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1—00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焦承尧、邵春生、向家雨、郭昊峰、王新莹、周水文、李斌、高国安共8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骆家駹先生因故全权委托独立董事李斌先生表决相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H 股发行并上市的条件,同意发行H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募集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情况选择,可包括但不限于美国法律项下144A 条款的国际配售及S规例的美国境外发行和日本非上市公开发行(POWL)。
3、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授予承销商(或其代表)不超过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和市场情况确定。
4、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依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进行定价。
5、发行对象
本次H股发行的对象为境外专业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6、发行时间
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H 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
7、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根据国际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在日本进行非上市公开发售部分(POWL)。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本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议案的公告不是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且本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发出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申请在境外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本次H股发行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1、建设海外生产、营销与服务网络,加大国际市场开拓,扩大销售收入,分散市场风险,加快推进国际化战略实施;
2、建立国际化研发平台,提高研发水平,完善研发体系,推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3、集中采购原材料和设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
4、对现有业务进行优化和升级改造,提高生产、销售、服务与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5、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优化资本结构,及其他一般商业用途等。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本次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该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 股并上市有关的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H 股发行及上市方案,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H 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签署、执行、修改、中止任何与本次H 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承销协议和国际承销协议、顾问协议、投资协议、股份过户协议);聘请保荐人、收款银行及其他与H 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与香港联交所进行沟通,通过及签署验证笔记以及责任书,决定相关费用、发布正式通告;大量印刷招股书以及申请表格;批准发行股票证书及股票过户以及在上述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等以及其他与本次H 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就H 股发行及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等)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本次H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4、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代表公司批准保荐人适时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排期申请表格即A1 表格(以下简称“A1 表格”),并于提交该表格时:
(1)代表公司作出以下列于A1 表格中的承诺:
a. 在公司任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期间的任何时间,遵守当时有效的《香港上市规则》的一切要求;
b. 如果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预期就上市申请进行聆讯审批的日期前,因情况出现任何变化,而导致呈交的A1 表格或上市文件稿本中载列的任何资料在任何实质方面存有重大误导性,公司将通知香港联交所;
c. 在证券开始交易前,向香港联交所呈交《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7)款要求的声明(附录五F 表格);
d. 于适当时间按香港联交所《香港上市规则》第9.11(34)至9.11(38)条的适用规则向香港联交所呈交所需的文件,尤其是,公司应促使每名董事及拟出任董事人士(如有)、每名监事及拟出任监事人士(如有),在上市文件刊发后切实可行地尽快向香港联交所呈交一份依照附录5H/I 表格并已正式签署的声明及承诺函;以及
e. 遵守香港联交所不时公布的刊发和通讯方面的程序及格式要求。
(2)代表公司按照A1 表格中提及的《香港上市规则》第5 条和第7 条的规定批准香港联交所将下列文件的副本送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存档:
a. 所有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呈递的文件;及
b. 公司或公司代表向公众人士或公司H 股股票持有人作出或发出的某些公告、陈述、通告或其他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H 股发行上市期间,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授权时仅限于根据H 股发行的监管规定,对H 股章程进行调整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对H 股章程的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订);H 股发行完毕后,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就注册资本变更等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并报有关政府机关进行核准,及向工商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H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务。
8、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以及董事会另行决定的另外一名人士共同或分别行使。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审议的《公司章程》(草案)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H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现行章程继续有效。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拟定了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2011年修订)。为与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衔接,本公司相应修改了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和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2011年修订)的附件,将与其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与其一同生效。在此之前,本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拟定了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2011年修订)。为与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衔接,本公司相应修改了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和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2011年修订)的附件,将与其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与其一同生效。在此之前,本公司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 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的累积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5亿元,为实施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方案,公司将以滚存未分配利润对公司A股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于分红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
前述分配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H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增加:“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发行H股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修订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H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仍然有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9月28日在郑州召开,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1—00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9月9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徐永恩、丁辉、倪和平、贾景程、徐明凯共5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李守宇、任娜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徐永恩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拟定了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2011年修订)。为与前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衔接,本公司相应修改了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本次监事会审议和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2011年修订)的附件,将与其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与其一同生效。在此之前,本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与董事会预审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一并形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1—01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
●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产业园区办公楼多功能厅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兹定于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召开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产业园区办公楼多功能厅
3、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a.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b.发行方式
c.发行规模
c.定价方式
d.发行对象
e.发行时间
f.发售原则
3、 审议《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二需经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2011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止2011年9月19日15:3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股东出席方式
1、股东资格
凡截止2011年9月19日15:3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登记办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传真:0371-67891000
符合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办理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还应传真或邮寄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
3、登记截止日: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
七、其他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0371-67891023
传真:0371-67891000
联系人:张海斌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788717 | 煤机投票 |
2、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
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3.00元代表议案3,以此类推。以2.01元代表议案组2中的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组2中的子议案2.2,以此类推。在议案组2中,申报价格2.00元代表议案组2下的全部7个子议案,统计表决结果时,对议案组2中各子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2的表决申报。
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郑煤机 | 0 | 同意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00 |
1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方案的议案 | 2.00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2 | 发行方式 | 2.02 | |
2.3 | 发行规模 | 2.03 | |
2.4 | 定价方式 | 2.04 | |
2.5 | 发行对象 | 2.05 | |
2.6 | 发行时间 | 2.06 | |
2.7 | 发售原则 | 2.07 | |
3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8.00 | |
9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1.00 | |
12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00 |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方向
二、投票举例
1、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88717 | 买入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议案,如下所示:
(1)对公司议案2中的第3项“发行方式”投赞成票,表决方法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88717 | 买入 | 2.03 | 1股 |
(2)对公司议案2中的第3项“发行方式”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601717 | 买入 | 2.03 | 2股 |
(3)对公司议案2中的第3项“发行方式”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601717 | 买入 | 2.03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股)出席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 | 发行方式 | |||
2.3 | 发行规模 | |||
2.4 | 定价方式 | |||
2.5 | 发行对象 | |||
2.6 | 发行时间 | |||
2.7 | 发售原则 | |||
3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发行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