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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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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1-58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1年9月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安装”)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将为新宇安装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9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调整总裁办公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9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1-59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

      安装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1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安装”)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新宇安装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将为新宇安装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宇安装承诺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印象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印象”)应收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款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应付工程款的金额可以覆盖新宇安装向银行借款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6,9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7%。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沈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2日

      (3)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成街一号二楼办公区

      (4)法定代表人:肖元良

      (5)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

      (6)主营业务:房屋建筑施工,装饰装潢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工程。

      新宇安装非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新宇安装是公司的供应商。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宇安装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05.36万元,负债总额为775.60万元,净资产为2,929.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93%,营业收入为6,420.79万元、净利润为529.77万元。

      截至2011年6月30日,新宇安装总资产为4,115.06万元,负债总额为857.09万元,净资产为3,257.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83%,营业收入为4,092.85万元、净利润为328.2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新宇安装向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将为新宇安装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宇安装承诺以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印象应收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款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应付工程款的金额可以覆盖新宇安装向银行借款金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宇安装为公司供应商,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该公司将为本次担保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新宇安装财务报告等资料综合评估后,认为,该公司及其股东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偿还债务能力较强;同时,该公司为我公司供应商,与我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且该公司亦为本次担保向我公司提供反担保;故同意我公司为新宇安装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6,9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7%。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9月9日