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8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牛地区铁矿东部仍处在建设阶段,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待完工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
四、万宝矿业100%股权
(一)万宝矿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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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万宝矿业原名昌邑市鑫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裕矿业”),2004年4月由山东问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问鼎投资”)与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飞商贸”)分别以1,200万元和800万元货币出资共同设立。潍坊广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设立时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潍广会师验字(2004)第88号《验资报告》。鑫裕矿业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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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年1月25日,鑫裕矿业股东会同意蒙飞商贸将其持有鑫裕矿业40%的股权以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鑫钢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05年2月2日,蒙飞商贸与江鑫钢铁就上述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鑫裕矿业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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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5月5日,江鑫钢铁和问鼎投资与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鑫裕矿业40%和60%股权以1,680万元和2,5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2007年6月14日,经昌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鑫裕矿业更名为万宝矿业。本次股权转让及更名完成后,万宝矿业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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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7月28日,万宝矿业股东会同意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万宝矿业10%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松之。同日,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与王松之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万宝矿业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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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年4月8日,万宝矿业股东会同意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万宝矿业80%股权以9,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矿业,王松之将其持有万宝矿业10%的股权转让给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同日,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分别与宏达矿业和王松之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万宝矿业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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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3月16日,宏达矿业与华潍膨润土就上述事项签署《补充协议书》,股权转让价格变更为6,924.34万元。
6、股东更名
2011年3月,经股东会同意,万宝矿业股东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更名为潍坊华潍膨润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完成后,万宝矿业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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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宝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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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业务发展情况
万宝矿业主要从事铁矿石的开采及精选,在毛家寨矿区拥有1个采矿权。毛家寨矿区位于昌邑市东北17公里处的毛家寨村附近,行政区划属昌邑市卜庄镇,烟台至潍坊公路从矿区通过,距潍坊火车站50公里,距潍坊央子港50公里,区内交通方便。目前毛家寨矿区仍处在建设阶段,尚未正式开工投产。
(五)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06214号《审计报告》,万宝矿业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1、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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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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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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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1、股权转让情况
2009年4月8日,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与宏达矿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万宝矿业80%的股权以9,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宏达矿业;王松之与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王松之将其持有万宝矿业10%的股权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同日,万宝矿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后由于万宝矿业采矿权范围内储量发生变动以及华潍膨润土承诺办理的相关事项未能及时办理,宏达矿业与华潍膨润土于2011年3月16日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将股权转让价格变更为6,924.34万元。
2、资产评估情况
2010年11月,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万宝矿业毛家寨矿区采矿权以抵押贷款为目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7月31日,评估价值为20,684.00万元。
(七)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万宝矿业主要资产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货币资金和预付账款等;主要负债为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应付款等。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1]06214号《审计报告》,万宝矿业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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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万宝矿业以毛家寨矿区采矿权、昌国用(2009)第713号及第714号2宗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为宏达矿业与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签订的最高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抵押担保,东平宏达为使用该授信额度的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已全部解除。
除上述事项外,万宝矿业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
3、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万宝矿业现拥有4项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43,950.5平方米,已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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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宝矿业正在进行项目建设,尚未拥有房屋所有权。
4、矿业权
万宝矿业目前拥有毛家寨矿区采矿权,关于该采矿权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万宝矿业100%股权/(八)矿业权情况”。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证明,证明万宝矿业合法拥有毛家寨矿区采矿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相关矿权价款及费用已全部缴清,不存在需补缴相关价款及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因该矿权而受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矿业权情况
1、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
毛家寨矿区目前持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12月2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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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矿权取得及变更情况
毛家寨矿区探矿权设立于2003年8月,由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依法办理探矿登记手续取得。
2004年3月,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以2,328万元将该探矿权转让给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4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鲁国土资字[2004]175号《关于毛家寨矿区铁矿矿区范围的批复》,同意鑫裕矿业(当时为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鑫裕矿业通过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方式取得毛家寨矿区采矿权。
因鑫裕矿业更名为万宝矿业,2007年8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鲁国土资字[2007]381号《关于威海运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采矿权转让的批复》,同意毛家寨矿区采矿权由鑫裕矿业转至万宝矿业。2010年12月,万宝矿业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领取了证号为C3700002010122110084773的《采矿许可证》。
3、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及评审备案情况
2011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国土资矿评储字[2011]36号《<山东省昌邑市毛家寨铁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经评审的毛家寨铁矿区矿石量为928.48万吨,平均品位为31.60%。2011年7月6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国土资储备字[2011]117号《关于<山东省昌邑市毛家寨铁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4、矿山建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毛家寨矿区采选工程仍处在建设阶段,尚未正式开工投产。预计到2011年12月,毛家寨矿区将完成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还需经过试生产,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竣工验收和安监部门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方可正式投产,预计当年可副产铁矿石约7万吨,正式开采铁矿石2万吨。预计毛家寨矿区在2012年与2013年的产量分别约为30万吨和45万吨,并将于2014年达到核定产能60万吨/年。
5、采矿权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与毛家寨矿区相关的批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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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矿山建设及选矿工程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批复未注明具体的有效期限。
(九)取得的相关许可及资质情况
万宝矿业已获得由昌邑市水利局于2011年3月17日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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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矿业已获得由昌邑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7月11日颁发的临时《排污许可证》,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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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万宝矿业已取得了铁矿石采选过程中必需的《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毛家寨矿区建设完毕,经过试生产并通过安监部门的验收后取得。
第三节 拟注入资产评估结果及分析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586号、第587号、第588号和第589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注入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其中,拟注入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值合计为262,341.30万元,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合计为299,409.16万元。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的主要原因为:
资产基础法是对企业账面资产和负债的现行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该方法难以反映企业的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是从收益角度衡量公司价值,通过预测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的途径来预测经营期内的净现金流,再进行折现后确定出企业的价值,是以企业的预期收益能力为导向,把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和获利能力作为评估标的来估测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此方法会受对预期的判断影响而与未来的实际情况产生一些误差。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拟注入上市公司的万宝矿业、东平宏达目前正处于矿山在建阶段,尚未开展正式生产经营活动;金鼎矿业要进行年产200万吨的扩建工程;宏达矿业本部所属南金召矿区尚可生产年限较短,东召口矿区正处于勘探阶段,该公司的100万吨选矿厂在评估基准日尚在建设未正式投入运营。
鉴于本次拟注入资产尚未进入稳定运营期,铁矿石市场波动大,以及受企业未来的生产、投资计划以及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企业未来的收入及成本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相对而言,作为从资产构建角度反映股东投入资本的市场价值的资产基础法更为稳健。从稳健和谨慎角度,本次重大重组拟注入资产整体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
本次拟注入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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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注入资产合计账面值中包括宏达矿业2009年购买万宝矿业股权时确认的商誉等。
一、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中联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净资产价值的参考依据,由此得到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净资产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13,620.44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586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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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至2011年3月31日,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5,226.61万元,评估价值为61,069.14万元,增值额为5,842.53万元,增值率为10.58%;负债账面价值为47,448.70万元,评估值为47,448.70万元,无增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777.91万元,评估价值为13,620.44万元,增值额为5,842.53万元,增值率为75.12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价值为47,837.65万元,增值34,217.21万元,增值率515.05%。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前的账面净资产为7,777.91万元,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测算得出的净资产价值为13,620.44万元;通过收益法评估测算得出的净资产价值为47,837.65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高34,217.21万元,高251.22%。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二)评估增值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的净资产账面值为7,777.91万元,评估值为13,620.44万元,增值额为5,842.53万元,评估增值率为75.12 %。
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的净资产增值的主要部分为固定资产,截至2011年3月31日,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186.71万元,评估值为3,453.27万元,增值额为1,266.5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7.92%。
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含井巷)、井巷和设备类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含井巷)评估增值率为33.63%,井巷评估增值率为445.62%,设备类资产增值率为34.48%。因此,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主要由井巷资产评估增值导致。
井巷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由于企业曾在账务处理上对部分井巷类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故有些井巷没有账面值;同时,本次评估采用《冶金矿山井巷定额(2006)》进行测算,新基价的定额直接费构成中的人、材、机价格涨幅较大。
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中有关矿业权的评估情况请详见本节“五、矿业权评估情况”。
二、金鼎矿业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中联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金鼎矿业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金鼎矿业净资产价值参考依据,得出金鼎矿业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258,138.03万元,以此计算本次交易标的中的金鼎矿业3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7,441.41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0]第58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鼎矿业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对矿业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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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至2011年3月31日,金鼎矿业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2,872.86万元,评估价值为281,640.48万元,增值额为238,767.62万元,增值率为556.92%;负债账面价值为23,502.45万元,评估值为23,502.45万元,无增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370.41万元,评估价值为258,138.03万元,增值额为238,767.62万元,增值率为1,232.64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法进行评估得出的金鼎矿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262,709.92万元,增值额为243,339.51万元,增值率1,256.24%。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金鼎矿业评估前账面净资产为19,370.41万元,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8,138.03万元;通过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2,709.9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4,571.89万元,高1.77%%。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小。
(二)评估增值情况
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金鼎矿业100%股权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9,370.41万元,评估值为258,138.03万元,增值额为238,767.6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232.64 %。
金鼎矿业净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金鼎矿业的矿业权评估增值较高,截至2011年3月31日,金鼎矿业矿业权账面价值为6,041.22万元,评估值为238,322.24万元,增值额为232,281.02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844.94%。有关矿业权评估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五、矿业权评估情况”。
三、东平宏达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中联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交易标的东平宏达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东平宏达净资产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东平宏达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132,587.91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58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对矿业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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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至2011年3月31日,东平宏达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6,714.51万元,评估价值为206,805.33万元,增值额为100,090.82万元,增值率为93.79 %;负债账面价值为74,217.42万元,评估值为74,217.42万元,无增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497.09万元,评估价值为132,587.91万元,增值额为100,090.82万元,增值率为308.00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的东平宏达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133,650.56万元,增值101,153.47万元,增值率311.27 %。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3,650.56万元,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32,587.91万元,高出1,062.65万元,差异幅度为0.80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小。
(二)评估增值情况
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东平宏达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497.09万元,评估价值为132,587.91万元,增值额为100,090.82万元,增值率为308.00 %。
东平宏达净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其矿业权评估增值较高,截至2011年3月31日,东平宏达有关的矿业权账面值合计为15,139.95万元,评估值合计为114,408.05万元,增值额为99,268.60万元,增值率为655.67%。有关东平宏达矿业权的评估情况请详见本节“五、矿业权评估情况”。
四、万宝矿业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中联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交易标的万宝矿业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万宝矿业净资产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万宝矿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38,691.54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58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对矿业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评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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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至2011年3月31日,万宝矿业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620.36万元,评估价值为47,219.47万元,增值额为36,599.11万元,增值率为344.61 %;负债账面价值为8,527.93万元,评估值为8,527.93万元,无增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092.43万元,评估价值为38,691.54万元,增值额为36,599.11万元,增值率为1,749.12%。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的万宝矿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39,107.97万元,增值额为37,015.54万元,增值率1,769.02%。
3、评估情况综合分析
万宝矿业评估前账面净资产为2,092.43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净资产价值为38,691.54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净资产价值为39,107.9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比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高416.43万元,差异幅度为1.08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小。
(二)评估增值情况
截至2011年3月31日,万宝矿业的净资产账面值为2,092.43万元,评估价值为38,691.54万元,增值额为36,599.11万元,增值率为1,749.12%。
万宝矿业净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万宝矿业的矿业权评估增值较高,截至2011年3月31日,万宝矿业矿业权账面价值为2,328.00万元,评估值为38,613.74万元,增值额为36,285.74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558.67%。有关矿业权评估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节“五、矿业权评估情况”。
五、矿业权评估情况
(一)矿业权评估概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586号、第587号、第588号和第589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的账面价值合计34,925.81万元(其中金鼎矿业王旺庄矿区采矿权按100%比例计算,下同),评估价值合计406,160.46万元,增值额371,234.65万元,增值率为1,062.92%。评估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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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方法
本次对拟注入资产中涉及的矿业权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和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其中,对东召口矿区探矿权、王旺庄矿区采矿权、大牛地区铁矿(西部)探矿权、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权和毛家寨矿区采矿权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对南金召矿区采矿权采用了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
1、折现现金流量法
东召口矿区为小型拟建矿山、大牛地区铁矿西部为拟建中型矿山,两个矿山已完成相关勘查和设计工作,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算,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因此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5.4.1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和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探矿权评估。”东召口矿区探矿权(详查)、大牛地区铁矿西部探矿权(详查)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
大牛地区铁矿东部为在建大型矿山、毛家寨矿区为在建中型矿山、王旺庄矿区为改扩建大型矿山,三个矿山已完成相关勘查和设计工作,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3 应用前提条件中3.1 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3.2 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或确定。”和“5.4.2,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拟建、在建、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权、毛家寨矿区采矿权、王旺庄矿区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
折现现金流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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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CI—年现金流入量;CO—年现金流出量;i—折现率;t—年序号(i=1,2,3,…,n);n—计算年限。
2、收入权益法
南金召矿区为中型生产矿山,已完成相关勘查和设计工作,预期收益和风险可以预测并以货币计量、与其受益年限可以预测。矿山现保有资源储量为小型、生产规模属中型,计算的服务年限不足四年。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8.4.2、8.4.3,收入权益法适用于服务年限较短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以及资源接近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其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采矿权评估,南金召矿区采矿权采用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
收入权益法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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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k—采矿权权益系数;SIt—年销售收入;i—折现率;t—年序号(t=1,2,3,…,n);n—评估计算年限。
(三)评估参数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586号、第587号、第588号和第589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注入资产涉及矿业权评估采用的主要参数取值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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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00万t/a铁矿采选工程初步设计》及其补充说明,大牛铁矿西部探矿权范围内的部分矿体纳入大牛铁矿东部采矿权内合并开发,故上述两项矿业权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与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存在一定差异。
矿业权评估主要参数取值依据如下:
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经国土资源部予以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明确的各矿资源储量结果、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动用的资源储量、资源储量分类等确定。
2、平均品位
根据经国土资源部予以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列示的矿产品位确定。
3、采选方法、产品方案
根据各矿实际生产或设计生产情况确定。
4、采选技术指标
根据各矿山实际生产情况和设计技术参数指标情况确定。
5、评估用可采储量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评估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6、生产能力
根据各矿山未来生产计划、实际建设规模或开发设计情况等确定。
7、服务年限
矿山合理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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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T—合理的矿山服务年限;Q—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A—矿山生产能力;—矿石贫化率(%)。
8、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年铁精矿产量×销售价格
=(原矿处理量×地质品位×(1-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铁精矿品位)× 销售价格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本次评估采用时间序列平滑法确定产品价格。具体以近年当地平均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
9、采矿权权益系数(南金召矿区)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为8%、产品方案为铁精粉时采矿权权益系数的取值范围为2.5%-3%。
南金召矿区矿体埋藏较浅,地质构造较简单,矿石选冶性能良好,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斜井开拓,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矿区地质环境质量简单。总体看,其采矿权权益系数宜在取值范围内取中等略偏高值。故本次评估采矿权权益系数取2.87%。
(四)矿业权评估增值分析
本次拟注入资产所涉及的矿业权账面值合计为34,925.81万元,评估值合计为406,160.46万元,评估增值371,234.65万元,评估增值率为1,062.92%。
本次矿业权评估增值较高的主要原因为:
1、各矿业权的账面价值为取得时支付的价款或转让款,而大部分矿业权的取得距今已有较长时间,如金鼎矿业于2001年取得王旺庄矿区采矿权,万宝矿业于2004年取得毛家寨矿区采矿权,且均为通过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方式取得,因此取得时的成本较低,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
2、由于矿产资源的稀缺性及不可再生性,近年铁矿石(含铁精粉)整体价格水平有明显的上涨趋势,从而造成矿业权价值大幅提升;
3、金鼎矿业王旺庄矿区正在进行的2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将导致未来产能大幅提升;大牛地区铁矿探矿权经拍卖取得后,通过自主勘查使其表内资源量增加、资源储量级别上升,从而造成矿业权评估值的增值。
第六章 拟注入资产业务与技术
第一节 拟注入资产的主要产品及业务流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本次拟注入资产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铁精粉为钢铁行业的主要原料。
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已正式投产的南金召矿区、王旺庄矿区以及在建或拟建的各矿区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石原矿,铁矿石原矿经选矿厂分选提炼加工成铁精粉。除金鼎矿业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矿业企业均配有选矿生产线,以铁精粉为最终销售产品。金鼎矿业不具备选矿能力,对外直接销售铁矿石原矿。
二、采矿工艺流程
本次拟注入资产所涉及各矿山的采矿工艺技术合理,矿井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水、供电、供风系统完善。
采矿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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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矿工艺流程
本次拟注入资产主要采用的选矿工艺为磁选法,在破碎、磨矿、脱水等环节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机械设备。选矿各工序采用自动检测或自动计量技术,部分工序实现了智能化、自动化控制操作。
选矿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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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拟注入资产主要经营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采矿业的行业特点,实行集团化管理,由各矿山独立运作采选业务,母公司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大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库存管理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具体承担各种管理职能。
一、采购模式
本次拟注入资产主要产品的原材料是铁矿石原矿。宏达矿业本部选矿厂的铁矿石原矿来源除南金召矿区的自采矿石外,还包括从金鼎矿业按照投资比例采购的铁矿石,东召口矿区投产后,其生产的铁矿石原矿也将供应给宏达矿业本部选矿厂。未来宏达矿业本部选矿厂将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适当外购一部分铁矿石。东平宏达、万宝矿业的选矿厂投产后,其铁矿石主要来源于所属矿山自采的矿石原矿。
其他对外采购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配件和其它生产耗材,其中设备、大宗配件和生产耗材将由重组后的上市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小批量、零星材料的采购由各子公司采用适度集中、批量采购模式。重组后上市公司的集中采购将采取招标方式,对各子公司小批量、零星材料实行最高限价采购方式。
二、生产模式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矿业企业主要根据各矿山的产能状况、与主要客户的长期合同、铁精粉价格、预期走势等因素集中确定年度生产计划,再根据各矿山产能分解产量。
三、销售模式
1、基本模式
拟注入资产的主要产品铁精粉在国内进行销售,销售客户包括周边的钢铁厂和部分铁矿石贸易企业。为发挥集团优势,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将对旗下的矿山制定统一的定价政策和销售策略,由各矿山独立面向客户销售。
2、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矿山位于鲁中地区,距离河北南部较近,产品销售定价采用通行价格定价法,即参照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以下简称:邯邢局)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综合考虑铁精粉品位、杂质情况、市场供求状况、客户关系、区域差异等因素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主要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款到后发货。
四、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已正式投产的宏达矿业本部及金鼎矿业主要产品最近两年及一期产销情况如下:
1、宏达矿业本部产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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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鼎矿业产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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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客户情况
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已正式投产的宏达矿业本部及金鼎矿业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1、宏达矿业本部主要客户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宏达矿业本部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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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3月宏达矿业本部除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钢铁”)外,对其他客户的销售占比未超过50%。
宏达钢铁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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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宏达钢铁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3月销售较为分散,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严重依赖。综上,从最终产品去向的角度来看,宏达矿业的销售情况较为稳定。
2、金鼎矿业主要客户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金鼎矿业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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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矿业生产的铁矿石原矿按照出资比例分别供应给三名股东或其指定的矿业公司,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统一制定,销售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六、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铁精粉的原材料为铁矿石原矿,辅助材料主要为钢球、炸药等材料。除宏达本部选矿厂适当外购部分铁矿石外,其他各矿山仅自行开采铁矿石。辅助材料主要采取对外采购的方式,近年来价格保持平稳。
各矿山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水和电力。根据矿区实际情况,选矿生产用水水源为尾矿回水,洗矿、冲洗地面回水;井下生产、消防及除尘用水均由井下涌水提供。矿区用电主要向电力公司进行采购,为应对供电意外中断,各矿区内配有备用电源。近年来,水电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上涨,但总体上对各矿区的生产成本影响有限。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已正式投产的宏达矿业本部及金鼎矿业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情况如下:
(1)宏达矿业本部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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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本部2009年、2010年、2011年1-3月材料费占成本比重超过70%的主要原因是:宏达矿业本部从金鼎矿业采购铁矿石的总量较大,相对于总成本的占比较高。
(2)金鼎矿业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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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矿业以自行开采铁矿石为主,不从事选矿业务,因此占成本比重较大的为人工费。
3、主要供应商情况
拟注入资产原材料中的铁矿石主要由各矿山自行开采供应,需对外采购的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设备、配件和其它生产耗材。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已正式投产的宏达矿业本部及金鼎矿业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1)宏达矿业本部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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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3月,宏达矿业本部从金鼎矿业按持股比例购买部分铁矿石原矿,导致向其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除此以外,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2)金鼎矿业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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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3月,金鼎矿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第三节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一)工程施工承包模式
本次拟注入资产涉及各矿山的开采方式均为地下开采。在开采过程中,爆炸、物体打击及坠落、电路故障、火灾、井下运输、突水、噪声等意外因素均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
为发挥专业分工优势,劳动密集型的矿山开采、运输等任务均由专门的承包商完成,各矿山与承包采矿施工单位之间签订《采矿承包合同》,并与各承包采矿施工单位之间明确约定了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各矿山在承包商的选择上坚持“安全第一”原则,要求所聘承包商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作业的资质证明文件。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控,将各承包商安全生产列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要求承包商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井下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本次拟注入资产涉及各矿山聘请的承包采矿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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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事故及整改情况
最近三年,与本次拟注入资产有关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整改情况如下:
1、金鼎矿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中宇集团公司驻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于2009年6月8日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一般死亡事故,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对中宇集团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要求金鼎矿业进行停产整顿一个月,2009年7月,淄博市临淄区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复查验收并恢复生产。
2011年3月7日,经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认可,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起事故中没有构成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
2、万宝矿业安全生产整改情况
2009年9月,万宝矿业因生产作业区域内主、副风井提升设备未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主要负责人未办理《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而被要求停产停业,2009年11月,万宝矿业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工作,昌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验收并同意万宝矿业恢复建设。2011年3月3日,经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认可,昌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该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万宝矿业未因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目前亦不存在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拟注入资产涉及的四家矿业企业——宏达矿业、金鼎矿业、东平宏达、万宝矿业均已获得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在最近三年内,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本次拟注入资产涉及的矿业企业已根据法律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爆炸物品管理制度、门岗查牌制度、上下井管理制度、通风防尘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及监控管理办法等。
采矿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归属清晰,有着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例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宏达矿业矿业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操作规程》,每年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安全生产上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系统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证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注入资产中的两个已投产矿山均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矿山将待工程完工后,经过试生产并通过安监部门的核查批准后,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东平宏达和万宝矿业将根据建设进度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环境保护情况
1、污染物的处理流程及环境保护措施
各矿山生产过程中,采矿作业伴有废石,生产设备运营伴有噪音,选矿伴有废水、废渣,采空区可能会引起地表坍塌。
为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各矿山基建均由专业设计院提供设计方案,对矿区主要污染源采取必要措施。针对矿山开采及选矿厂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目前主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破碎机和振动筛、凿岩、爆破等是产生粉尘重要污染源,通过放矿口的密闭,设立排风除尘系统,选用高效除尘机组,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及通风等措施,使车间和井下作业面粉尘浓度符合环保标准。
■
(2)废水
选矿产生的尾矿污水排放至尾矿库集中处理,经降解、中和、絮凝、沉淀、吸附等措施,处理合格后大部分返回选矿厂重复利用,少量检测合格后达标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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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废渣(废石、尾矿)
采矿废石经坑内处理技术大部分回填采空区,废石不上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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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噪声
拟注入资产产生的噪音主要是来自选矿厂,球磨机、破碎机噪声采用装设消声器和隔声等辅助措施处理,目前选矿厂车间噪音符合噪声污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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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污许可证
本次拟注入资产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各相关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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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证明金鼎矿业矿井废水不外排,不涉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无需核发排污许可证。东平宏达大牛地区铁矿东部仍处在建设阶段,待工程完工后办理《排污许可证》。
3、环保核查情况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等文件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宏达矿业及相关子公司需进行环保核查。2011年9月6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环保核查的意见》(鲁环函[2011]558号),同意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东平宏达、万宝矿业通过环保核查。
三、安全生产、环保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3月,宏达矿业本部、金鼎矿业、东平宏达及万宝矿业的安全生产支出和环境保护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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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产品质量控制
本次拟注入资产涉及的矿业企业已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产品质量控制最终目标是满足顾客需求。
如宏达矿业本部的最终销售产品为铁精粉,具体的质量控制目标是控制铁精粉品位65%(±0.5%),SiO2≤6%,S≤0.2%,P≤0.7%。
宏达矿业目前的质量控制过程如下:
1、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上接30版)
公司名称: |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昌邑市卜庄镇 |
注册资本: | 2,000万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70786228006728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70786760989341 |
法定代表人: | 侯维才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精选、磨碎及矿石矿粉。(涉及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生产经营的,须凭有效许可证或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经营)(执照有效期至2012年4月26日) 一般经营项目:工矿机械配件销售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 1,200 | 60.00% |
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 | 800 | 40.00% |
合计 | 2,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山东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 1,200 | 60.00% |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 800 | 40.00% |
合计 | 2,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 | 2,000 | 100.00% |
合计 | 2,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 | 1,800 | 90.00% |
王松之 | 200 | 10.00% |
合计 | 2,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1,600 | 80.00% |
潍坊华潍膨润土有限公司 | 400 | 20.00% |
合计 | 2,000 | 100%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1,600 | 80% |
潍坊华潍膨润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 | 20% |
合计 | 2,000 | 100%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0,620.37 | 9,926.86 | 5,152.81 |
总负债 | 8,527.93 | 7,809.66 | 2,954.78 |
所有者权益 | 2,092.44 | 2,117.21 | 2,198.04 |
项目 | 2011年第一季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营业利润 | -24.77 | -80.83 | -38.51 |
利润总额 | -24.77 | -80.83 | -57.21 |
净利润 | -24.77 | -80.83 | -57.21 |
项目 | 2011年3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资产负债率(%) | 80.30 | 78.67 | 57.34 |
资产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负债项目 | 账面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货币资金 | 294.52 | 应付账款 | 259.44 |
应收票据 | 43.00 | 预收款项 | |
预付账款 | 946.22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他应收款 | 48.08 | 应缴税费 | -232.95 |
存货 | 其他应付款 | 8,501.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1.82 | 其他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合计 | 8,527.93 | |
固定资产 | 296.38 | 非流动负债: | 0.00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8.0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0.00 |
机器设备 | 180.04 | ||
运输工具 | 68.83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9.47 | ||
在建工程 | 5,668.34 | ||
工程物资 | 232.59 | ||
无形资产 | 3,091.24 | ||
其中:采矿权 | 2,328.00 | ||
土地使用权 | 763.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88.54 | ||
资产总计 | 10,620.37 | 负债合计 | 8,527.93 |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 | 面积(m2) | 使用权来源 | 用途 |
1 | 昌国用(2009)第713号 | 昌邑市卜庄镇毛家寨村村北 | 7,449 | 出让 | 采矿用地 |
2 | 昌国用(2009)第714号 | 昌邑市卜庄镇毛家寨村村北 | 14,381.5 | 出让 | 采矿用地 |
3 | 昌国用(2011)第118号 | 卜庄镇毛家寨村 | 16,761 | 出让 | 采矿用地 |
4 | 昌国用(2011)第117号 | 卜庄镇毛家寨村 | 5,359 | 出让 | 采矿用地 |
采矿权人 |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C3700002010122110084773 |
矿山名称 |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 |
开采矿种 | 铁矿 |
开采方式 | 地下开采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0.1996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60 |
开采深度 | 5米至-400米标高 |
有效期限 | 201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2日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无 |
审批事项 | 发文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时间 |
立项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60万吨/年采选工程的核准意见》 | 鲁发改工业[2010]1290号 | 2010-10-13 |
环保 |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 《关于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铁矿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申请的批复》 | 潍环审字[2010]007号 | 2010-1-14 |
山东省水利厅 | 《关于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铁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鲁水保字[2010]18号 | 2010-4-28 | |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 《关于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60万吨t/a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鲁环审[2010]145号 | 2010-5-27 | |
用地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昌邑市2008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 鲁政土字[2008]150号 | 2008-7-14 |
昌邑市人民政府 | 《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并向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昌政土字(2009)14号 | 2009-8-26 | |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 《关于昌邑市毛家寨铁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 鲁国土资字[2010]482号 | 2010-5-19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60万吨采选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鲁政土字[2011]64号 | 2011-1-10 | |
安全生产 | 潍坊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 《关于对潍坊市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的意见》 | 潍安监函字[2008]67号 | 2008-11-17 |
昌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于同意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生产系统进行建设的批复》 | 昌安监批[2008]6号 | 2008-12-1 | |
山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试行)》 | 鲁安监项目[设立]审字[2010]58号 | 2010-7-26 | |
山东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试行)》 | 鲁安监项目[设立]审字[2010]59号 | 2010-7-26 | |
其他 | 山东省卫生厅 |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毛家寨矿区60万吨/年采选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 鲁卫职建预字[2010]第3号 | 2010-1-4 |
编号 | 取水(鲁昌邑)字[2011]第1号 |
单位名称 |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侯伟才 |
取水量 | 1.5万方/年 |
水源类型 | 地下水 |
有效期 | 2011-3-17至2016-3-16 |
编号 | 鲁环许字临37078611001号 |
单位名称 | 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侯伟才 |
排污种类 | 工业粉尘 |
有效期 | 2011-7至2011-9 |
资产名称 | 净资产账面值 | 净资产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宏达矿业本部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 | 7,777.91 | 13,620.44 | 5,842.53 | 75.12% |
金鼎矿业30%股权 | 5,811.12 | 77,441.41 | 71,630.29 | 1,232.64% |
东平宏达100%股权 | 32,497.09 | 132,587.91 | 100,090.82 | 308.00% |
万宝矿业100%股权 | 2,092.43 | 38,691.54 | 36,599.11 | 1,749.12% |
拟注入资产合计 | 54,182.47 | 262,341.30 | 208,158.83 | 384.18%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100.14 | 29,357.22 | 1,257.08 | 4.47 % |
固定资产 | 2,186.71 | 3,453.27 | 1,266.56 | 57.92%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1,032.24 | 1,379.43 | 347.19 | 33.63% |
井巷工程 | 126.79 | 691.78 | 564.99 | 445.62% |
设备类资产 | 1,027.68 | 1,382.06 | 354.38 | 34.48% |
在建工程 | 11,787.80 | 12,407.92 | 620.12 | 5.26% |
无形资产 | 12,367.50 | 15,850.73 | 3,483.23 | 28.16%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50.86 | 1,034.80 | 83.94 | 8.83% |
矿业权 | 11,416.64 | 14,815.93 | 3,399.29 | 29.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126.47 | 31,711.92 | 4,585.45 | 16.90% |
资产总计 | 55,226.61 | 61,069.14 | 5,842.53 | 10.58% |
流动负债 | 47,448.70 | 47,448.70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负债合计 | 47,448.70 | 47,448.70 | - | - |
净资产 | 7,777.91 | 13,620.44 | 5,842.53 | 75.1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21.90 | 19,941.49 | 819.59 | 4.29% |
固定资产 | 14,426.08 | 18,761.21 | 4,335.13 | 30.05 %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2,039.49 | 2,910.21 | 870.72 | 42.69% |
井巷工程 | 9,055.15 | 11,713.48 | 2,658.33 | 29.36% |
设备类资产 | 3,331.44 | 4,137.53 | 806.09 | 24.20% |
在建工程 | 882.32 | 907.72 | 25.40 | 2.88% |
无形资产 | 6,460.30 | 240,047.80 | 233,587.50 | 3,615.74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419.08 | 1,725.56 | 1,306.48 | 311.75% |
矿业权 | 6,041.22 | 238,322.24 | 232,281.02 | 3,844.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2.26 | 1,982.26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750.96 | 261,698.99 | 237,948.04 | 1,001.85% |
资产总计 | 42,872.86 | 281,640.48 | 238,767.62 | 556.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961.15 | 22,961.15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1.30 | 541.30 | - | - |
负债合计 | 23,502.45 | 23,502.45 | - | - |
净资产 | 19,370.41 | 258,138.03 | 238,767.62 | 1,232.64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977.55 | 49,086.85 | 109.30 | 0.22% |
固定资产 | 14,187.69 | 15,558.23 | 1,370.54 | 9.66%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8,671.74 | 9,060.13 | 388.40 | 4.48% |
设备类资产 | 5,515.95 | 6,498.10 | 982.15 | 17.81% |
在建工程 | 25,640.54 | 23,875.34 | -1,765.20 | -6.88% |
无形资产 | 17,809.02 | 118,185.19 | 100,376.17 | 563.63%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2,669.06 | 3,776.64 | 1,107.58 | 41.50% |
矿业权 | 15,139.95 | 114,408.55 | 99,268.60 | 655.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736.96 | 157,718.48 | 99,981.52 | 173.17% |
资产总计 | 106,714.51 | 206,805.33 | 100,090.82 | 93.79% |
流动负债合计 | 38,217.42 | 38,217.42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000.00 | 36,000.00 | - | - |
负债合计 | 74,217.42 | 74,217.42 | - | - |
净资产 | 32,497.09 | 132,587.91 | 100,090.82 | 308.00%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31.82 | 1,333.26 | 1.44 | 0.11% |
固定资产: | 296.38 | 300.44 | 4.06 | 1.37% |
其中:房屋建筑物 | 8.04 | 8.08 | 0.04 | 0.50% |
设备类资产 | 288.34 | 292.36 | 4.02 | 1.39% |
在建工程 | 5,668.34 | 5,880.61 | 212.27 | 3.75% |
工程物资 | 232.59 | 232.59 | - | - |
无形资产 | 3,091.24 | 39,472.55 | 36,381.31 | 1,176.92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763.24 | 858.81 | 95.57 | 12.52% |
矿业权 | 2,328.00 | 38,613.74 | 36,285.74 | 1,558.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88.54 | 45,886.21 | 36,597.67 | 394.01% |
资产总计 | 10,620.36 | 47,219.47 | 36,599.11 | 344.61% |
流动负债合计 | 8,527.93 | 8,527.93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
负债合计 | 8,527.93 | 8,527.93 | - | - |
净资产 | 2,092.43 | 38,691.54 | 36,599.11 | 1,749.12% |
矿权所有人 | 矿业权名称 | 账面值 | 评估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100% | ||
宏达矿业 | 南金召矿区采矿权 | 716.64 | 955.79 | 239.15 | 33.37% |
东召口矿区探矿权 | 10,700.00 | 13,860.14 | 3,160.14 | 29.53% | |
金鼎矿业 | 王旺庄矿区采矿权 | 6,041.22 | 238,322.24 | 232,281.02 | 3,844.94%% |
东平宏达 | 大牛地区铁矿(西部)探矿权 | 15,139.95 | 12,333.19 | 99,268.60 | 655.67% |
大牛地区铁矿(东部)采矿权 | 102,075.36 | ||||
万宝矿业 | 毛家寨矿区采矿权 | 2,328.00 | 38,613.74 | 36,285.74 | 1,558.67% |
合计 | 34,925.81 | 406,160.46 | 371,234.65 | 1062.92% |
项目 | 南金召矿区采矿权 | 东召口矿区探矿权 | 王旺庄矿区采矿权 | 大牛铁矿东部采矿权 | 大牛铁矿西部探矿权 | 毛家寨矿区采矿权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万吨) | 84.49 | 181.17 | 5,579.41 | 9,153.60 | 651.00 | 928.48 |
平均品位 | 43.23% | 49.58% | 51.88% | 28.91% | 27.93% | 31.60% |
生产规模 (万吨/年) | 42 | 15 | 200 | 200 | 50 | 60 |
服务年限(年) | 3.31 | 12.43 | 26.93 | 39.61 | 13.15 | 13.09 |
产品方案 | 铁精矿 (65%) | 铁精矿 (66%) | 铁矿石 | 铁精矿(TFe62%) | 铁矿石 | 铁精矿(TFe65%) |
销售价格(元/吨) | 933.67 | 938.67 | 424.06 | 903.67 | 217.30 | 933.67 |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万元) | 11,054.65 | 8,532.51 | 84,812.00 | 50,361.53 | 10,864.97 | 18,738.76 |
单位总成本费用(元/吨) | - | 238.86 | 182.51 | 130.04 | 97.30 | 134.23 |
单位经营成本(元/吨) | - | 210.41 | 168.90 | 117.53 | 74.06 | 117.02 |
折现率 | 9.20% | 9.70% | 9.65% | 9.70% | 9.70% | 9.70% |
权益系数 | 2.87% | - | - | - | - | - |
产品 | 项目 | 2011年1-3月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铁精粉 | 产量(吨) | 71,181.00 | 352,320.00 | 318,373.00 |
销量(吨) | 76,282.35 | 311,319.56 | 321,982.96 | |
产销率 | 1.07 | 0.88 | 1.01 | |
销售收入(万元) | 9473.82 | 32,118.37 | 21,922.47 | |
均价(元/吨) | 1,241.94 | 1,031.68 | 680.86 | |
销售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 | 97.34% | 97.52% | 97.05% | |
铁矿石 | 产量(吨) | 38,754.00 | 300,048.00 | 261,699.00 |
产品 | 项目 | 2011年1-3月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铁矿石 | 产量(吨) | 171,160.87 | 814,756.50 | 673,191.18 |
销量(吨) | 171,160.87 | 814,756.50 | 673,191.18 | |
产销率 | 1.00 | 1.00 | 1.00 | |
销售收入(万元) | 9,119.49 | 33,095.11 | 17,261.31 | |
均价(元/吨) | 623.38 | 475.25 | 300.00 |
年份 | 客户 | 销售金额(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011年1-3月 | 山东永通实业有限公司 | 45,068,104.48 | 46.31% |
沙河市万昌矿业有限公司 | 26,675,441.37 | 27.41% | |
河北天业经贸有限公司 | 6,149,920.00 | 6.32% | |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 4,556,073.52 | 4.68% | |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 | 3,714,888.90 | 3.82% | |
合计 | 86,164,428.27 | 88.53% | |
2010年 |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 | 87,332,045.60 | 26.52% |
淄博世聚经贸有限公司 | 69,734,373.93 | 21.17% | |
淄博乾能炉料有限公司 | 46,789,564.83 | 14.21% | |
山东沂源兴国矿业有限公司 | 35,732,316.05 | 10.85% | |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 | 34,218,442.92 | 10.39% | |
合计 | 273,806,743.33 | 83.14% | |
2009年 |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 | 195,618,240.32 | 86.60% |
淄博乾能炉料有限公司 | 23,606,415.50 | 10.45% | |
东营国俊商贸有限公司 | 2,248,063.12 | 1.00% | |
大冶市方金矿业有限公司 | 2,208,772.55 | 0.98% | |
湖北博垣矿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 1,825,025.89 | 0.81% | |
合计 | 225,506,517.38 | 99.83% |
年份 | 客户 | 销售金额(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011年1-3月 | 淄博乾能机械有限公司 | 392,899,942.89 | 22.24% |
淄博博港型材有限公司 | 277,056,009.26 | 15.68% | |
山东西王钢铁有限公司 | 228,906,900.41 | 12.95% | |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 157,561,806.64 | 8.92% | |
邹平县盛唐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151,812,286.26 | 8.59% | |
合计 | 1,208,236,945.46 | 68.38% | |
2010年 | 淄博乾能机械有限公司 | 1,291,906,237.64 | 23.60% |
山东西王钢铁有限公司 | 1,070,359,905.98 | 19.55% | |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 605,175,808.86 | 11.05% | |
邹平县盛唐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425,877,927.09 | 7.78% | |
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 | 289,970,743.27 | 5.30% | |
合计 | 2,362,266,143.62 | 43.15% | |
2009年 | 山东西王钢铁有限公司 | 949,873,127.65 | 18.51% |
江阴市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 697,317,038.17 | 13.59% | |
邹平县盛唐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609,606,708.41 | 11.88% | |
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 | 438,554,903.57 | 8.55% | |
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317,335,682.86 | 6.18% | |
合计 | 3,012,687,460.66 | 58.72% |
年份 | 客户 | 销售金额(元)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2011年1-3月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999,313.01 | 39.48% |
淄博正元矿业有限公司 | 27,908,192.98 | 30.60% |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27,287,410.11 | 29.92% | |
合计 | 91,194,916.10 | 100.00% | |
2010年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0,548,165.45 | 39.45% |
淄博正元矿业有限公司 | 104,162,693.67 | 31.47% |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96,240,219.79 | 29.08% | |
合计 | 330,951,078.91 | 100.00% | |
2009年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67,248,537.38 | 38.96% |
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 | 53,456,068.92 | 30.97% | |
淄博正元矿业有限公司 | 51,908,518.89 | 30.07% | |
合计 | 172,613,125.19 | 100.00% |
项目 | 2011年1-3月 | 2010年 | 2009年 |
材料费占成本比例 | 80.63% | 73.13% | 70.89% |
人工费占成本比例 | 8.32% | 13.89% | 14.18% |
水电费用占成本比例 | 3.54% | 5.06% | 6.33% |
项目 | 2011年1-3月 | 2010年 | 2009年 |
材料费占成本比例 | 30.08% | 32.01% | 32.94% |
人工费占成本比例 | 59.60% | 55.19% | 55.51% |
水电费用占成本比例 | 10.32% | 12.80% | 11.55% |
年份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2011年1-3月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9,386,856.87 | 70.18% |
淄博宏鲁物资有限公司 | 4,206,302.88 | 10.05% | |
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 2,669,141.79 | 6.37% |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1,521,367.53 | 3.63% | |
淄博元玺民爆器材贸易有限公司临淄分公司 | 1,053,415.08 | 2.52% | |
合计 | 38,778,564.06 | 92.61% | |
2010年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6,240,219.79 | 59.89% |
淄博宏鲁物资有限公司 | 20,736,056.99 | 12.90% | |
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 9,404,641.23 | 5.85% | |
淄博坤展经贸有限公司 | 9,117,538.46 | 5.67% | |
天津市百利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3,350,427.32 | 2.09% | |
合计 | 138,848,883.79 | 86.41% | |
2009年 |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3,456,068.92 | 55.40% |
淄博宏鲁物资有限公司 | 10,487,224.86 | 10.87% | |
淄博坤展经贸有限公司 | 9,959,410.26 | 10.32% | |
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 | 7,748,629.78 | 8.03% | |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 | 6,065,948.72 | 6.29% | |
合计 | 87,612,280.14 | 90.79% |
年份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2011年1-3月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 7,528,251.08 | 37.27% |
中煤三建风井项目部 | 5,713,951.74 | 28.28% | |
浙江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61,602.39 | 7.73% |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41,417.53 | 5.65% |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采掘三部 | 1,251,489.85 | 6.20% | |
合计 | 17,196,712.59 | 85.13% | |
2010年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 21,887,765.83 | 31.03% |
中煤三建风井项目部 | 20,993,382.54 | 29.76% | |
浙江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953,699.46 | 8.44% |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5,776,610.69 | 8.19% |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采掘三部 | 4,720,179.92 | 6.69% | |
合计 | 59,331,638.44 | 84.11% | |
2009年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 20,441,353.09 | 32.22% |
中煤三建风井项目部 | 19,106,576.05 | 30.11% | |
中宇建设集团苍南矿山井巷工程公司 | 5,355,061.43 | 8.44% | |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办事处 | 3,795,929.00 | 5.98% | |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3,277,952.40 | 5.17% | |
合计 | 51,976,871.97 | 81.92% |
矿山名称 | 承包施工单位名称 | 承包商资质 | 承包商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南金召矿区 | 淄博恒远井巷工程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鲁)FM安许证字[2001]03-012 |
南金召矿区 | 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浙)FM安许证字[2008]C0193 |
南金召矿区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浙)FM安许证字[2008]C0189 |
南金召矿区 | 淄博市临淄达腾井巷工程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鲁)FM安许证字[2001]03-011 |
王旺庄矿区 | 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山东王旺庄铁矿风井项目部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FM安许证字[2008]Y0152 |
王旺庄矿区 |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FM安许证字[2008]C0189 |
王旺庄矿区 | 浙江天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FM安许证字[C08023185] |
王旺庄矿区 | 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地质勘查院 | 固体矿产勘查:乙级 | FM安许证字邯延500057号 |
毛家寨矿区 | 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浙)FM安许证字[2008]C0193 |
毛家寨矿区 | 温州锐锋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浙)FM安许证字[2011]C0015 |
东平铁矿大牛矿区 |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二级 | (鲁)FM安许证字[2011]00-002 |
东平铁矿大牛矿区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浙)FM安许证字[2011]C0020 |
东平铁矿大牛矿区 | 浙江华冶矿建集团有限公司 |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浙)FM安许证字[2008]C0202 |
公司 | 颁发单位 | 证号 | 有效期 |
宏达矿业 |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 3703050001 | 2011-6至2011-11 |
万宝矿业 | 昌邑市环境保护局 | 37078611001 | 2011-7至2011-9 |
公司名称 | 期间 | 安全生产支出 | 环境保护支出 | 合计 |
宏达矿业本部 | 2011年1-3月 | 20.36 | 74.85 | 95.20 |
2010年 | 266.41 | 13.13 | 279.54 | |
2009年 | 214.99 | 8.54 | 223.53 | |
金鼎矿业 | 2011年1-3月 | 42.97 | 10.41 | 53.38 |
2010年 | 569.42 | 21.23 | 590.65 | |
2009年 | 145.85 | 21.47 | 167.32 | |
东平宏达 | 2011年1-3月 | - | 11.59 | 11.59 |
2010年 | 2.70 | 144.94 | 147.64 | |
2009年 | 8.65 | 4.00 | 12.65 | |
万宝矿业 | 2011年1-3月 | 80.50 | 1.38 | 81.88 |
2010年 | 180.00 | 27.78 | 207.78 | |
2009年 | 73.00 | - | 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