铁矿石的开采及精选,在大牛地区铁矿拥有1个探矿权和1个采矿权。大牛地区铁矿位于东平县城西南约10公里,行政区划隶属东平县彭集镇、州城镇,区内有乡镇简易公路相通,交通便利。目前大牛地区铁矿仍处在建设阶段,尚未正式开工投产。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06213号《审计报告》,东平宏达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1、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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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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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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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2010年10月20日,金达资产与孙志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金达资产以1,046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东平宏达3.49%股权转让给孙志良。同日,东平宏达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东平宏达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主要负债为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长期借款等。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06213号《审计报告》,东平宏达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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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情况
(1)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东平宏达资产抵押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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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东平宏达对外担保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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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担保已全部解除。除上述事项外,东平宏达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4、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东平宏达现拥有5项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25,033平方米,已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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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宏达现拥有5项房屋所有权,面积共计26,124平方米,已获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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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矿业权
东平宏达目前拥有大牛地区铁矿西部的探矿权及东部的采矿权,关于该探矿权及采矿权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三、东平宏达100%股权/(八)矿业权情况”。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证明,证明东平宏达合法拥有大牛地区铁矿西部的探矿权及东部的采矿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相关矿权价款及费用已全部缴清,不存在需补缴相关价款及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因该矿权而受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矿业权情况
1、大牛地区铁矿(西部)探矿权
(1)勘查许可证基本情况
大牛地区铁矿目前持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1年5月5日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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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探矿权取得及变更情况
2005年4月,宏达矿业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山东省东平县大牛地区铁矿探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通过拍卖的方式以15,520万元的价格取得山东省东平县大牛地区铁矿探矿权,领取了证号为3700000510337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勘查区面积29.48平方公里。
2006年2月,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宏达矿业以15,030万元的价格将该探矿权转让给东平宏达,东平宏达领取了证号为3700000630314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同时探矿权面积由29.48平方公里变更为32.78平方公里。
2006年4月,因拍卖范围西部陈家庄异常区部分未在原出让的山东省地矿局二队划定的勘察范围内,宏达矿业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山东省东平县大牛地区铁矿探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补充条款》,将探矿权价款变更为15,030万元。
2006年9月,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部分勘探区域的探矿权转为采矿权,东平宏达领取了证号为3700000610205的《采矿许可证》(关于该采矿权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三、东平宏达100%股权/(八)矿业权情况/2、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权”部分),同时其仍保留剩余勘探区域的探矿权。
东平宏达之后分别于2008年4月和2010年4月,依法办理了探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领取了证号为T37320080402006534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两次延续登记领取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相同。
2011年5月,因探矿权勘查面积由32.78平方公里变更为32.29平方公里,东平宏达重新领取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未变。
(3)探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与评审备案情况
2011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国土资矿评储字[2011]32号《<山东省汶上-东平铁矿区大牛铁矿西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经评审的大牛铁矿西部铁矿矿石量为1,259.50万吨,平均品位为27.93%。2011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国土资储备字[2011]102号《关于<山东省汶上-东平铁矿区大牛铁矿西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4)矿山设计及建设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牛地区西部铁矿探矿权已完成详查工作,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1年6月出具鲁国土资字[2011]787号《关于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的批复》,划定采矿范围面积为7.578平方公里,相关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正在办理中,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已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大牛地区西部铁矿开工建设尚需取得立项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并通过安监部门的核查;建设完工后,该矿区还需经过试生产,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和安监部门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方可正式投产。
大牛地区铁矿西部预计将于2013年开始建设,于2015年建成投产。预计投产当年铁矿石产量约为10万吨,2016年和2017年产量分别可达20万吨和30万吨。
2、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权
(1)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
大牛地区铁矿目前持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6年9月18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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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权取得及变更情况
2006年7月,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06]385号《关于大牛矿段东部铁矿矿区范围的批复》,大牛地区铁矿东部划定矿区范围,符合申请采矿权条件。2006年9月,东平宏达领取了证号为3700000610205的《采矿许可证》。
(3)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
2011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国土资矿评储字[2011]33号《<山东省汶上-东平铁矿区大牛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经评审的大牛铁矿东部铁矿矿石量为8,687.90万吨,平均品位为28.90%。2011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国土资储备字[2011]100号《关于<山东省汶上-东平铁矿区大牛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4)矿山建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配套选矿厂已基本建设完毕,采矿工程仍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正式开工投产。2011年5月,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铁矿采选工程试生产的批复》,同意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选项目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东平宏达主要对矿山建设过程中副产的铁矿石进行加工。
预计到2012年底,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工程将建设完毕,当年副产铁矿石原矿约为50万吨。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工程需经过试生产,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和安监部门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方可正式投产。预计其在2013年和2014年的产量分别约为100万吨和150万吨,将于2015年达到核定产能200万吨/年。
(5)采矿权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与大牛地区铁矿东部相关的批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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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保批文中注明“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
(九)取得的相关许可及资质情况(下转29版)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2011年1-3月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91.46% | 91.37% | 0.6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67% | -42.15% | -0.56% |
公司名称: | 西安华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西安市东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新科路80号东兴科技大厦D9-B |
法定代表人: | 郑军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5年1月7日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6101011110596 |
经营范围: | 农药、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除专控)的研究、开发、制造、推广、销售(按许可证核准的项目和在有效期内经营,不含杀鼠剂、剧毒农药);化肥的研究、开发、推广、销售(取得农资商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公司名称: | 宁阳天成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驻地 |
法定代表人: | 朱年德 |
注册资本: | 14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5年6月30日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921228077667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十八酰氯。(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批的项目,应凭国家有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75,876.520 | 178,544.43 | 178,592.63 |
负债总额 | 121,694.05 | 124,570.79 | 123,134.82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54,182.47 | 53,973.64 | 54,355.13 |
项目 | 2011年1-3月份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9,732.80 | 32,934.69 | 22,588.32 |
营业利润 | 7,260.57 | 18,941.83 | 9,216.90 |
利润总额 | 7,261.42 | 19,052.69 | 9,328.89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5,791.52 | 15,078.41 | 7,181.65 |
资产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负债及权益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货币资金 | 19,168.75 | 短期借款 | 31,000.00 |
应收票据 | 5,120.76 | 应付账款 | 5,291.87 |
预付账款 | 794.51 | 预收账款 | 4,670.83 |
其他应收款 | 298.99 | 应付职工薪酬 | 221.76 |
存货 | 2,717.13 | 应缴税费 | 5,922.93 |
流动资产合计 | 28,100.14 | 应付利息 | 67.00 |
固定资产 | 2,186.71 | 其他应付款 | 274.31 |
在建工程 | 11,787.80 | 流动负债合计 | 47,448.70 |
无形资产 | 12,367.5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50.86 | ||
采矿权 | 716.64 | ||
探矿权 | 10,7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4.4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126.47 | 总负债合计 | 47,448.70 |
总资产合计 | 55,226.61 | 净资产 | 7,777.92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m2) | 规划用途 |
1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10号 | 临淄区南金村以南,张皇路以西 | 357.27 | 车间 |
2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08号 | 临淄区南金村以南,张皇路以西 | 108.32 | 车间 |
3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09号 | 临淄区南金村以南,张皇路以西 | 415.62 | 车间 |
4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06号 | 临淄区南金村以南,张皇路以西 | 816.82 | 车间 |
5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07号 | 临淄区南金村以南,张皇路以西 | 824.42 | 会议室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权来源 | 用途 |
1 | 淄国用(2009)第E00065号 | 临淄区南金村以南,张皇路以西 | 26,00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审批事项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立项 | 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选铁矿建项目备案的证明》 | 临发改发[2011]30号 | 2011-3-18 |
《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100万t/a选矿工程新增浮选工艺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 | 临发改发[2011]102号 | 2011-7-5 | ||
环评批复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100万t/a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11]27号 | 2011-1-28 |
环保验收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100万t/a选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鲁环验[2011]81号 | 2011-8-15 |
用地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每年100万吨选矿项目(临淄区)的批复》 | 鲁政土字[2011]898号 | 2011-4-13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m2) | 规划用途 |
1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85号 | 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 | 5,841.61 | 车间 |
2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86号 | 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 | 1,125.06 | 车间 |
3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87号 | 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 | 858.36 | 车间 |
4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88号 | 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 | 2,625.56 | 车间 |
5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89号 | 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 | 739.36 | 车间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权来源 | 用途 |
1 | 淄国用(2011)第E02392号 | 临淄区凤凰镇寇家村 | 43,567.77 | 出让 | 采矿用地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m2) | 规划用途 |
1 | 淄博市房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8805号 | 临淄区凤凰镇 | 5,352.03 | 办公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权来源 | 用途 |
1 | 淄国用(2011)第E02176号 | 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 2,869 | 出让 | 商务金融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成新率 | 取得情况 |
破碎机 | 3台 | 60%-100% | 外购 |
电动铲运机 | 13台 | 93%-100% | 外购 |
提升绞车 | 10台 | 44%-76% | 外购 |
空气压缩机 | 5台 | 21%-49% | 外购 |
电动装岩机 | 10台 | 21% | 外购 |
变压器 | 59台 | 89%-100% | 外购 |
水泵 | 13台 | 16%-79% | 外购 |
钻机 | 3台 | 79%-82% | 外购 |
耙装机 | 1台 | 39% | 外购 |
凿岩机 | 4台 | 46% | 外购 |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 1台 | 91% | 外购 |
X射线元素分析仪 | 1台 | 71% | 外购 |
质子磁力仪 | 3台 | 71% | 外购 |
爆破物品检测仪 | 1台 | 76% | 外购 |
井下监控设备 | 1套 | 68% | 外购 |
格子型球磨整机 | 1套 | 100% | 外购 |
溢流型球磨整机 | 1套 | 100% | 外购 |
永磁过滤机 | 1台 | 100% | 外购 |
压滤机 | 1台 | 100% | 外购 |
锤式破碎机 | 3台 | 59%-100% | 外购 |
永磁过滤机 | 1台 | 100% | 外购 |
吊式振动给料机 | 4台 | 100% | 外购 |
电动葫芦 | 6台 | 100% | 外购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7台 | 100% | 外购 |
皮带运输机 | 8台 | 100% | 外购 |
高压系统开关柜 | 1套 | 100% | 外购 |
低压系统开关柜 | 1套 | 100% | 外购 |
微机综合自动化及站用交直流系统 | 1套 | 100% | 外购 |
浮选机 | 2台 | 100% | 外购 |
颚式破碎机 | 1台 | 100% | 外购 |
高堰式双螺旋分级机 | 1台 | 100% | 外购 |
磁选机 | 4台 | 100% | 外购 |
单螺杆空压机 | 1台 | 100% | 外购 |
提升机 | 1台 | 100% | 外购 |
提升机电控设备 | 1套 | 100% | 外购 |
采矿权人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C3700002010052120064244 |
矿山名称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开采矿种 | 铁矿 |
开采方式 | 地下开采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0.401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42 |
开采深度 | -120米至-410米 |
有效期限 | 2010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3日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无 |
审批事项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立项 | 临淄区计划委员会 | 《关于对临淄宏达实业公司新建铁矿的批复》 | 临计工字(1992)第677号 | 1992-9-24 |
环评批复 |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35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淄环审[2007]1号 | 2007-1-5 |
用地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关于对收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一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出让给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使用的批复》 | 淄政土(偿)[2008]27号 | 2008-5-8 |
探矿权人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 | T37520081102018245 |
勘探项目名称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东召口地区铁矿(陶瓷粘土)详查 |
地理位置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
图符号 | J50E019017 |
勘查面积(平方公里) | 2.57 |
有效期限 | 2010年10月19日至2012年9月30日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无 |
债权人名称 | 贷款合同编号 | 2011年3月31日余额(万元) | 贷款用途 |
中国农业银行临淄支行 | 37010120110001983 | 9,000 | 购原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临淄支行 | 37010120110003224 | 6,000 | 购原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临淄支行 | 37010120100007999 | 5,000 | 购原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临淄支行 | 370101201000011231 | 5,000 | 购原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临淄支行 | 37010120100007530 | 3,400 | 购原材料 |
中国农业银行临淄支行 | 37010120100008436 | 2,600 | 购原材料 |
合计 | 31,000 |
项 目 | 2010年12月31日 | 增加 | 减少 | 2011年3月31日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03,096.63 | 1,820,257.90 | 2,861,151.37 | 962,203.16 |
二、职工福利费 | 65,941.81 | 65,941.81 | ||
三、社会保险费 | 358,951.18 | 358,951.18 |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75,263.81 | 75,263.81 | ||
2.基本养老保险费 | 248,947.64 | 248,947.64 | ||
3.失业保险费 | 16,213.39 | 16,213.39 | ||
4.工商保险费 | 10,421.07 | 10,421.07 | ||
5.生育保险费 | 8,105.27 | 8,105.27 | ||
四、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46,092.90 | 109,315.46 | 1,255,408.36 | |
合 计 | 3,149,189.53 | 2,354,466.35 | 3,286,044.36 | 2,217,611.52 |
项 目 | 2011年3月31日 |
增值税 | 4,937,678.48 |
资源税 | 135,819.00 |
营业税 | 366.30 |
企业所得税 | 26,256,470.25 |
个人所得税 | 65,804.45 |
印花税 | 20,431.09 |
房产税 | 26,799.04 |
土地使用税 | 52,000.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7,735.92 |
教育费附加 | 161,886.8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7,924.55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4,675,771.44 |
价格调节基金 | 22,410,616.00 |
合 计 | 59,229,303.34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5,226.61 | 62,369.94 | 51,634.86 |
总负债 | 47,448.70 | 55,631.72 | 40,880.50 |
净资产 | 7,777.92 | 6,738.22 | 10,754.36 |
项目 | 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9,732.80 | 32,934.69 | 22,588.32 |
营业利润 | 4,852.18 | 15,466.44 | 9,226.98 |
利润总额 | 4,852.18 | 15,517.44 | 9,319.70 |
净利润 | 3,684.69 | 11,552.98 | 6,967.39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85.92 | 89.20 | 79.7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7.37 | 171.45 | 64.79 |
编号 | (鲁)FM安许证字(2011)03-003 |
单位名称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主要负责人 | 段连文 |
单位地址 | 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许可范围 | 非煤矿资源开采 |
有效期 | 2011-1-13至2014-1-12 |
编号 | 取水(2011)字[鲁淄]第02047号 |
单位名称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段连文 |
取水量 | 10万立方米/年 |
水源类型 | 地下水 |
有效期 | 2011-1-1至2015-12-31 |
编号 | 3703050001 |
单位名称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段连文 |
排污种类 | SO2、颗粒物、COD、氨氮 |
有效期 | 2011-6至2011-11 |
公司名称: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300018510974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70305728598930 |
法定代表人: | 刘圣刚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开采铁矿石; 一般经营项目:精选铁粉、钴粉、铜粉、矿山机械及配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后经营)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金岭铁矿 | 1,200 | 40.00% |
山东宏鲁矿业集团公司 | 900 | 30.00% |
冶金工业部山东地质勘查局一队 | 900 | 30.00% |
合计 | 3,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金岭铁矿 | 1,200 | 40.00% |
山东宏达冶金有限公司 | 900 | 30.00% |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一队 | 900 | 30.00% |
合计 | 3,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金岭铁矿 | 1,200 | 40.00%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900 | 30.00% |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一队 | 900 | 30.00% |
合计 | 3,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金岭铁矿 | 4,000 | 40.00%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山东局一队 | 3,000 | 30.00% |
合计 | 10 ,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金岭铁矿 | 4,000 | 40.00%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 | 3,000 | 30.00% |
合计 | 10 ,000 | 100.00%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42,872.86 | 46,276.08 | 31,603.75 |
总负债 | 23,502.45 | 21,028.35 | 16,056.37 |
所有者权益 | 19,370.40 | 25,247.73 | 15,547.39 |
项目 | 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9,166.91 | 33,485.03 | 17,501.92 |
营业利润 | 5,443.93 | 16,704.14 | 3,575.80 |
利润总额 | 5,549.18 | 16,638.54 | 3,569.99 |
净利润 | 4,028.19 | 12,693.23 | 2,700.74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54.82 | 45.44 | 50.81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0.80 | 50.27 | 17.37 |
资产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负债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10,473.72 | 短期借款 | 8,500.00 |
应收票据 | 200.00 | 应付账款 | 3,095.99 |
应收账款 | 7,653.68 | 应付职工薪酬 | 48.17 |
预付账款 | 155.26 | 应缴税费 | 11,305.47 |
其他应收款 | 257.71 | 其他应付款 | 11.52 |
存货 | 381.53 | 流动负债合计 | 22,961.15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21.9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4,426.08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10,262.55 | ||
机器设备 | 4,013.40 | ||
运输工具 | 39.51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10.63 | ||
在建工程 | 882.32 | ||
无形资产 | 6,460.30 | ||
其中:采矿权 | 6,041.22 | ||
土地使用权 | 419.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2.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750.96 | ||
资产总计 | 42,872.86 | 负债合计 | 22,961.15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权来源 | 用途 |
1 | 淄国用(2006)第E02837号 | 临淄区凤凰镇中齐村 | 3,333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 | 淄国用(2006)第E02838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45,582.72 | 出让 | 工业用地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m2) | 规划用途 |
1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4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667.17 | 仓库 |
2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5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3,623.27 | 办公 |
3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6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9,603.18 | 宿舍 |
4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7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1,314.72 | 仓库 |
5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8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1,719.32 | 车间 |
6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9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925.52 | 其他 |
7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0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265.69 | 仓库 |
8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1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238.01 | 其他 |
9 | 产权证临淄区字第07-1036332号 | 临淄区凤凰镇西召村 | 49.84 | 其他 |
采矿权人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C3700002010032110059448 |
矿山名称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 |
开采矿种 | 铁矿 |
开采方式 | 地下开采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1.5676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200.00 |
开采深度 | -200米至-600米 |
有效期限 | 2011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1日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无 |
审批事项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立项 | 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 《关于山东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床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鲁计工业[2001]489号 | 2001-5-28 |
环评批复 |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 《关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床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发[2001]459号 | 2001-10-15 |
环保验收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床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 鲁环验[2011]33号 | 2011-5-18 |
用地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用地的批复》 | 鲁政土字[2003]66号 | 2003-2-28 |
安全生产 |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矿区开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意见的通知》 | 鲁安监函字[2004]33号 | 2004-4-2 |
编号 | (鲁)FM安许证字(2010)00-0010 |
单位名称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公司王旺庄矿区 |
主要负责人 | 刘圣刚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许可范围 | 铁矿地下开采 |
有效期 | 2010-6-7至2013-6-6 |
公司名称: |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东平县彭集镇鲁屯村 |
注册资本: | 30,000万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923228003152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70923775273098 |
法定代表人: | 孙志良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铁矿石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4月7日至2016年9月7日); 一般经营项目:铁矿石精选、磨碎及矿石、矿粉、工矿机械配件购销(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或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8,368 | 80.00% |
淄博金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46 | 10.00% |
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 523 | 5.00% |
张中华 | 523 | 5.00% |
合计 | 10,46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27,908 | 93.03% |
淄博金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46 | 3.49% |
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 523 | 1.74% |
张中华 | 523 | 1.74% |
合计 | 3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27,908 | 93.03% |
孙志良 | 1,046 | 3.49% |
山东金天地集团有限公司 | 523 | 1.74% |
张中华 | 523 | 1.74% |
合计 | 30,000 | 100%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06,714.51 | 108,236.07 | 117,100.96 |
总负债 | 74,217.42 | 77,055.10 | 85,505.50 |
所有者权益 | 32,497.09 | 31,180.97 | 31,595.45 |
项目 | 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1,665.60 | -610.84 | -960.95 |
利润总额 | 1,666.45 | -550.98 | -923.00 |
净利润 | 1,253.82 | -471.02 | -700.66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12月31日/2010年度 | 2009年12月31日/2009年度 |
资产负债率(%) | 69.55 | 71.19 | 73.02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86 | - | - |
资产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负债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26,228.10 | 短期借款 | 11,000.00 |
应收票据 | 13,005.00 | 应付票据 | 12,000.00 |
应收账款 | 160.00 | 应付账款 | 2,637.03 |
预付账款 | 422.89 | 预收款项 | 675.03 |
其他应收款 | 8,936.52 | 应付职工薪酬 | 34.88 |
存货 | 225.04 | 应缴税费 | -3,125.28 |
流动资产合计 | 48,977.55 | 其他应付款 | 995.77 |
非流动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00.00 | |
固定资产 | 14,187.69 | 流动负债合计 | 38,217.42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8,656.20 | 非流动负债: | |
机器设备 | 5,208.59 | 长期借款 | 36,000.00 |
运输工具 | 146.7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000.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76.15 | ||
在建工程 | 25,640.54 | ||
无形资产 | 17,809.02 | ||
其中:采矿权 | 15,139.95 | ||
土地使用权 | 2,669.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9.7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736.96 | ||
资产总计 | 106,714.51 | 负债合计 | 74,217.42 |
被担保单位 | 抵押对象 | 抵押权人 | 抵押合同编号 | 担保金额(万元) | 到期日 |
东平宏达 | 大牛地区铁矿采矿权 | 中国工商银行东平支行 | 2007年东平(抵)0011号 | 30,000 | 2014-10-31 |
东平宏达 | 编号为东国用(2008)第536号、东国用(2008)第537号、东国用(2008)第538号、东国用(2008)第539号、东国用(2008)第540号的土地使用权 | 中国农业银行东平支行 | 37902200800043778 | 1,990 | 2012-12-4 |
被担保单位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债权人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 | 2011-1-21至2012-1-21 | 中国银行临淄分行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6,500 | 2010-4-30至2011-4-29 | 中国交通银行临淄分行 |
淄博宏达焦化有限公司 | 6,000 | 2010-9-27至2011-6-30 | 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权来源 | 用途 |
1 | 东国用(2008)第536号 | 东平县彭集镇栾庙村 | 11,319 | 出让 | 采矿用地 |
2 | 东国用(2008)第537号 | 东平县彭集镇大牛村 | 20,643 | 出让 | 采矿用地 |
3 | 东国用(2008)第538号 | 东平县彭集镇后围村 | 39,193 | 出让 | 采矿用地 |
4 | 东国用(2008)第539号 | 东平县彭集镇 | 15,700 | 出让 | 采矿用地 |
5 | 东国用(2008)第540号 | 东平县彭集镇鲁屯村 | 138,178 | 出让 | 采矿用地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m2) | 规划用途 |
1 | 东房权证彭集镇字第002972号 | 东平县彭集镇大牛村 | 1,126.79 | 工业办公 |
2 | 东房权证彭集镇字第002971号 | 东平县彭集镇 | 830.6 | 工业用房 |
3 | 东房权证彭集镇字第002970号 | 东平县彭集镇鲁屯村 | 23,364.16 | 工业用房 |
4 | 东房权证彭集镇字第003657号 | 东平县彭集镇鲁屯村 | 322.45 | 工业用房 |
5 | 东房权证彭集镇字第003658号 | 东平县彭集镇鲁屯村 | 480.00 | 工业用房 |
探矿权人 |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证号 | T37320080402006534 |
勘探项目名称 | 山东省东平县大牛地区铁矿详查 |
地理位置 | 山东省东平县 |
图符号 | I50E001010 |
勘查面积(平方公里) | 32.29 |
有效期限 | 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3月31日 |
备注 | 批准的勘查范围不包括编号为3700000610205的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4.978平方公里) |
采矿权人 |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3700000610205 |
矿山名称 | 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大牛铁矿) |
开采矿种 | 铁矿 |
开采方式 | 地下开采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4.978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200 |
开采深度 | 45米至-500米标高 |
有效期限 | 2006年9月至2016年9月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东平支行 |
审批事项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立项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00万吨/年铁矿采选项目的核准意见》 | 鲁发改工业[2007]272号 | 2007-4-12 |
环保 |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 《关于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00万吨/年铁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06]140号 | 2006-9-20 |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 | 《山东省汶上—东平铁矿大牛矿段东部铁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证明》 | 泰国土资环评备字[2006]003号 | 2006-9-22 | |
山东省水利厅 | 《关于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00万吨/年铁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鲁水保字[2006]38号 | 2006-10-9 | |
泰安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铁矿采选工程试生产的批复》 | 2011-5-26 | ||
用地 | 国土资源部 | 《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年产200万吨铁矿采选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国土资函[2008]368号 | 2008-6-24 |
安全生产 | 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与工业卫生初步设计审查表》 | 2006-9-30 | |
其他 |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 |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关于东平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铁矿生产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 泰水资函[2010]13号 | 2010-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